第41章 憑什麼?

2024-10-11 18:34:46 作者: 大風霧
  這個案件辯訴到這裡,主要發生的爭論是齊田園有沒有罪。

  可是...

  指向似乎有點不太一樣。

  江如風的每一句話,都在陳述著檢方作為提起上訴者,沒有弄清楚相關的證據和內容,卻著急證明齊田園有罪。

  這種陳述已經脫離了當事人的庭審辯訴了。

  可這種方式有用嗎?

  肯定有。

  在庭審上的辯訴,不是說服對方,而是講給審判長聽。

  江如風陳述出來的內容是,這個案子存在著很多的疑點。

  可是檢察部門沒有將這些事情搞清楚,那麼能判齊田園有罪嗎?

  作為審判長與檢察部門是兩套體系,判決與自身有關,肯定不會亂判。

  在這種某些事實不清晰的情況下,也不會判決齊田園有罪。

  但話又說回來....

  這種陳述,也不能證明齊田園無罪,只能表明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齊田園有犯罪事實。

  不過,這已經足夠了。

  江如風平靜的看向楊梅,他作為老熟人對於楊梅也比較了解。

  實際上,這個婚內強暴的案子,在一般的公檢法流程當中,肯定是需要對女方展開一定的調查的。

  畢竟...

  婚內起訴自己老公強暴,太扯淡了。

  對於這種情況,女方一般會抱有其他的目的性,除非是雙方的關係非常不和諧,已經達到了離婚分居的情況了,才有可能成立。

  但...齊田園這種屬於什麼情況?

  在這件事情出來以前,夫妻關係屬於正常,不具備特殊性,認定強暴基本不可能。

  這個案子能夠走到法庭庭審,離不開楊梅的嚴重傾向性。

  說直白點。

  楊梅只是簡單的聽了受害者的描述,就想把齊田園給送進去。

  至於什麼流程程序,和徐雪倩產生了共情,一股腦全拋掉了。

  

  完全不符合檢察部門的執法條件。

  而此時的公訴人席位上。

  面對著江如風的指責和質問質疑,楊梅回過神來,臉色鐵青,目光冷淡的望著辯護人席位上的江如風。

  「辯護人委託律師的陳述和目前齊田園是否犯罪,貌似沒有任何關係吧。」

  「你這是屬於當庭質疑公訴人了!」

  江如風抬頭與楊梅對視:「法律賦予了我,在庭審上質疑公訴人的權利。」

  「我憑什麼不能質疑你?」

  「再說。」

  「公訴人沒有深入了解案件,沒有充分的去調查案件的證據來源,難道不應該被質疑嗎?」

  「可是,被告方辯護律師的陳述,這和這個案件完全無關,只是一味的指責檢方的調查。」

  「在某些方面,這已經屬於干涉的庭審了。」

  楊梅也清楚這個案子自己沒有調查清楚,可是她不想直承認自己有問題。

  面對江如風提出來這些情況,楊梅下意識的開始為自己辯解。

  「辯護人委託律師的陳述和案件沒有關係,該案件的證據已經非常的清楚了,你的這些質疑,都是存在在如果可能的情況下。「

  「可是法律講究的是事實,是證據。」

  「受害人已經提供了該有的證據了,證據鏈已經完整,齊田園的口供既然沒有證據的支撐,完全可以視為脫罪的理由。」

  面對楊梅的反駁,江如風目光不退的直逼著對方,一步也不肯退讓:

  「雖然齊田園的口供沒有證據的支撐,可是他的口供質疑了徐雪倩的口供,請問公訴人調查了徐雪倩口供的真實性了嘛!」

  一旁,林琳看到江如風在庭審上的狀態,心中默念:

  「還沒有見過這種狀態的江律師呢。」

  「太帥了!」

  只不過...在林琳眼中意氣風發,據理力爭的江如風,在楊梅看來,等同於一直在挖她的難堪。


  這什麼意思...一直庭審在和她爭論?

  自從當了檢察官,公訴人,楊梅還沒有在庭審上碰到過這種情況!

  她承認...按照江如風的說法,她在流程是錯了。

  可是那又怎麼樣。

  結果呢,看結果有沒有什麼問題,結果沒有什麼問題不就行了。

  至於一直抓住這一個點不放嗎?

  她在庭審上,是公訴人,代表的是檢察部門,她不要面子的嗎?

  這個江如風,太過分了!

  面對一直在庭審上和她爭論不停的江如風,楊梅向著審判台席位舉手示意:

  「審判長。」

  「該案件的證據鏈完整,被告方的辯護律師一直在針對檢方提出意見,且沒有實質性的證據。」

  「我申請暫時禁止被告方辯護律師的陳述。」

  審判台席位上,面對楊梅提出來的請求,馬長遠皺了皺眉。

  按照正常的法庭庭審,被告方辯護律師的陳述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只是指責公訴人這一點確實有些問題。

  不過話說回來,你公訴人做的不對,人家辯護律師有權利這麼指責。

  這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

  對於楊梅提出來的這一個請求,以及相關的辯訴情況。

  馬長遠在心裡默默的做了一個總結,隨即開口道:

  「被告方委託律師在庭審的辯護當中,不得陳述與該案件無關的內容。」

  「至於案件相關,可以表訴。」

  重新回到案件的本身,馬長遠看向被告方辯護律師席位上的江如風再次開口:

  「關於本案,事實清晰,證據確鑿,被告方辯護律師陳述的內容一直在表達,徐雪倩不是被齊田園強暴,而是在污衊齊田園。」

  「對此...被告方辯護律師,有沒有證據?」

  呼.…

  江如風抬起頭看向審判台席位,輕呼口氣。

  這個案子...辯訴到現在,終於走到這裡了。

  剛才的辯訴,實際上都是江如風在為徐雪倩污衊齊田園做準備。

  現在審判長詢問有沒有證據,那必然是有的!

  只需要提供證據,那麼這個案子不僅證明了齊田園的無罪。

  而且,還證實了徐雪倩的污衊,以及楊梅作為公訴人沒有按照流程去進行起訴的失職。

  一舉三得!

  「審判長,我方有證據能夠證明,受害人徐雪倩立案齊田園對其進行強暴是進行污衊的行為!」

  江如風看向馬長遠,目光直視對方,聲音慷鏘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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