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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5章 番外:老周的指導案例(一)

2024-11-11 14:10:04 作者: 酒劍仙人
  第425章 番外:老周的指導案例(一)

  「埃矣,你們兩個別吵了,這是幹嘛呢,這是法院!」

  「這還要動手是不是?我叫法警了啊,給我住手!」

  砰!砰!砰!

  你以為這是敲法槌的聲音嗎?不,這是老周在用拳頭砸桌子的聲音。

  他也想敲法槌,但是那玩意實在太老了,反正比他周勇在這法院的工作時間還長,稍微一用力那槌頭就飛出去了。

  他能怎麼辦,他也很絕望的,你說作為一個法官,這個時候如果敲得那玩意飛出去,那還要不要面子了。

  只能是用拳頭砸了·—...-生疼!

  法庭很小,因為是一個很簡單的離婚官司,所以是簡易程序,只有老周一個法官和負責記錄的書記員小姑娘。

  然而老周的話根本沒用,原告和被告正在一邊罵一邊動手。

  「我告訴你,今天莪不單單要打死你,晚上我還要C死你-———」男的在那裡指著女的鼻子罵道。

  女的根本不怕,上前不斷抓撓道:「你來啊,你來啊,你看我是不是怕你,

  就你那兩下子?」

  「都不知道哪來勇氣說這話的,三兩秒的事讓你說得這麼熱血沸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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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真的,老周作為一個男人,都覺得如果放在自己身上,自己都受不了這話尤其是說這些話的時候再配上嘲諷的那種表情,根本頂不住。

  果然,對面的男人頓時上頭了:「你等著,你給我等著,我今天—----我今天吃了藥都要C死你·——

  眼看著雙方爭吵實在讓人頂不住了,老周趕緊讓一直在吃瓜看熱鬧的書記員小姑娘去喊法警。

  終於,法警來了,那身衣服還是很有威力的,再配上老周「再吵就把你們拘留罰款」的話,兩個人終於冷靜了下來。

  很簡單的離婚案,女方出軌了,男的不忿要起訴離婚,要讓對方淨身出戶。

  讓雙方冷靜下來後,老周開始準備做工作了。

  這事他也沒轍,離婚案件遇到了首先就要調解,這是要求,實在調解不了的,那才能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判決。

  在這裡面,基層的工作人員真的沒辦法,老周比誰都想直接了當的判,多省事。

  為了防止雙方再打起來,一個法警留了下來,看著兩人。

  「好了,大家都冷靜了吧,那先聽我說,這離婚一定要謹慎————-好好想一想你們以前的生活,你們是怎麼認識的啊?」

  一邊說著話,老周一邊拿起水杯喝口水,做離婚工作就是這樣,要把兩人以前的美好都回憶起來。

  男方瞅了瞅女方隨即開口道:「她賣淫我,就這麼認識的。」

  噗!老周一口水剛剛剛剛進嘴,聽到這話瞬間噴了出來。

  一邊的書記員小姑娘也是臉色茫然,這-—----這是我一個還沒結婚的女孩可以聽到的內容?

  那我這到底記還是不記呢?

  法警同志倒還好,畢竟接受過專業的訓練,強行忍著不笑。

  老周已經顧不得其他了,趕緊又問道:「確定嗎?」

  女的點點頭:「確定,就是因為工作認識的,當時感覺還挺好,他那會很強的,結果現在,三秒————"

  「停,咱們還是別提這方面的問題了。」老周趕忙說道:「那你們啥時候.—啥時候認識的?」

  女的仔細想了想:「有八年多了吧,認識大概一個月我們就結婚了。」

  老周——-——-老周有點不會了,這怎麼讓對方回憶以前的美好生活,或者說對方以前有什麼美好生活?

  女的倒是說了一句對方以前很強-—----但是,但他堂堂一個法官,在法庭這麼一個神聖的地方說這些···

  「咳咳,那什麼————.你們以前,咳咳————」

  鼓起幾次勇氣,老周都說不出來,可憐他真的太為難了。

  離婚官司真的有意思,有很多離婚律師做的都不想轉行,太上頭了。

  據說某位離婚律師,他的客戶群體包括他以前的初中同學,高中同學,大學同學,同事,男的女的都有。


  以至於現在日常沉迷於做案子。

  也有一些寫小說的,遇到卡文後就去法院旁聽離婚官司找靈感,真的很有意思。

  倒是在這裡,眼看著老周半天說不出來,一邊的書記員妹子開口了:「這男人是不是歲數大了就不行了啊?」

  聽到這話,那女的瞬間來了興趣:「那可不是,你看我家這,以前那多生龍活虎啊,現在吃了藥都不頂用。」

  「我見得男人可太多了,其實吧他現在比起其他人也還行,就是脾氣太大,

  自己不行還老沖我發脾氣。

  1

  「我們當初很和諧的,我那會還在干那個,他經常點我,聊得時候都很開心,這一晃都八年過去了,上次我也不是出軌,有個以前認識的客人找我,給很多錢——」

  聽到這裡男人頓時道:「你咋不和我說?」

  「那你也沒讓我說啊,而且我說了你也不會同意。」女的接著說道。

  莫名其妙的,在書記員小姑娘的勸解下,兩人居然又和好了!

  「周法官,我們馬上撤訴,不離了!」男人帶著笑容道。

  老周,老周愣愣地點點頭。

  兩人離開之後,書記員小姑娘看向了老周:「我覺得這倆也算是極品了,周叔,你以前見過這種嗎?」

  老周搖搖頭苦笑道:「你看我的樣子是見過嗎?現在的極品越來越多了。」

  回到辦公室,老周開始思考人生,別人以為法官是嚴肅的,是冷靜的,但他這種才是民庭基層法官的日常。

  至於什麼典型案例,他已經看開了,有了又如何,沒有又如何。

  反正他之前已經參與了那麼大的一個案子,足夠了。

  而在此時,光明區法院立案庭,老唐將相應的立案材料遞到了窗口內。

  「唐律師,您這最近可是搞了很大的動靜啊,這還有時間跑我們這?」窗口的工作人員笑道。

  老唐聞言同樣笑道:「那種大案子做起來很費時間,反正現在閒著也是閒著,順便就做做了。」

  「這個案子怎麼說呢,我覺得具有很強的代表意義,你們先看看吧。」

  工作人員打開起訴狀看了看,頓時異道:「這是起訴一家幼兒園?」

  「"對,就這個未來夢幼兒園,一方面是退錢,另一方面是對這個孩子的精神損害賠償!」

  這個案子也是有客戶來騰達排隊的,同樣很簡單的一個案子。

  把三歲的孩子送到一個私立幼兒園,學費什麼的也交了,結果上了一段時間後,幼兒園突然要收什麼興趣費用。

  名義上是自願,但基本上這些收費大家基本上都懂。

  不交錢,你的孩子就會被孤立。

  有的人會好奇這都什麼年代了怎麼還有這種事,不要覺得奇怪,太正常了。

  這孩子的家長就覺得不舒服了,八百塊的錢不是交不起,主要是之前送孩子入園的時候,幼兒園都說了,不會再收其他費用。

  結果現在突然要弄這些,就讓人很不舒服。

  於是孩子的家長就打熱線舉報幼兒園亂收費,教職工態度惡劣等等。

  然後,幼兒園那邊直接當著孩子的面把孩子的東西全部打包好,還告訴孩子,是因為你爸媽的原因,所以你不能在這裡了。

  之後便勒令孩子的家長來接孩子,並聲稱不能繼續在該園就讀,還耍手段想讓家長簽自願出托證明。

  被家長識破後雙方發生了爭吵,家長接走了孩子。

  這個家長就很氣憤,之後多次找幼兒園協商退還之前繳納的學費,但是幼兒園認為家長是自己主動接走孩子的,並且說過再不會把孩子送回來。

  所以是家長這邊違約。

  至於你舉報,你隨便舉報,愛怎麼舉報怎麼舉報。

  這麼三番五次的下來,家長便想維權,倒不是說想要多少錢,主要是覺得不爽,對方有點太囂張了。

  在騰達排了很久的隊後,老唐看到了案子,他覺得這案子挺有意思核心的意義就是,幼兒園這個行為是不是侵犯了小朋友的人格權,其法定監護人是不是可以就此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老唐認為是可以的,在檢索了各省的案例後發現,這類型案子的判決大部分都集中在合同違約之後的賠償之上。

  對於精神損害賠償基本沒有什麼支持的。

  所以他來了,這個案子雖然小,但是很有代表意義,如果做的好了,是可以報上去當做典範的。

  工作人員又看了看起訴賠償金額,頓時更異了:「唐律師,這精神損害賠償要三萬?」

  「對啊,這要三萬我覺得沒有任何問題,一個幼兒園,做什麼事都應該以『幼兒』為本,大人的事,你和大人說就行,遷怒一個幼兒,真虧他們能做得出來!」

  這也是老唐想讓這個幼兒園被教育的原因,他爹投訴,你和他爹理論不就行了,還專門在那麼多孩子面前來收拾孩子的東西,還要說那些話。

  通知家長的時候就是微信發了一張照片,照片上孩子背著小書包站在角落裡,身邊是打包好的東西。

  孩子還在那裡哭,臉上帶著害怕的表情。

  這種情況哪個當家長的能受得了。

  《未成年人保護法》就應該用到這上面來。

  工作人員點點頭,唐律師的案子基本上都是該立就立的。

  時間一晃到了第二天,老周已經拿到了案件材料。

  時隔多日,唐方鏡終於又在光明區法院起訴了,老周有點興奮,而且關鍵是,唐方鏡的訴訟材料里把這個案子寫的很有意思。

  我們現在很多時候關注的都是成年人的精神損害賠償,那麼未成年人,而且還是一個心智發育不全的幼兒,這個精神損害賠償怎麼界定,真的不好說。

  老周開始研究案子,他有一種強烈的預感,這個案子可以成為他的典型案例!

  又是兩天過去,光明區未來夢幼兒園內,園長呂玉婷正在辦公室內看著資料,當然,她這園長只是聘用的,是打工人,

  就在此時手機響了,呂玉婷掏出手機接通:「喂,什麼?法院傳票?要我親自簽收?行稍微等等。」

  什麼情況,莫名其妙收到了法院傳票,幼兒園最近好像也沒什麼事吧?

  沒辦法,之前那個事發生在幾個月之前,孩子的家長在事情發生後也找過很多人,找過其他律師諮詢。

  其他律師的意思是,這沒什麼其他辦法,就是起訴看能不能退一點學費,教訓對方基本上不可能。

  人家能開幼兒園,而且你投訴也沒什麼太好的結果,就說明人家有底氣的。

  所以沒辦法,只能在騰達排隊。

  這麼長時間過去,呂玉婷已經忘了這個事,因為後面也有人投訴過亂收費的問題。

  一路到了門口,郵政的快遞員將相應郵件遞了過來。

  呂玉婷簽收後打開:「等等,陳梓浩?這———"

  旁邊跟著的一個幼兒園老師開口道:「園長,這個陳梓浩好像是幾個月前被老闆勸退的那個學生吧?」

  呂玉婷聞言終於想了起來:「對好像是,當時他爸投訴學校來著,老闆非要勸退,說他家太麻煩了。」

  「這現在還起訴,我看看,退學費,退沒有使用的伙食費,在學校布告欄公開道歉,等等,還要精神損害賠償,三萬塊?瘋了吧這是!」

  其他的那些還好,後面這個精神損害賠償,呂玉婷是真的感覺有點離譜。

  學校也沒做什麼啊,勸退而已,不想做你們的生意了有什麼問題嗎?

  還要道歉,還要精神損害賠償,這有點太過分了吧!

  對就是生意,雖然我們經常說幼兒園學校要怎麼怎麼樣,但是對於一部分私立的幼兒園老闆來說,這就是生意。

  你投訴我,我覺得你麻煩,那我就不和你做生意了,直接把你家孩子勸退就好了。

  我管你投訴是不是有正當理由,你都投訴我了,我自然有權利不和你做生意所以現在看到這個精神損害賠償就覺得沒辦法理解。

  呂玉婷很快開始打電話通知老闆,她這老闆可不是一般人,在京州這邊開了五個幼兒園,很有實力。

  很快電話接通,陽光教育有限公司,老闆黃俊翔同樣不理解。

  「這個人怎麼有臉起訴的,還要這麼多錢,我這學費都沒收幾個錢!」

  「行了,呂園長,這事你不用管了,我來解決。」

  結果話還沒說完,電話另一邊的呂玉婷開口道:「黃總,有個別的問題,我剛剛才看到,對方請的那個律師,好像叫唐方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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