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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三月十二上書

2024-10-31 05:12:25 作者: 要離刺荊軻
  司馬光三月十二上書

  臣聞周易,天地交則為泰,不交則為否。君父,天也;臣民,地也。是故君降心以訪問,臣竭誠以獻者,則庶政修治,邦家乂安;君惡逆耳之言,臣營便身之計,則下情壅蔽,觽心離叛。自生民以來,未有不由斯道者也。夫道猶岐路,近差跬步,遠失千里。今皇帝陛下新臨大寶,德性高明,太皇太后同斷萬機,皇太后同佐軍國,聖謨光大。初發號令,不可不謹,斯乃治亂之岐塗,安危之所分也。當以切要為先,以瑣細為後。

  臣竊見近年以來,風俗頹弊,士大夫以偷合苟容為智,以危言正論為狂,是致下情蔽而不上通,上恩壅而不下達,閭閻愁苦,痛心疾首,而上不得知,明主憂勤,宵夜旰食,而下無所訴,公私兩困,盜賊已繁。猶賴上帝垂休,歲不大飢,祖宗貽謀,人無異志。不然者天下之勢可不為之寒心乎!此皆罪在髃臣,愚民無知,往往怨歸先帝,此臣所以日夜憤痛,焦心泣血,不顧死亡,思有開發於朝廷者也。

  臣愚以為今日所宜先者,莫若明下詔書,廣開言路,不以有官無官之人,應有知朝廷闕失及民間疾苦者,並許進實封狀,盡情極言。仍頒下諸路州、軍,於所在要鬧處出牓曉示,在京則於鼓院、檢院投下,委主判官畫時進入,在外則於州、軍投下,委長吏即日附遞奏聞。皆不得取責副本,強有抑退。其百姓無產業人,慮有奸詐,責保知在,奏取指揮,放令逐便。然後望陛下以聽政之暇,略賜省覽。其義理精當者,即施行其言而顯擢其人;其次取其所長,舍其所短;其狂愚鄙陋無可採取者,報聞罷去,亦不加罪。如此,則嘉言日進,髃情無隱,陛下雖深居九重,四海之事如指諸掌,舉措施為,惟陛下所欲,斯乃治安之源,太平之基也。陛下若以臣言為可取,伏乞決自聖意,下學士院草詔書施行。髃臣若有沮難者,其人必有奸惡,畏人指陳,專欲壅蔽聰明,此不可不察也!

  臣光頓首,死罪死罪!

  元豐八年三月丙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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