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宋被林小姐打下了車。
然後招呼車夫快馬返程。
白宋哪兒跑得過馬?
不一會兒便被甩在了後頭。
車內,林香兒心亂如麻,過了一分鐘,腦子還是嗡嗡作響,一張俏麗的臉蛋兒燒成了炭,哪有半點病態可見?
稍作順氣,林香兒回頭掀開了車後方的帘子,卻已不見了白宋的影子。
「張伯,你說我們走得那麼快,他還能跟上來嗎?」
「小姐,你還管他作甚?您沒讓老奴打死他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林香兒不知如何說,又問:「那他還找得到回林府的路嗎?」
「找得到又如何?他還敢回去嗎?待老爺回來,定要老爺把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給打死!」
「那個……剛才的事,我不想讓任何人知曉,包括父親。」
駕車的張伯稍顯疑惑,但畢竟多活了幾十年,見識多了,很快就意識到了什麼,帶著幾分笑意:「放心吧,老奴知道小姐的心思,不會告訴其他人的。」
……
此刻,白宋已從小巷穿到了別的街上。
林香兒把他丟下倒遂了白宋的心愿。
白宋正想要一些單獨行動的時間,可以在邙縣到處看看。
城西午市,街上逐漸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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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上商販和百姓中間,白宋感覺自己迷路了。
集市的一頭有布告,圍攏了一群人,好像是今年秋闈開榜。
邙縣郊外十里八鄉的學生都來了,故有了眼前的熱鬧景象。
不過世家子弟對秋闈的名單並不在意,儘管唐高祖推行科舉已有些年頭,但現在科舉還處於形式化重過實際用處的階段。
朝堂依舊被士族把持,即便真的考中狀元,不過也只能有個閒職。
即便如此,這也算是給窮苦人家的讀書人開了一條道,連年來,寒門學子熱情高漲,參加科舉的人一年比一年多。
白宋並不在意,只是看熱鬧多湊湊而已。
擠了片刻,布告上的一個名字都沒看到,白宋也只能悻悻離開。
就在這時,身後一個聲音傳來:「白大哥。」
聲音有些乾澀,卻很溫柔樸素,一聽就是個通透的姑娘。
後頭去看,一個身著粗布棉衣的年輕姑娘正滿眼欣喜地看著他。
這姑娘看著不過二八年華,身上滿是沙塵,棉衣上多有補丁,穿在身上也略顯臃腫,完全掩蓋了原本的身形。但這姑娘生就一張瓜子臉,小巧,娟秀,兩頰緋紅,是風颳在臉上留下的凍傷,卻正巧成了天然的腮紅,看著可愛中帶著一分可憐。眼睛很大,裹著一汪激動的眼淚,換做別人早就滴落出來,但這姑娘一雙眸子卻強裝著不灑,搖搖晃晃,晶瑩剔透,把眼珠子浸成了黑寶石。
這姑娘不算好看,估計是穿得太樸素,身上多有風霜的痕跡,跟林香兒那樣的大家閨秀沒得比。但樸素也有樸素的氣質,給人一種與生俱來的親近之感,臉蛋兒不差,像是越看越耐看的型。
見這姑娘眼泛淚光,表情激動,應該是跟白宋認識。
白宋努力地搜索記憶,過了好幾秒鐘才想起來:「你是桑桑?」
「白大哥,我還以為你都不認得我了。」
聽白宋叫了桑桑的名字,姑娘眼裡裝著的淚終於滾落了下來。
這位桑桑姑娘本名曲桑,住在邙縣西郊。
以前白宋跟桑桑是鄰居,算得上是青梅竹馬。
搜尋記憶,以前的白宋一直把曲桑當妹妹一樣對待。
白家跟曲家也有十幾年的交情了。
白宋父母死後,白宋兄妹受了不少曲家的照顧,直到白宋入贅林家才斷了聯繫。
確認身份後,兩人對視不知當說什麼。
白宋先插話:「桑桑,你來這裡做什麼?這裡不是鄉試的榜單嗎?這跟姑娘家沒什麼關係吧?」
曲桑表情暗淡,小聲說:「我……我就是想來看看。」
「難道你有意中人參考?」
曲桑小臉一紅,低下頭:「白大哥,你胡說什麼……桑桑在想,如果白大哥沒有入贅林府,興許就會參加今年的鄉試……如果參加了鄉試,今日的榜單上就會有白大哥的名字。可惜了,白大哥現在是林家的人,估計林家的人一輩子都不會讓白大哥參加科舉吧?」
青澀的姑娘滿口都是白大哥,那叫一個甜。
不知是否以前的記憶作怪,看到桑桑,白宋心裡就是高興,看著她委屈巴巴流眼淚,就是想保護。
「走,我送你回家。」
說著,白宋一把抓住了桑桑的胳膊。
桑桑一驚,有些羞澀,想掙脫卻已被白宋拉著走出了人群。
桑桑一邊走,一邊看著白宋的背影,感覺一月不見,自己的白大哥有些變化。
以前的白大哥可不會這麼冒失地伸手抓著自己走。
那該是文質彬彬,禮貌有度,溫文爾雅。
「白大哥,你怎麼一人在街上?你現在是林府的人,送我回家不會耽誤事兒吧?」
「能耽誤什麼事兒?反正這裡出城就是西郊,我也正想瞧瞧叔叔嬸嬸。」
白宋想看的是自己曾經住過的地方,想要融入這個世界,了解以前的自己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聽白宋這麼一說,桑桑喜笑顏開,臉上的淚也幹了,先前淡淡的感傷變成了甜甜的羞澀。
所謂西郊,就是一些在城中無地的底層百姓沿著西城搭建起來的臨時居所。
聚在一起的人多了,反倒成了一個簡陋的鎮子,可以簡單地稱之為城外村。
出城之後,西郊層層疊疊的粗製棚戶映入眼帘,跟城裡的土屋土房比起來,這裡更顯簡陋。
真實的古代遠比電視裡的更加艱苦,想著身邊的小姑娘就要住在這樣環境下,白宋的心裡有些不太舒服。
好在進西郊的入口處有行商擺攤。
那是三個壯碩的突厥人,帶著不少山珍藥材,獸皮異石。
算算時間線,現在不是李靖跟突厥人打得最厲害的時候嗎?居然還有突厥行商往來跟漢人做生意,也算是一件奇事。
藥材是白宋喜歡的,但身上三五兩碎銀子也買不到啥。
眼下最實際的還是買好吃的。
白宋花了二兩銀子就買了一頭解剖好的山鹿,據說是兩天前獵殺的,在隆冬時節,肉質保持非常新鮮。
桑桑一家估計很久沒吃肉了,用這個當拜禮最合適。
而且剩下一些還能帶回去給妹妹打牙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