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燉大骨頭
將剩下那些已經讓洪屠戶幫忙剁開的大骨頭浸泡在冷水中出血水,夏明月便跟著呂氏開始忙碌盤餡兒,做餅……
半上午,夏明月先回來,將血水泡差不多的大骨頭撈出沖洗多遍,冷水下鍋,汆水去沫。
直到那血沫去除乾淨,大骨頭也清洗的乾乾淨淨時,夏明月重新洗了鍋。
夏明月用的冰糖來炒糖色。
灶中燃著小火,鍋中冰糖在油中慢慢融化,漸漸起了小小的氣泡,隨著鍋被不停地加熱,小氣泡漸漸變成了大氣泡,咕嘟咕嘟作響。
夏明月快速翻炒,好確保糖色受熱均勻,待糖色顏色慢慢變深形成焦糖色時,大骨頭下鍋,用力翻炒確保每一塊大骨頭皆是均勻地沾染上糖色,加水、香葉、八角、花椒、桂皮、蔥段……
大火煮開,小火慢燉。
在灶上燉足足一個時辰,待日頭升到正當空時,夏明月抽出灶台里的柴火,打開鍋蓋,將大骨頭盡數盛了出來。
燉大骨頭前的糖色炒的極佳,中途又加了一些醬油,此時的大骨頭顏色十分鮮亮,加上出鍋前的翠綠香菜點綴,越發顯得這大骨頭「秀色可餐」。
氣味噴香,質地軟爛,一口下去不是將大骨頭上的肉咬進口中,而是直接吸入口中,且進了口中後瞬間融化,不必任何咀嚼,便劃入了喉嚨……
敲開的棒骨中有著肥糯無比的骨髓,拿筷子挖了出來,入口後的香濃滋味從舌尖瞬間衝到了天靈蓋。
得勁!
解饞!
夏明月雙手捧著噴香的大骨頭,大快朵頤,大呼過癮。
這樣沉浸美味的模樣,惹得還在那啃肉骨頭的烏金抬起了大腦袋。
一雙眼睛滴溜溜地直打轉,先是看看夏明月跟前盆里的那些,再看看自己抱著的這根……
爪中的肉骨頭突然就不香了!
烏金的哈喇子飛流直下三千尺,也顧不得那根還沒有吃乾淨的大骨頭,徑直到了夏明月跟前,拿腦袋在她的腳邊蹭了又蹭。
口中發出「嗚嗚」的低鳴,一雙眼睛更是死死盯著桌上盛裝大骨頭的瓷盆,口水滴在地上時,甚至浸濕了一小片的土。
夏明月見狀忍俊不禁,「你也想吃燉好的大骨頭?」
「汪汪。」
沒錯!
想吃!
得到肯定答覆,夏明月從盆中挑出來了兩塊最大的大骨頭,放到了烏金的瓦罐盆中。
烏金立刻沖了過去,瘋狂進食。
好吃!
美味!
這燉熟的骨頭,比生的大骨頭要好吃多了。
這般想想,以往過得都是什麼苦日子……
也罷也罷,往事不堪回首,往後過的都是美味的日子!
夏明月這邊一人一狗吃得香甜,隔壁院子裡呂氏領著趙大虎和趙二虎兄弟兩個也吃的十分盡興。
骨頭必須要嗦的乾乾淨淨,連個肉渣都不能留下。
捏過肉骨頭的手指也必須要嗦的乾乾淨淨,不允許任何一丁點的美味不進口中。
半大的孩子飯量正是大的時候,而呂氏也因為被這大骨頭的美味吸引的無法停口,以至於這原本打算分作兩頓吃的燉大骨頭,在晌午就吃了個乾淨。
看著盆中只剩下的那些稀湯,呂氏準備收拾碗筷,清洗瓷盆。「娘,這燉大骨頭的湯留著。」趙大虎勸阻。
「留著幹啥?」
大骨頭都吃完了。
原本留著點大骨頭,呂氏打算晚上切點土豆白菜啥的,燉一燉,還能再當個菜來吃。
但現在只有點湯了。
「留著晚上煮麵條!」趙二虎接了一句。
呂氏,「……」
果然嘴饞人的想法都比尋常人要多許多。
不過這主意不錯,燉大骨頭的湯滋味更濃郁,晚上煮些二和面的麵條,拌上一拌,滋味也是極佳的。
就這麼辦!
做不出好吃的菜,要時常蹭弟妹的手藝,那就將這資源發揮到極致才行。
——
下午,夏明月家中來了兩撥人。
第一撥人是韓捕頭。
帶了個捕快一起過來,告知夏明月今日上午縣尉審理曾六的結果。
曾六被捕時已然受了重傷,一路被拖回縣衙時受了許多罪,到縣衙的刑房時看到那些刑具,也不敢再嘴硬,將他記恨劉財生,偷盜別人財物意圖栽贓陷害的事兒招了個徹徹底底。
「這曾六昨晚來夏娘子家中行偷盜之事,一是記恨夏娘子不肯僱傭她,二是聽旁人說夏娘子在街上擺攤生意頗好,家中有許多銀錢,三則是記恨夏娘子為那劉財生說話,便想偷盜夏娘子家錢財,再次嫁禍劉財生,好將劉財生置於死地,我們也在曾六的家中找尋到了史家被偷的銀兩。」
韓捕頭道,「證據確鑿,曾六也認了罪,縣尉大人大怒,將那曾六打了幾十個板子,下了大獄,還判了十年的勞役,過幾天便要送到前線去修築城牆。」
「縣尉大人英明。」夏明月福了一福,「韓捕頭和幾位捕快大哥辛苦了。」
「夏娘子客氣。」韓捕頭笑道,「此次還多虧了夏娘子和家中的黑狗,這才能順利抓住曾六,否則我們找尋不到史家銀錢被盜的賊人,也是丟臉的很。」
「還是要多謝夏娘子鼎力協助。」韓捕頭領著捕快衝夏明月拱手行禮。
「身為金丘百姓,理應如此。」夏明月給幾個人倒了杯熱茶,將準備好油紙包送上,「我在西大街上賣餅,這是我家做的餅,韓捕頭和幾位捕快大哥若是不嫌棄,便拿回去嘗一嘗。」
捕快們看向韓捕頭。
韓捕頭拱手,「縣尉大人治下極嚴,不許收受百姓之物,夏娘子好意,我們心領了。」
「既是夏娘子在西大街擺攤,若得了空一定去給夏娘子捧場。」
見韓捕頭這般說,夏明月便沒有堅持,「既然如此,那我便不勉強你們了。」
「縣衙還有公務,先告辭。」
「慢走。」
夏明月送一眾人出去,掂量了一下手中的油紙包。
本以為這包餅不夠,不曾想一個都沒送出去。
衙差們紀律這般好,想來這縣尉也是個好官呢。
夏明月頓感心安,去收拾桌上的茶杯茶壺。
待日頭偏西時,又有人上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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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縣的長官最高為縣令(明清時期為知縣),統管縣中所有事務,下面分別是縣丞和縣尉,縣丞負責行政賦稅戶籍等,縣尉則是負責治安等,有的時期會設立主簿,分管縣丞的賦稅等工作,這裡不設定那麼複雜,只有縣令,縣丞和縣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