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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你被抓會死,你姐被抓會要他們死

2024-11-07 14:58:49 作者: 豬小花
  省城的國營飯店不止一家,這一次又點了上次都沒吃過的飯菜。

  「熊掌豆腐,螞蟻上樹,口水雞,干燒魚。」

  這四個菜別看材料普通,可每一個菜用的油都夠尋常家用十天半個月了。

  「好好吃啊,特別是這個螞蟻上樹這不就是肉末和紅薯粉嗎?這個咱們在家裡是不是也可以做?」

  於二妹吃的那叫一個高興啊,那樣子哪裡還有之前在招待所侃侃而談要讓大國翻天的樣子?

  於大海就發現,他這個女兒的心眼子只要遇到飯菜那都得靠後再靠後。

  咋就那麼貪吃呢?

  這是什麼破缺點?這要是被對手給盯上了,弄點好吃的再給裡面下點藥,分分鐘拿捏她。

  相當一個了不得的人物,最忌諱之一就是讓人知道自己的喜樂,至少不能讓人看出她的喜好。

  可看著女兒那大口大口吃著菜餚滿足的大快朵頤的樣子,於大海那些責備的話又吞了下去,甚至習慣性的還給二娃夾了一塊魚肚皮上的肉,甚至還貼心的把魚皮給去了。

  「慢點吃!」

  「爸爸這魚皮才是好東西了,你怎麼把魚皮給夾了?」

  於大海撇了老三一眼,一邊給她夾了口水雞,一邊把上面的花椒撇開道:

  「你二姐不吃魚皮你都不知道?

  就好像你不吃花椒一樣的,傻不傻?」

  兩姐妹同時愣住?

  於大海這個在家裡平時最大大咧咧的人,沒想到卻記住了女兒這細小的愛好。

  於三妹更是看著碗裡的雞肉,那一刻眼淚都在打圈。

  「四娃子最挑剔,不喜歡的最多,不吃雞皮,不吃苦瓜,我看啊就是慣的,以前沒吃的時候也沒見你們這樣不吃那樣不吃的。

  趕緊吃,難怪人家看不起你們,瞧你們那沒見過世面的鄉下佬的樣子,都恨不得舔盤子了。」

  三人四個菜,再次幹完。

  溜達回去還買了炒瓜子,爺三兒三個還挺悠閒。

  「爸,我們明天回家嗎?」

  「回!」

  「不等調查結果了?」

  「不用等,通知書已經寄過來了,回家拿通知書。」

  這事兒不是沒擺平嗎?這就寄通知書了?

  「爸,那這邊的事兒?」

  「有人盯著,你們既然那麼聰明那麼有計劃,那爸爸就再教你們一句話: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兩姐妹對視一眼,懂了。

  「爸爸,我們知道了。」

  嗯。

  知道就好。

  可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剛到招待所門口就有人上門了:

  「誰是於知秋?你涉嫌傷人,將一名女子的手打骨折了,現在人還在醫院呢,別人把你告了,人證物證都有,跟我們走吧。」

  沒想到還真來了!

  於大海冷笑的看著手銬出現在那兩個公安手中。

  「誰告的我女兒?」

  「傷者叫做於芳!」

  「你們是哪個分局的?」

  「成華分局!」

  「爸,不是我們今天下午那個分局!」

  當然不是。

  這事兒真是有意思極了。

  「行了,別廢話了,誰是於知秋?跟我們走。」

  「我是於知秋,我和你們走。」

  於知夏走了出來。

  於知秋剛要衝過去卻被於大海攔住了,甚至還幫著指認於知夏道:

  「她是於知秋,你們抓吧。」

  那兩人還真拿著手銬上前將於知夏銬上然後帶走了。

  而於大海從頭到尾的冷靜和冷漠讓於知秋摸不準頭腦。

  於知秋被於大海緊拉著回到房間才嚷嚷著:

  「爸,為什麼要讓二姐替我,又是二姐替我,要是二姐出了事兒怎麼辦?」


  於大海看了一眼窗外,人散去的差不多了,這才道:

  「你今日要是被抓走,你爸我就得白髮人送黑髮人。

  你二姐今日要是被抓走,呵呵,整個成華分局都得完。

  你二姐到底有多少本事,這一次你爸我也得好好看看。

  不然我都不知道我這個女兒到底背著我都學了什麼。

  要是她真能將這天兒給掀了,那你爸我就給我這老二親自扶梯登雲!」

  於大海說這話的時候眼裡閃著於知秋看不懂的光。

  於知秋實在是太好奇了,二姐這麼一個大夫怎麼就讓爸爸這麼的……這麼的……

  她都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話來形容了。

  「爸爸,二姐真的不會有事嗎?」

  「你要真想你二姐好,你就好好的待在這裡當你的於知夏。

  記住了,若是有人找來你就告訴他們,你二姐被抓了,其他的什麼也別說,也別告訴他們為什麼被抓,問,你就說不知道,曉得不?」

  「爸,誰會來找二姐?還有你要出去?」

  「廢話,這麼大的熱鬧我不去看看?你就留在這裡等著遞話。

  誰找你二姐?病人,你二姐的病人。」

  病人?哪個病人居然知道他們來這裡了?

  反正從於大海口裡也問不出什麼了,因為於大海就跟孩子似地真溜達出去看熱鬧了。

  而於知秋只是坐了一個小時左右房門就被敲響了。

  「於大夫在嗎?我是康首長的副官,我特意來接於大夫去給我們康康看診。」

  康首長?那個軍區首長,對了,他的兒子就是二姐救的。

  所以,爸爸讓她等的人就是他們!」

  門打開了,於知秋看著來人……

  成華區看守所。

  「故意傷人罪最高刑罰可要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你這小姑娘年紀輕輕的怎麼出手這麼狠呢,把人家姑娘打成那樣。」

  於知夏笑了笑,一點不急的樣子,但也不說話只是笑。

  負責詢問她的公安不高興了。

  「你還笑,你居然笑得出來?」

  「我為什麼笑不出來?只是傷人啊?那我殺人那事兒你們調查了嗎?」

  啥?

  殺人?

  這下公安全部坐直了身體驚詫的看著她:

  「你殺了誰?說,你到底殺了誰?」

  「查啊,你們去查啊,怎麼能問我呢,你們是公安啊,你們不查怎麼行?」

  啥玩意兒?

  這是什麼態度?

  「於知秋,你這是什麼態度,你在負隅頑抗嗎?你要是不老實招供,我們可是要動刑的。」

  動私刑?是呢這個時代還真有這樣的事兒呢。

  「哦,動吧,卸我左邊胳膊呢?還是卸掉我右邊胳膊?要不四肢一起卸掉?」

  反了,真是反了。

  這是什麼態度?啊?這是什麼態度?

  「來人,好好招呼這個女同志,讓她老實招供到底殺了誰!這可是大案,殺人大案!我馬上去上報所長。」

  這就是大案了啊?

  那還有更大的也不知道他們能不能承受呢。

  「小姑娘,再問你一次,招不招?」

  「不招!」

  「好,動刑!」

  然後就看到他們拿了一本書向著她走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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