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人在家中坐,錢從天上來!
京州市中院立案庭窗口的工作人員現在人都是麻的。
她看到了什麼,看到了涉及人數達六萬五千多人,涉及賠償金額達到二十六億多的一個集體訴訟!
當然,今天到這裡只是為了轉程序以及方便中院這邊把管轄移交給高院,所以相關的材料都沒有帶來。
只有必須要的五十個投資人的相應證據和材料。
五十個人多不多,放在普通的案子裡已經很多了,但是和後面這些數字比起來,那真的不能看!
最關鍵的是,這案子直接把鑫達公司的一堆高管,控股股東等全部列為了連帶責任人!
太瘋狂了,這工作人員工作這麼多年也是第一次見到這麼瘋狂的案子。
終於把手裡的材料看完,然後趕緊看向了面前的老唐:「唐,唐律師,這個—你們是—」
老唐指了指身邊的人:「我是這個案子的代理律師,而這位,才是原告單位。」
「你也不用怎麼樣,該上報上報吧,這個案子本就不是你們能管轄的。」
聽到老唐這話,剛剛還在那裡擔心的工作人員頓時高興了起來。
也對啊,涉案人數這麼多,而且還有二十多億的標的額,怎麼看也不可能讓他們中院來管轄。
那就好了,只要不是讓我們來弄這些,這案子就是好案子,絕對的好案子!
想到這裡,工作人員笑道:「好的好的唐律師,哎呀你們這次搞得太大了,
我要是沒記錯的話,這種特別代表人制度訴訟,以前應該沒出現過吧?」
「高院的同事們這次可是有福了呢。」
真的是太有福了,雖然是代表人訴訟,理論上來說只需要判這五十個人就行,但是,相應的審查工作需不需要做?
不做審查?那判完了你怎麼執行,這種類型的案子,必須得保證把相應的執行款都執行到每一個人才行!
稍微想想就能知道這裡面的工作量會有多大!
所以不單單是立案庭,執行局的同事們同樣有福了,這次可以加班加到爽了想到那個場面,工作人員就更加開心了。
老唐這邊笑了笑:「如果這個案子做成了,那確實是第一案。」
雙方的氛圍輕鬆而又愉快,隨便聊了幾句,然後老唐便帶人離開。
工作人員則帶著相應材料去給庭長匯報。
京州市中院的立案庭庭長同樣是老唐的老熟人了,在最開始看到材料後也是懵逼了,不過聽了解釋後放下心來。
「嚇死了,還以為唐方鏡又要在我們這整個大活,幸虧不是啊,六萬多人啊,我看到這個數字都覺得頭皮發麻。"
「行了,這案子我們也是第一次做,程序上絕對不能出問題,先轉變為特別代表人訴訟,然後提交管轄!」
大概是擔心這個案子砸手裡,所以中院這邊的進度飛快。
畢竟這年頭,最高法遇到一些麻煩案子可以指定管轄,那高院同樣可以給你來一手指定管轄。
到時候那可就褶子了-—----庭長表示他上歲數了,還是讓高院的同僚們去加班吧。
倒是賀浩宇這邊是干著急,他特別想確認一下對方究竟是不是採用了那個什麼「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
只要確定了,他就準備轉移資金跑路!
就在這樣的氛圍中,時間到了第三天的上午,漢東省高院收到了中院遞交的這份「驚喜」。
高院立案庭,庭長人都要麻了!
這踏馬的叫驚喜?這是哪個王八蛋說的!
雖然這確實是這方面的第一案,但是,不管從哪方面來說都不能算驚喜啊!
再看看那個代理人的名字,得了,果然是唐方鏡!
只不過高院這邊同樣沒打算馬上開始,而是經過討論後決定將案件上報最高法!
是的沒錯,有極少數的案子的一審,是要由最高法來管轄的!
什麼樣的案子一審由最高法管轄呢,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全國範圍內重大複雜的行政案件,以及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民事案件。
當然還有一個兜底性的規定,就是最高法認為應當由自己管轄的案子。
漢東省高院這邊一看,這案子涉案人數六萬多人,六萬多人分別在各地,涉案金額特別巨大,而且是這方面的第一案。
那這是什麼,這就叫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民事案件啊!
得了,我們高院也管不了,上報,必須上報,必須得由最高法來管!
於是老唐這邊接到了通知,案子已經移交給最高法了。
騰達律師事務所,老唐也是有點無奈,但沒辦法,管轄就是這樣。
尤其是這種規定並不是特別明確的,什麼叫全國有重大影響,那就是由人家說了。
不過既然已經提交上去了,那就等著吧。
至於鑫達公司的那些人是不是會跑路,無所謂,反正再怎麼跑也跑不到哪裡去。
這可不是小錢,牽扯到了二十多個億,他還真的不信對方敢把這錢轉移到一個毫不相關的人那裡。
財帛動人心!
高院這邊是開心了,立案庭的庭長感覺自己頭都不疼了。
然而沒過幾天,一個消息如同晴天霹靂一般砸了下來,最高法決定,案件由漢東省高院來管轄!
對沒錯,雖然這個案子很重大,應該是最高法來管,但是最高法可以指定啊,這是最高法的權利!
高院徹底麻了,官大一級壓死人,面對其他情況他們還能說幾句,但是面對指定管轄,根本沒法說!
老唐這邊很快就知道了消息,隨即聯繫帝都的投資者保護公司,他們這邊要開始準備訴前保全了!
雖然不擔心對方轉移財產,但畢竟之後執行起來也是麻煩一堆,所以該做的保全必須要做。
而且,《最高法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十條:投資者保護機構作為代表人在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擔保。
為什麼一再強調這個規定是對普通投資者的極大保護,就是因為這些規定了不用預交訴訟費,保全也不用提供擔保。
很多人依舊好奇投資者保護機構是怎麼知道這個案子的原告信息的。
上面所說的《規定》第三十五條:投資者保護機構依據公告確定的權利人範圍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調取的權利人名單,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登記,列入代表人訴訟原告名單,並通知全體原告。
這個裡面的公告,指的是投資者保護機構發布的登記五十個投資者的公告,
一般來說這種公告也不容易看到。
而在本案里,老唐早已經給找好了相應的五十個投資者,所以公告發了也沒有掀起什麼波瀾。
現在,終於到了圖窮匕見的一步了!
最高法指定漢東省高院管轄該案,高院就要準備審查原告名單來進行登記,
然後要通知全體原告!
這個工作是高院來做的,就是要給那些還不知道人說一句,你們之前炒股賠錢那個事,現在已經有人代表你們起訴了!
你們什麼錢也不用出,安心坐在家裡等著訴訟就行。
又是一個明媚的早上,老唐拎著手提包走出律所,一路來到高院門口,投資者保護公司的人已經等著他了。
「唐主任早啊!」
老唐笑著點點頭:「劉總早啊,咱們進去吧。」
這位劉總是公司派過來的一個領導,是公司法務團隊的一個副總監,為了這個案子,公司專門派來了六個法務人員組成的團隊。
而老唐則是案件的代理律師,如果是正常情況下,老唐這邊至少也要有四到五名律師組成的律師團。
只不過老唐一個人習慣了。
幾個人一起進了高院,很快便找到了對應的窗口。
「同志你好,我們來做一下訴前保全。」
窗口的工作人員楊妙晴抬起頭,馬上就認出了老唐,畢竟這位最近在他們院裡可是經常被念叨。
就算是她的領導,現在也時常把唐方鏡這個名字掛在嘴上。
「唐律師啊,你們是—————-哦,要申請那個案子的保全是吧?
D
老唐點點頭:「鑫達公司,控股股東,十三個董事,還有五名獨立董事,十二個高管.」"
老唐嘴裡一邊說一邊往裡面遞材料,楊妙晴也是頭皮發麻。
什麼叫一網打盡,這就是一網打盡,凡是在之前披露的信息上簽字的,有一個算一個,都跑不掉!
很簡單的邏輯,你們在披露的報告上簽字,那就說明你們都認同這些報告,
都認為這些報告可以代表你們公司的真實情況。
結果現在,這報告都是假的,虛增利潤規模,那你們說你們都不知道?
之前就說過了,他們是不能說「我們不懂」或者「我們相信其他人所以簽字」這些理由的,法院是不支持這些理由的。
倒是老唐在調查的時候發現,鑫達公司的法務總監因為某些原因已經離職。
不過無所謂了,對方也在這高管群體裡面,所以這次要申請一併凍結的。
一份又一份的保全材料被不斷遞了進去,楊妙晴已經有點頭昏腦漲,不得已又喊了一個同事過來幫忙。
單單是登記這些材料都花了很長時間,等裡面都記錄好之後,都已經快要中午了。
「好了,就這麼多,那我們就先走了?」
楊妙晴有氣無力地點點頭,這些保全不需要花一分錢,而他們法院是必須要做的。
這種訴前保全,法院正常來說是要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決定的。
所以老唐也是準備回律所慢慢等。
然而,高院的速度比想像中都要快!
時間已經來到了第二天,賀浩宇來到公司,他這幾天已經在著手進行資產轉移了,但是,不管走什麼路子,資產比較大的時候,都需要時間。
然而今天剛到公司,財務主管便來匯報了。
「賀總,省高院那邊來了通知,我們公司的帳戶已經被全部凍結了,而且我剛剛也和銀行那邊確認過了。"
什麼?賀浩宇瞪大了眼睛:「公司的帳戶?你確定嗎?他們怎麼能這麼輕易凍結一個上市公司的帳戶!」
「他們能拿出那麼多的擔保來?」
財務主管不知道說什麼,但現在的問題就是,人家已經凍結了。
「行了,你先去忙吧,我要召開董事會!」
情況惡化的有點太快,甚至於他都沒有反應過來。
不過上市公司遇到了這些事,必須得將相關情況進行披露。
然而還沒等他通知其他人,手機響了。
這個手機是他的生活手機,工作手機一般都在秘書手裡拿著。
掏出手機看了看是妻子打來的,賀浩宇接通電話:「喂,打電話幹嘛呢,有什麼事等我開完會再說,我這邊有要緊的事。」
「還有什麼要緊的事啊,我跟你說老賀,我剛剛去買東西,人家說你那張刷不出錢來,說是好像被凍結了,你趕緊查一查怎麼回事!」
什麼?賀浩宇聽到這話直接呆住了:「不是,你說我那張卡好像被凍結了?
確定?」
「確定,你快點查一查吧,我這今天出來買東西都買不了———
顧不得聽妻子那些抱怨的話了,賀浩宇趕緊開始聯繫銀行。
「喂,李行長,我賀浩宇,我問問我的那個卡怎麼回事?凍結了?什麼情況啊?」
手機里,那位李行長的聲音響起:「賀總,我這邊正準備給你打電話呢,省高院今天一大早就過來專門做的。」
「他們沒給你通知嗎?」
賀浩宇額頭開始冒冷汗:「還沒有,法院那邊有說是什麼情況嗎?」
「是有人申請保全,總之賀總,你那邊還是快點把事情處理了吧-———
掛了電話,賀浩宇又開始查看其他的帳戶,不出任何意外,所有的國內帳戶都被凍結了!
當然,他還有海外帳戶,但是這些年他還沒準備好移民,所以大部分的錢還是在國內,沒有轉移出去。
怎麼辦,原本還想著把公司的財產給自己想辦法轉移呢,現在自己都被全部凍結了。
不是,到底什麼情況!
股份有限公司,同樣是有限責任,怎麼可能把他們這些人的個人帳戶都給凍結了!
不行,得趕緊找律師,趕緊找關係問問情況-—·
不單單是賀浩宇,鑫達公司這邊很多的高管都已經發現自己的帳戶出問題了雖然平時大家都是精英,但是現在突然之間帳戶被凍結,所有人都開始慌亂起來。
而在網上,一個消息突然爆了出來。
「各位,我今天突然收到了漢東省高院的一個信息,說是我之前買的那個鑫達公司股票,現在已經有機構提起了什麼特別代表人訴訟。」
「而且還列明了起訴狀中我的賠償款,居然有十二萬多,不是,我這躺在家裡也能天上掉錢?」
這是一個老股民在一個炒股群里發的消息,然後群里還有好幾個人也都收到了,於是各種轉發之後,這個消息引爆了網際網路!
「震驚!人在家中坐,財從天上來?這天上掉餡餅了?」
「所以這到底是不是真的,該不會是什麼詐騙信息吧,我覺得就應該是詐騙,絕對不可能是真的!」
「不是真的不是真的,大a賠了那麼多,怎麼可能會有回頭錢—."
不用說,後面那兩位一看就是賠傻了。
就在各路網友猜測的時候,就在一些法律專業人員在想著要不要下場的時候,漢東省高院通過官號發了聲明。
這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