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都市> 你這律師不對勁> 第418章 還有意外收穫?(求月票)

第418章 還有意外收穫?(求月票)

2024-11-06 19:04:27 作者: 酒劍仙人
  第418章 還有意外收穫?(求月票)

  一個看著臉色發白的年輕人靜靜地坐在原告位置上,面前攤著幾張材料,臉色平靜而又溫和。

  這就是呂曉婉帶著助理走進法庭後看到的情況。

  她作為魔都的知名大狀,對於唐方鏡這個名字那自然是聽了不知道多少次。

  只是她只做證券行業相關的案件,以前不以為自己能遇到對方。

  也沒有上前打招呼,呂曉婉同樣坐到了被告位置上,對著一邊的助理道:「把材料都拿出來,我再看看。」

  助理點點頭,隨即從帶著的包里開始一份一份的拿東西,一邊拿一邊說道:「主任,這個案子咱們這邊勝算不大吧?」

  呂曉婉聞言笑了笑道:「不能說勝算不大-—"——-應該說沒有勝算。」

  啊?助理頓時愣住了。

  呂曉婉也沒解釋,她是證券法律服務行業的老律師了,這個案子拿到手後就知道沒什麼勝算。

  或者說僅有的勝算在於對方律師出昏招但對方是唐方鏡,唐方鏡或許並不是很擅長證券法律,但他肯定不會犯錯。

  很多律師都會犯錯,但真的說起來,刑辯律師應該算是所有律師裡面最謹慎的了。

  其他行業的律師犯錯,那有可能是罰款暫停執業等等的處罰,但刑辯領域要是出問題,那有可能自己都得進去。

  所以,呂曉婉很清楚,對方只要穩紮穩打,這個案子她這邊沒有半點勝算。

  她今天來的矛頭也不是對準老唐,而是對準帝都那家事務所!

  這是沒辦法的辦法,拿了別人這麼多錢,那肯定要做點工作的。

  誰說被告都是一條心的,在一些共同被告的案子裡,那被告之間的辯論要激烈很多。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對方現在證據充分,法律依據也沒問題,基本上沒什麼辯駁的口子。

  那就只能把坐在身邊的那個往死里揍了·

  等了沒多久,被告二那裡,來自帝都的律師孫進豪也已經到了。

  「矣呦呂老師,好久不見啊!」孫進豪極其熱情地打招呼道。

  

  這位呂主任在證券行業的赫赫威名當然不是他能比的。

  之所以叫呂老師,是因為這位呂主任以前給他上過課。

  年紀雖然對方也就大個七八歲,但專業能力這東西,不是說年紀大了就強。

  否則大家也別打官司了,開庭時候比一比誰年紀大就行。

  呂曉婉笑著點點頭,雖然她已經想不起來這個叫孫進豪的到底在哪裡見過..—

  和呂曉婉一起來的是當事人鑫達公司的一個法務副總監,和孫進豪來的就是事務所的潘主任了。

  沒錯,潘志遠今天專門從帝都過來,他真的不認為事務所應該承擔責任。

  這會兒看著孫進豪和鑫達公司的律師打招呼,同樣也點頭致意。

  反正不管從什麼方面來看,兩方被告這邊的氛圍特別好。

  倒是對面坐著的老唐看著有點孤獨,他出庭甚至連個助理都不帶。

  沒辦法,王青青那種助理怎麼帶,難道指望她開庭了泡個什麼復古茶湯把對方都給毒死?

  亦或者是讓她說幾句專業的話把對方律師笑死?

  所以老唐還是自己來吧,反正他有技能在,材料什麼的其實都在腦子裡,用不著助理幫忙。

  等了一會兒,審判長老張帶著合議庭成員到了,這次是五人組成的合議庭。

  還是和其他案件一樣走程序,律師們在這些程序里大部分都和機器人一樣說的最多的就是「無異議」。

  開始陳述了,老唐這邊說了幾句,然後上面的老張開口道:「如果都是起訴狀上的內容就不用再說了,有要補充的再說。」

  老唐盯著上面看了一下,頓時笑了:「好的審判長,沒有補充的內容。」

  對面,潘志遠頓時有點激動了,這唐方鏡的話還沒說幾句呢就被審判長打斷了,是不是意味著這審判長不待見他呢!

  那這樣的話今天這庭審,他這邊是有可能贏的!

  至於說鑫達公司要不要擔責,那和他有什麼關係,反正他不應該擔責。


  老張這邊自然不知道他的想法已經被老唐看到了,自顧自地說道:「被告鑫達公司開始答辯。」

  呂曉婉同樣開口道:「審判長,大部分內容都是在答辯狀上的,我這裡補充一下。」

  「在那幾年裡,我方公司的所有需要審計的材料,都對永達事務所開放。」

  「也就是說,永達事務所事實上應該對我方公司的情況是知情的——"

  「我方答辯完畢。」

  說完,呂曉婉悠悠然地坐下。

  一邊的孫進豪還好,畢竟是專業律師,這種情況也不能說完全沒見過。

  老唐更是臉色平靜,這案子他這邊基本上穩贏,對方能爭取的無非是賠償份額而已。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位呂曉婉律師確實是很強,一針見血。

  而且,這位呂律師貌似還給挖了個坑啊!

  該說不說,這種操作方式,怎麼感覺和他自己挺像呢而這邊的潘志遠就有點懵逼了,臥槽剛剛你們在那裡又是「老師」又是什麼的,說的那麼好。

  這一轉頭,庭審才剛剛開始啊,你就開始背刺了?

  現在是對方在起訴啊,你為什麼要提這麼一句!

  雖然潘志遠不是律師,但他也不是傻子,這意思已經很清楚了,說永達事務所對虛假陳述的情況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可是,踏馬的當時說好的,他們這邊象徵性審計一下,然後隨便出一個「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就行。

  而且,雙方可是有過協議的,如果遇到被罰款的情況,那鑫達公司要進行相應的補償。

  所以潘志遠才會著急,因為之前他根本沒想到會有人提起訴訟!

  而協議中也沒說如果被起訴的話賠償誰出,所以他才會這麼著急,甚至於親自跑來京州參加庭審。

  鑫達這邊,這個協議甚至連呂曉婉都不知道,因為這玩意只要被發現,那後果·.·就不用想了。

  賀浩宇也不可能把這情況告訴律師,在鑫達公司,只有他和財務總監以及其他兩個大股東才知道這事。

  財務總監知道是很正常的,一個公司不管幹什麼,只要涉及到用錢的,你都不可能瞞住財務總監。

  所以基本上你看那些經濟類型的單位犯罪,最後陪著老闆進去的,一般都有財務人員,就是這麼的貼心。

  如果財務總監不配合,那就算是公司的董事長,也基本上不可能做到這些事,你可以把對方開了,這是你的權利,但你不能逼著對方做這些事。

  為什麼提籃橋出來的財務人員很受歡迎,一方面是進修過有水平,另一方面..人家敢抗事啊!

  其他財務不敢打的款,他敢打,其他財務不敢簽的字,他敢簽,你說哪個老闆不喜歡啊。

  要知道,這個世界上可能存完美犯罪,但不可能存在完美的假帳。

  區別無非在於查不查,以及是不是值得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來查。

  這些東西算到最後都是經濟帳,基本上都是這樣。

  因此,永達事務所之前的罰款,雖然表面上是永達交的,但最後由鑫達公司通過其他方法進行了補貼。

  這個事雙方都不可能說出來,所以現在潘志遠被這當頭一棍打的懵逼了。

  他忍不住便開口道:「你這是什麼意思,你意思是我們知道情況卻當不知道是吧?你這是誹謗你知道嗎?」

  未能「勤勉盡責」沒有發現虛假陳述,和「明知情況但依舊做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那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後者已經牽扯到了刑事!

  這是一個普通人基本不知道,但會計相關從業人員基本都知道的一個罪名,

  叫提供虛假文件證明罪。

  刑法中的規定是: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是指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

  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行為。

  按照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以上就是情節嚴重了。

  所以——···這屎盆子絕對不能接!

  潘志遠這句話剛說完,就看到旁邊的孫進豪和呂曉婉,以及對面的唐方鏡都向自己看了過來。


  這什麼意思,難道自己說錯話了?

  孫進豪人都要傻了,不是我一下子沒注意你就直接說了?

  別人當著你的面挖了坑,你就直接往裡跳?

  呂曉婉剛剛用的同樣是律師的一種小套路,很簡單,我只是說我們這些情況都沒有保密,你們都可以查到。

  但並沒有說你們肯定查過這些。

  律師講話一定是「咬文嚼字」的,這個一定要記住。

  方法很簡單,但有的時候就很實用,像是潘志遠這種本來心裡有鬼,再加上對會計行業的犯罪很清楚,那一下子就被激的說了出來。

  但只說這句話其實還好,只能說明可能存在這個情況,但也不可能因為這麼一句話就怎麼樣。

  所以呂曉婉很快就轉回頭繼續坐著。

  倒是孫進豪趕緊低聲道:「潘主任,你不要說話——."

  唯獨老唐,盯著潘志遠看了好一會兒這才收回了目光。

  沒想到啊沒想到,這還有意外收穫!

  對方說那句話的時候基本上心裡肯定也想著那些方面的事,所以老唐順手開了讀心——

  只能說,這年頭的很多人,那膽子是真的大啊。

  怪不得都說財會人員進去的多呢,你看看這膽子!

  最起碼法律人員是肯定沒這膽子的,遇到問題了法律人員跑路最快老唐雖然依舊在法庭上坐著,但他的心早已經飄到了看守所,飄到了隔壁的刑庭。

  該怎麼讓對方把這情況暴露出來呢?

  老張開口道:「被告當事人,警告一次,必須經過允許才能發言知道嗎?」

  潘志遠趕緊點點頭,雖然不知道怎麼回事,但對面那個唐方鏡的眼神有點太嚇人了,就好像自己的想法都被對方看到了一樣。

  不過想想也不可能·——

  庭審繼續,還是正常的舉證質證環節,呂曉婉對於老唐提交的證據全部進行例行的「有異議」。

  舉證質證結束,就是法庭辯論了。

  老唐這邊的主要法律依據就是《最高法關於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

  根據《規定》第四條,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關於信息披露的規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虛假陳述。

  事實是依據,法律是準繩。

  那麼首先就要按照《規定》來證明鑫達公司當時的行為是虛假陳述,以及該虛假陳述是否具有重大性。

  有相關部門的處理在前,這個很好證明,處罰中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這就是為什麼呂曉婉認為這案子沒勝算的原因。

  基本上被處罰了之後再被起訴的,能翻盤基本上都是先推翻了行政處罰。

  所以在辯論中她直接開始對會計師事務所展開了攻擊。

  反正意思就是說,你們本來應該可以審計出來的,但是你們卻沒做到,所以你們的責任很大。

  這個賠償比例應該五五開!

  孫進豪這邊真的是無奈,他準備了好多方法都是應對唐方鏡的,誰能想到對方都沒怎麼說話,都是他和呂曉婉在這裡爭。

  終於在吵了半天后老張敲了敲法槌,

  「好了,你們兩方被告,車軲話不要來回說,有沒有要補充的,沒有的話就要最後陳述了。」

  老張話音落下,潘志遠馬上表示自己要陳述。

  這一通陳述足足有十分鐘,最後老張都煩了,直接讓他別說了。

  庭審結束,老唐收拾東西往外走,他還在想著怎麼處理這個案子。

  剛剛庭審的時候他是有機會用技能的,「勸說」用在這裡恰到好處。

  但是-——---如果真的發現問題,那按照先刑後民的原則,到時候就要給刑事讓路了。

  這和自己之後的計劃並不符合。

  所以先緩緩,讓他們現在外面蹦幾天再說吧,先把錢弄到了,然後再說其他的。

  其他人也都離開,潘志遠準備去和賀浩宇見個面,如果對方真的撕破臉,那就一起進去!


  時間慢慢過去,案子不出意外上了審委會,經過多方討論,又聽取了鑫達公司的相關想法後,中院做出了判決!

  一個明媚的上午,老張宣讀了判決結果,鑫達公司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賠償責任,永達會計師事務所承擔百分之二十的賠償責任。

  聽著這份判決,老唐有點意外,不應該啊,那位呂律師那天發揮的很好,正常來說就算不是五五開,那也是六四。

  結果現在事務所那邊只需要承擔百分之二十?

  不過無所謂了,反正他這邊的錢不會少。

  既然這樣那就可以開啟計劃了,拿著判決書,老唐也沒管什麼,徑直拎著手提包再次來到了京州市中院的立案庭。

  工作人員看到他之後人都要罵了。

  「唐律師,你這又是———"

  老唐笑得很燦爛:「對,還是那個案子,只不過這次不是單一的了,是代表人訴訟,由我的當事人作為代表人—————

  而在這個時候,鑫達公司和事務所的人也都跟著他到了立案庭,見到這一幕後都開始咬牙,果然如此!

  這狗東西早就已經準備好了。

  不過--大家有點奇怪,唐方鏡都沒有在網上說,那其他人怎麼知道情況呢鑫達公司的法務副總監已經做好了準備,反正只要唐方鏡在網上發消息,就直接搞他!

  老唐自然知道自己被看到了,不過在提交了資料後依舊很輕鬆的離開,一路走到外面後,這才掏出手機開始打電話。

  「喂,房總,我這邊已經提起訴訟了,對,你那邊的人數夠了吧?夠了那就開始吧!」

  他這次要做的可不是普通的代表人訴訟,而是新《證券法》專門規定的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

  這是異於代表人訴訟制度的一種制度!

  是由第三方的投資者保護機構作為特別代表人提起訴訟的制度,和普通代表人訴訟制度的區別就是,該制度下,是採取「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

  普通的代表人訴訟,法院會有一個公告期,在公告期之內參加登記才能算是參與訴訟,也就是說如果你不知道有這回事,那很可能會錯過這個訴訟。

  但是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下,你只要不在公告期內專門發聲明說放棄訴訟,

  那就會默認為你參加了訴訟!

  至於怎麼知道你是不是權利人·-當下的證券行業,這些說白了都是透明的老唐前世那個經典的「特別代表人制度訴訟第一案」,直接代表了近六萬名投資者提起訴訟!

  這一世,他準備直接照搬!

  估摸著這投資者怎麼也得有個大幾萬吧,那情況保證會很爽!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