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賠錢是公司的,分紅是自己的
帝都一家律師事務所內,今年五十一歲的律所主任孫進豪拿起了手機。
他開的這家律所當然不是什麼紅圈所,名氣也不是很大,但你要知道,
帝都這個地方,真的是藏龍臥虎。
能在這地方開律所,而且還能一直做下來的,那手上基本都有幾把刷子。
這年頭律師行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了,內卷極其嚴重,以至於那些上岸的律師們都在呼籲,說現在的法考通過率太高了!
認為司法局應該把通過率再壓縮一下,不需要那麼多的律師。
前幾年的通過率最高時候甚至到了百分之二十三,報名人數都已經接近一百萬人了。
至於上岸的律師們要求以後更嚴一點,那也正常,各行各業都是如此,
大家都想著競爭小一點,收入高一點,無可厚非。
孫進豪已經接通了電話:「喂,潘主任,找我有什麼事嗎?」
電話另一邊,會計師事務所的潘志遠趕緊開口道:「孫主任,這會兒不忙吧?有個事想和你諮詢一下。」
「如果不忙的話我現在過去?」
孫進豪看了看自己的安排,隨即道:「潘主任你過來吧,我今天上午有空。」
大家一個是律師一個會計,都是靠著自身職業技能吃飯的,肯定是不會在手機里這麼直接「問問」。
律師是最討厭「問問」的群體了,就靠著這個吃飯的,你上來問一問,
別人上來問一問,那日子還過不過了。
況且,這樣的案子,必須得把相應的材料拿過來讓對方看,不然再怎麼專業的律師也不可能給出諮詢結果。
掛了電話,孫進豪就在律所等著,他上午其實還有別的事,但潘志遠專門要過來諮詢,那肯定不是什么小案子。
所以很快通知助理把其他事都推了。
等了大概快一個小時,潘志遠跟著助理走了進來。
「潘主任來了,來來來坐,先喝點茶!」孫進豪站起來笑著招呼道。
潘志遠勉強露出了一個笑容,坐下來抿了口茶,隨即從一邊的包里掏出了材料:「孫主任,你先看看這個。」
也就是現在,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做成「有限責任」的公司形式了,放在以前,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一樣,都是「合夥」形式。
這兩種形式有什麼區別呢,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理論上那叫「公司制度的事務所」,但其實就是有限責任公司。
情況就和公司一樣,你只能找公司要錢,很難牽扯到股東身上。
但是「合夥」不一樣,這個是採用「無限連帶責任」的,就是說律所賠錢,如果錢不夠,那律所的合伙人就得賠了。
所以為什麼這幾年很多律師都在那裡呼籲,說律師事務所也要學習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改革,舊的那一套已經不能用了—···
為什麼好端端的要呼籲,那當然是利益相關了。
對面的孫進豪把材料接了過去,然後仔細看了起來。
收費的問題就不用說了,律所諮詢都是按照時間收費的。
孫進豪仔細看了好一會兒,這才開口道:「潘主任,您這可是運氣不太好啊。」
潘志遠苦著臉道:「孫主任你說的太對了,你說我這好端端的啊,怎麼就遇到這種事了。」
「現在被罰款也就算了,還要被這樣起訴,孫主任,你是專業的,你說說,這事還能起訴我們?」
我們這就是一個做審計的,那審計報告都是根據公司提供的材料來做,人家故意糊弄,我們也沒辦法的。」
孫進豪沉吟一番這才道:「潘主任,你之前應該也看到了,對方請的律師是京州那個很有名的唐方鏡。」
潘志遠聞言點點頭:「我看到了,正因為那是唐方鏡我才著急啊,孫主任你也知道,唐方鏡這個人,那恨不得天下大亂。」
「他現在幫著一個人告,那後面其他人如果也想告,就麻煩了。"
大家都不是傻子,公司那邊能想到,會計師事務所這邊也能想到。
主要是老唐這操作已經做得太多了,最開始的時候都還不太懂,但現在,大家只要看到他的操作,那都門清。
更不用說老唐之前還專門在視頻里仔細講解了如何來操作,怎麼樣通過個案來撬動整個事件。
就是要在做個案的時候,把裡面的法律關係都給理順了,保證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能獲勝,然後才開啟集體訴訟。
但知道歸知道,害怕也是真的害怕。
人家都已經把所有的操作方法都寫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這都不是什麼陽謀了,就是直白的告訴你,接下來我會怎麼做。
正如同教員當初的《論持久戰》一樣,對方知不知道,當然知道了,但知道也沒用。
孫進豪接看說道:「潘主任,所以我現在告訴你,這份起訴狀的水平很高,如果按照唐方鏡的這個邏輯來看,確實是能起訴你們的。」
啊?聽到這話潘志遠頓時傻眼了。
『孫主任,對方是以虛假陳述為理由起訴的,可是我們又沒有參與對方的虛假陳述,憑什麼也要作為共同被告被起訴啊?」潘志遠表示不太理解。
孫進豪開口道:「潘主任,我現在也不方便給你解釋這些,我只能說,
對方這麼起訴是有法律邏輯的。」
「至少,法院直接駁回訴訟請求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所以你們得提前做好準備。」
潘志遠沒轍了,只能說道:「那孫主任,如果請你來做這個案子,怎麼收費啊?你看-··-能不能做個風險代理?」
聽到前面那句話,孫進豪頓時開始高興了起來,又有大案子了。
只是聽到後面那句話,孫進豪馬上開始搖頭:「不可能的潘主任,這案子沒法做風險代理,至少我這肯定不行。」
對面那人畢竟是唐方鏡,唐方鏡喜歡做風險代理,那是因為他是個瘋子。
自己穩穩噹噹的賺錢多好,接什麼風險代理啊。
事實就是這樣,現在願意做風險代理的律師越來越少了,就算是一些紅圈所的律師,現在也更願意安穩賺錢。
風險代理雖然可能拿到更多的錢,但一個不慎那就是一切白干。
老唐畢竟是開掛的,那些案子他就不是為了賺錢,窮鬼的錢有什麼賺頭,當然是誰有錢賺誰的了。
看看之前騰飛公司那個案子,那一個案子他直接賺的飛起,得刮多少個窮鬼才能賺到這麼多錢。
唐老爺心善,賺了有錢人的錢,用來補貼窮鬼們·--順便自己賺點壽命。
潘志遠聞言也只能點點頭:「那就正常收費吧,唉,孫主任,你說這都什麼事啊,好端端的怎麼就攤上這種事了———"
孫進豪笑了笑,接著說道:「潘主任,你還沒和鑫達公司那邊聯繫吧?
「沒呢,收到法院寄的這些東西我就直接來找你了,而且這事都怪他們,我這事務所開的好端端的——."
孫進豪沒有再聽對方說這些,再次說道:「那還是聯繫一下對方吧,看看他們那邊打算怎麼解決。」
潘志遠也沒辦法,開口道:「行,我之後讓人問問那邊。」
時間已經到了第二天,京州,鑫達公司這邊同樣已經在聯繫律師了,是魔都證券領域的一位知名大狀,叫蔣華。
當然,這個案子的情況太特殊了,他們知道唐方鏡準備怎麼幹,老唐也知道他們知道自己準備怎麼幹。
所以對於賀浩宇來說,出庭打官司那是最後一步,但凡有一點可能,他都不會想打官司。
於是在和公司的法務總監等商討之後,又經過了董事會,終於定下了調子。
那就是,在這個階段不惜代價也要調解!
只要能調解結案,那唐方鏡就不能再繼續做文章了。
董事長辦公室內,賀浩宇看著面前的法務總監道:「怎麼樣了,溝通的如何?」
法務總監點點頭道:「和中院那邊溝通的還算比較順利,中院願意出面幫我們協調。」
「畢竟我們是能滿足對方訴求的。」
鑫達公司想調解,但是又不想自己出面找唐方鏡,於是便找中院出面,
中院這邊,案子已經到了民庭法官那裡,法官對這個案子同樣為難。
按照新的《證券法》和相應規定,判決鑫達公司賠償責任倒還好,難點主要在於會計師事務所。
以前是真的沒有這方面的案例。
所以能調解就調解吧····
不是每一個法官都想出名,都想做那些其他法院沒做過的案例。
很多人只看到了被列為指導案例或者是典型案例的情況,但這方面的案子,一旦判決沒做好,那後面就很很麻煩。
有時候對方把案子打到最高法,然後最高法全面把你的判決否定,那可是直接成了反面的典型案例。
對沒錯,不管是指導案例還是典型案例,都會一審二審再審的所有情況都寫出來,包括上級法院是因為什麼理由糾正的·
這些同樣都會被其他人看到。
正好,公司這邊願意調解,而且誠意很足,那自然是以調解為先的。
聽到法務總監的話,賀浩宇稍微放心了點,隨即道:「那準備之後的調解吧,滿足對方的訴求下,再起訴也不會有什麼意義。」
「另外,帝都那個會計師事務所聯繫我們,你就把情況和他們說一說,
這個錢肯定不能都由我們出。」
法務總監聞言道:「那如果會計師事務所不願意出錢調解怎麼辦呢?」
賀浩宇猶豫了一下才道:「把情況和他們說清楚,如果實在不願意,那我們先解決,完了再和他們算帳。」
沒辦法,諮詢了很多律師,律師們的意思都是,會計師事務所不好說,
但是根據現在新的規定,鑫達公司這邊敗訴的可能性很大。
『那唐方鏡發視頻這個——--怎麼辦?按照以前的那些情況來看,這個他肯定不可能答應的。」法務總監再次開口道。
他到時候可是要去談判的,所以還是把情況說清楚比較好,不然容易背鍋。
賀浩宇聞言想了想道:「到時候這樣,先提一提,如果對方明確表示反對,那就讓他發吧。」
「你問我,我也沒什麼好辦法,先把眼前的困難度過再說。」
確實是無解的,在這樣的當口,鑫達公司是無法阻止其他了解情況的客戶起訴。
所以還是要根據情況來看。
法務總監得到了肯定答覆後離開,賀浩宇隨即通知財務總監,按之前的計劃進行分紅。
雖然面臨訴訟,但分紅肯定是要分的,先分了再說。
公司的債務和投資人有什麼關係,我們拿分紅是應得的。
舉例的話又要說到某房地產公司了,一直到債務爆雷之前,依舊在不斷給各個股東和高管進行巨額分紅。
什麼?我們欠了好多錢?那有什麼關係,欠錢是公司欠的錢,分紅是給我們自己分的。
到了這個時候,公司這個法律意義上的「人」,身上已經爬滿了吸血鬼,正因為都知道要爆,所以都趁著沒爆之前能多拿就多拿。
除此之外,趁著債務爆雷之前捐贈給其他地方的基金會等等---這樣的操作層出不窮。
至於現在,賀浩宇倒是還沒有其他想法,反正就是先分了錢,然後再根據情況來決定。
法務總監回了辦公室,首先還是打電話準備和帝都那邊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溝通。
「喂,潘主任,我是鄭俊輝,這會兒忙不忙?」
電話另一邊,潘志遠笑道:「鄭總啊,不忙,你有什麼話直接說就行。
之前他已經讓下面的人和鑫達公司聯繫過了。
「潘主任,是這樣的,你們之前詢問怎麼解決,現在我們這邊已經有了結果,準備和那個居海清調解。」
「調解?這樣行得通嗎?」潘志遠有點疑惑道。
「暫時來說只有這個辦法,潘主任您肯定也諮詢過律師,要麼就得應訴,到時候勝訴了還好,如果敗訴了—--情況會很不妙。"
「現在呢就是說,因為是我們鑫達和你們事務所承擔連帶責任的,賀總的意思,調解的這個錢,我們兩家一起出,一邊一半,也就四十多萬而已。」
聽到這話,潘志遠頓時火大:「我們也要出?不是,鄭總,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我們事務所在這裡就不應該承擔責任的。」
「你說的連帶責任,那是對方提出來的啊,我們事務所是不承認有這個責任的,現在是你們要調解,和我們沒關係。」
這不是錢的問題,潘志遠是不能認這個事,雖然調解中的行為不能影響到後面的庭審,但是傳到網上會感覺他們事務所真的認了一樣。
在之前被處罰之後,鑫達公司就已經通過決議解聘了他們事務所,現在兩家是真的沒有任何關係了。
上市公司解聘作為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同樣需要開董事會,而且要讓事務所進行陳述·.-總之就是,你解聘需要正當理由。
法務總監老鄭皺起了眉頭:「潘主任,你這意思是,你們事務所不打算出一分錢對不對?」
潘志遠沒說話,這個問題他不會在電話里肯定或者否定。
「行了潘主任,那就這樣吧。」
老鄭說完直接掛了電話,現在說什麼也沒用了。
但是,他們公司又不可能真的讓對方起訴,所以現在只能吃了這個啞巴虧。
另一邊,居海清再次開始發消息。
「餵老哥,我是那個炒股群的蕾姆我老婆,咳咳對,我記得你之前也買過那個鑫達公司的股票對吧,有個好事———」
而這樣的消息,他在最近一段時間發了不少。
那些人原本還對他說的好事比較懷疑,但是在知道是唐方鏡幫忙做案子的時候,直接表示了同意。
沒什麼可說的,這就像是天上掉餡餅一樣,本來在虧了錢之後就沒打算能拿回來。
現在有唐方鏡出面,那還有什麼懷疑的。
而且在很多人眼裡,就算拿不到錢,讓唐方鏡幫忙打一次官司,也已經值了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