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擁抱太陽的月亮》OST
進入十一月後,半島歌謠界最大的轟動,莫過於攜主打曲《THE BOYS》回歸的少女時代。
在音源這一塊,少女時代的新主打曲數據提升並不是很大。
譬如秘密團、皇冠、函數、21等女團,基本不落下風。
還有三個音源大戶女團,思念團、姐妹和外掛,在音源方面甚至小壓少時一頭。
然而,少時首月近30萬張的恐怖銷量一出,徹底殺死了比賽!
其他女團仍在苦苦追趕少時前一張專輯的銷量,少時直接將首月銷量翻了個倍不止,前面幾個女團綁一塊都不夠和少時打!
g榜第一的斷層銷量,令同年所有男團、女團望之卻步,連尾氣都吃不到,還談什麼趕超?
巔峰之上才是少時,這還真不是吹出來的。
SONE奔走相告,慶祝少女時代加封女帝,正式登頂半島歌謠界。
而在無人知曉的角落,一家名為「BD.Entertainment」的小公司完成了註冊,無聲無息地開了業。
沒有花圈和花籃,也沒爆竹和禮炮,更不存在高大上的剪彩儀式。
若非地下室通道門口掛上了一塊牌子,或許就連附近的居民都不會知曉,這裡居然落戶了一家經紀公司。
「給,開工紅包!數量不多,圖個吉利!」金世明選擇了最實在的慶祝方式,給員工們挨個發了開工紅包。
他並未按照半島的習俗,拿白紙來包禮金,而是選擇了更符合中國傳統的大紅色。
紅彤彤的,暗喻大紅大火,一看就吉利。
「韶情,世正,這是給你們的!」金世明來到練習室,將手上最後的兩個紅包遞給了公司目前僅有的兩位練習生。
「謝謝歐巴!」金韶情和金世正接過紅包,不約而同地答謝道。
「怎麼樣,還能習慣嗎?」金世明關切地詢問道。
「條件確實差了點,不過工作人員都很親切,負責教導的老師也相當專業。」金韶情用了種委婉的措辭。
有一說一,這地下室的條件比起她之前呆過的DSP,差距不是一星半點。
就拿她們所在的練習室為例,此前尚是一個堆滿雜物的倉庫間,簡單地改了下布局並進行裝修後,便充當了臨時暫用的練習室。
練習室面積不大,光源也不是很明亮,顯得有些陰暗潮濕。
時不時地,還會冒出些神秘生物。
之前金韶情練習舞蹈時,腳邊冷不丁躥過一隻烏黑油亮的小強,嚇得她飆出了讓金世正都有些汗顏的高音。
「我覺得還好吧!就是地下室沒有洗手間,每次都要繞一圈去到大樓裡面,太鍛鍊身體了!」過慣了苦日子的金世正倒不覺得條件有多艱難,那叫一個積極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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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令金韶情驚聲尖叫的神秘生物,金世正則是淡定地抄起鞋底,啪地精準揮下,然後用紙巾包裹住丟進垃圾桶內。
那一刻,金韶情看向金世正的目光,宛如看到了從天而降的超級英雄!
「這裡的條件確實差,你們儘量克服下,等公司賺錢了,一定再給你們裝修個寬敞明亮的練習室。」金世明開口承諾道。
他沒有畫餅的習慣,對於自己的每一個承諾都有專門制定計劃,並按部就班地推動進度。
「前幾天我寄給MBC的demo被採用了,運氣好的話,或許能有一筆不錯的分成。」金世明說道。
「歐巴,你又寫了新歌?」
「是MBC新劇的OST嗎?」
二個女孩都很好奇,追問起究竟。
「今年非常暢銷的一本小說,鄭恩闕的《擁抱太陽的月亮》你們應該有聽過吧?MBC打算翻拍這本小說,找來了金秀賢和韓佳人主演。」金世明解釋道。
金秀賢去年剛參演了《Dream High》,首次擔當男主角便拿下了年度月火迷你劇收視率冠軍,妥妥的當紅炸子雞。
韓佳人更不消多說,被譽為「媚鼻女王」的知名女演員,她鼻尖那一顆性美人痣,儼然半島無數男性的白月光、硃砂痣。
大IP改編的時代劇,導演、編劇皆是經驗豐富的老手,外加一票兼具顏值與流量的演員,MBC顯然對這部劇寄予了厚望,志在一掃近些年收視率不佳的頹勢。
「我翻看原著小說後,恰好有了些許靈感,便寫下這首《時光倒流》寄了過去。金道勛導演聽完demo,表示非常中意,還說要請LYn前輩獻唱這首OST。」金世明拿出手機,外放起他自己錄製的demo。
金世明非常喜歡用的鋼琴聲作為intro,帶著股宿命沉重感和古典氣息的旋律,一下子就抓住了兩個女孩的耳朵。
進入到人聲部分,金世明的唱功一如既往的在線,將天各一方的兩個人彼此思念的心情唱得淋漓盡致。
非要挑刺的話,那便是這首歌的歌詞、意境都圍繞著女主展開,由金世明一個男的來演繹,總歸無法完美地消化。
劇組邀請LYn來演唱這首OST無疑就很合適,LYn的嗓音本身辨識度極高,更具備卓越的唱功和豐富的演唱經驗,金世明毫不擔心這首歌會明珠蒙塵。
「歐巴,這首OST太好聽了,絕對會火的!」金世正連連讚嘆道。
「我平時很少看時代劇,不過衝著歐巴的這首OST,我一定死守放送!」金韶情附和道。
「但願這部劇和OST都能爆吧!」金世明不無期待道,「好歹將名氣給打出去,也給公司創造些收入。」
由於他的嗜睡症,基本和直播的節目活動絕緣了,否則稍有不慎便會導致放送事故。
退一步而言,哪怕錄播的節目,他同樣得考慮再三,做足充足的準備才能上。
金世明思來想去,眼下公司的起步階段,他更需要的是多點開花,儘快打出名聲,積累起圈內的人脈。
以製作人的身份,給幾家電視台供應OST作為敲門磚再合適不過。
在半島和島國,製作人的待遇相當不錯,比單純的歌手更加賺錢。
一首大熱曲的版權分成堪稱養老保險,每用一次便能分一次錢,躺著就可以數鈔票。
至於交給其他人唱,一方面是因為歌曲與金世明的適配性並不高,另一方面則是由於獻唱OST需要承擔起宣傳的義務。
按照半島業內的規則,一位歌手如果獻唱了某部劇的OST,那他在該劇結束放送之前便不能再給其他電視劇獻唱OST。
否則,就會被視作沒有商業道德,惡劣程度類同於演員的軋戲行徑。
除此之外,還得配合劇組進行宣傳,上綜藝、參加路演活動等等,屬實麻煩事一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