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熟悉的名字
許久,李諾才從震驚中回過神。
為了確定這是不是常見現象,他將此冊向前翻到頭,向後翻到尾,查看了每一年的科舉狀元。
然後他就發現,不是他大驚小怪。
自大夏立國,創立科舉,數百年來,除了李玄靖之外,還沒有一個人能在一屆科舉中,同時成為六科狀元,真正的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以往最厲害的狀元,也不過是三科頭名而已。
就這已經青史留名了,這冊子上還特別記載,那位大人最高做到當朝宰相,一人之下,萬萬人之上。
這一刻,他有點理解宋真姑姑看他的那種眼神了。
一人獨占六科狀元。
長得還那麼帥。
哪個女子能抵得住這樣的魅力?
大夏至聖十四年,無疑是屬於李玄靖的一年。
李諾呆呆的看著這一頁,愣了好一會兒,甚至都忘記了自己想要幹嘛。
宋哲對於他的表現並不意外,那一屆科舉,雖然也湧現出了許多驚才絕艷的人物,但在李玄靖面前,都如同星光比之皓月,被他的光芒徹底掩蓋。
許久之後,李諾逐漸緩過來,掃了一眼剩下的名字,居然在裡面找到了幾個熟人。
這一屆科舉,自己的岳父大人,排在第三,長安縣令裴哲排在第四十二,剛好是進士最後一位……
想不到,他們三位,竟然是同一年的進士。
李諾不知道是自己的岳父大人爬的太慢,還是裴縣令升的太快。
科舉第三,剛入官場,就會被授予從六品的官職,過了快二十年,他才升到正五品,只提升了三級。
裴縣令是科舉最後一名,一開始只可能是九品的小官,但在和岳父大人同樣的時間裡,卻連升八級,暫且不說權力大小,至少官職做到了和他平級,可謂是屌絲逆襲的典範……
這一屆科舉名單中,李諾還看到了一個讓他意外的名字。
王鐸。
考功郎中王鐸,他在這一屆科舉中,排在進士第五位,名次也是極為靠前。
李諾沒想到,那位教子無方,縱容手下官員收受賄賂的王大人,竟然也有過如此的輝煌。
李諾有點難以相信,以為只是同名同姓,問道:「這個王鐸,是考功郎中王鐸嗎?」
宋哲點了點頭,語氣中有些感慨,緩緩說道:「是他,當年的王鐸,在清風書院也算是一號人物,還是書院學子時,便率領同門,大鬧長安縣衙,怒罵長安縣令草菅人命,硬生生逼得朝廷罷免了當時的長安縣令,風頭一時無二,只是沒想到,二十年後,他居然也淪落到捐出全部家產,辭官歸田的地步……」
李諾一愣:「啊,他辭官了?」
宋哲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說道:「大理寺卿府的人,到王家讓他交出觸犯律法的兒子,他一個五品郎中敢不辭官,不辭官等死嗎?」
李諾也是第一次知道這件事情。
原來那天交出兒子之後,考功郎中王鐸就捐出全部家產,辭官回家了。
看來,朝中官員對於父親的畏懼,比他想像的還要深。
可李諾也沒做錯什麼啊……
王鐸的兒子觸犯了律法,不能因為他爹是考功郎中就不抓他。
王鐸心中要是還有二十年前那份情懷,也壓根輪不到李諾出手。
二十年太久了,時間能夠改變很多事情,足以讓滿腔熱血的正義少年,變成腐朽官場的骯髒蛀蟲……
變化的何止王鐸一個,從那顧文翰的履歷來看,在成為清河縣令之前,他的一些作為,也可圈可點……
一陣微風從堂外吹來,李諾桌上的書冊,被風翻開了一頁,來到至聖十八年。
至聖十八年的進士,遠比上一屆要多,足有一百位,李諾目光不經意的掃過,在最後幾位,看到了顧文翰的名字。
顧文翰,至聖十八年進士,科舉排名第九十六。
吳宗廣,至聖十八年進士,科舉排名第九十七。
鄭天興,至聖十八年進士,科舉排名第九十八。
李諾正要將這一頁翻回去,手中的動作忽然一頓,目光望向這一頁上的某個名字。
不是顧文翰。
而是鄭天興。
李諾確認自己兩輩子都不認識一個叫鄭天興的人,但就是覺得這個名字眼熟,無比的眼熟,好像是在哪裡見過無數遍一樣……
熟悉歸熟悉,可一時半會兒,他是真的想不起來這熟悉來自哪裡。
這兩天他接收了太多的信息,腦子亂亂的,甚至覺得思維都有些遲鈍了。
他順手向後翻了幾頁,又發現一個問題。
從至聖十八年之後,至聖二十二年,二十六年,三十年的科舉,朝廷錄取的進士人數,都在一百人左右。
而至聖十八年之前,每一屆科舉,都只錄取了不到五十人,至聖十四年的科舉,是一個明顯的分水嶺。
李諾忍不住問道:「最近的這幾屆科舉,進士的錄取人數怎麼忽然變多了?」
宋哲淡淡的看了他一眼,說道:「至聖十四年錄取的四十二名進士,在兩年後,因為牽連到一樁謀逆案,有十六人被處死,至聖十七年,李玄靖入職大理寺,一年內誅殺貪官污吏數百,不多錄取一點,朝廷的人手便不夠用了……」
李諾識相的不再深究這個問題。
但他還是不死心,轉而問道:「到底是什麼樣的謀逆案?」
宋哲道:「你這麼好奇,可以回去問你爹。」
這話說的,這個問題,他要是能問父親,還會跑來吏部自己查嗎?
他好奇的事情多著呢,他還好奇岳母大人去哪裡了,他們當年為什麼分開,是性格不合過不下去了還是誰外面有人了,不也沒問嗎……
李諾心中吐槽幾句,一瞬間腦海划過亮光,忽然想起來,他為什麼對「鄭天興」這個名字這麼熟悉了。
鄭天興不就是鄭員外,那個在五十大壽當天,被小妾和姦夫聯手害死的可憐人嗎?
難怪他對這個名字這麼熟悉,鄭員外結案的卷宗就是他親自寫的。
當時為了測試《法典》對不同判罰的壽命加成,一份判詞他改了無數遍,鄭天興的這個名字,自然也寫了很多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