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兩腳羊
井國,平水府,白雲胡同。
一輛黃包車,停在白雲胡同口,車夫小心翼翼提醒著臥在車裡熟睡的客人。
「先生,白雲胡同,到了。」
雲阿四被車夫叫醒,看了眼胡同,摸了張零票,遞給對方後,提著自己的皮箱,下了車。
白雲胡同很幽靜。
胡同兩側沒有牆皮,砌牆青方磚之間交錯的紋路,清晰無遺的暴露著。
這會兒已經傍晚了,天淡淡的黑,胡同里有些勤快的小姐已經開始上工了。
她們穿著旗袍,戴著自己壓箱底的首飾,靠在磚牆上,露著豐腴白嫩的腿,等候客人們挑貨。
「四哥,回家了?」
「四哥,上我家玩一趟,家裡進了台收音機,能聽節目,蠻有情趣的呀。」站牆小姐吸了口女士香菸,調戲阿四。
聊天的時候,雲阿四的皮箱滴著血。
他不動聲色,拿出手帕,抹掉血跡後,稍稍彎著腰,揚著手,跟小姐們邊打著招呼,禮貌拒絕對方的邀請,邊往胡同的深處走。
白雲胡同146號,
到家了。
雲阿四進了屋,脫去大褂,拿毛巾洗臉,擦手擦脖子。
他的太太鄭玲子,此時幫他整理著皮箱。
箱子打開,裡面除了換洗的衣物,幾個牛皮紙質的文件袋,從酒店順來的未開封的香皂浴巾外,還赫然躺著一隻——帶血的羊。
羊不大,從頭量到尾,頂多半米,肚子被剖開,內臟已被摘掉,皮肉的血跡還未乾涸。
羊不算稀奇,但稀奇的是,這隻羊的眼睛被一條黑布蒙著,嘴巴被密密的針腳縫了起來,
四隻蹄子上,穿著嬰兒穿的黑色虎頭鞋。
鄭玲子痴痴的望著羊流口水,但她沒有去動羊。
每次出差,雲阿四都會帶回來一隻羊,這羊的滋味也真的鮮美,可處理羊,必須得阿四親自動手。
曾經有一次,鄭玲子想自己去洗羊烹羊,才伸手,就被雲阿四扇了一耳光。
所以,現在即使鄭玲子再想吃羊,也只能忍著,她把帶血的衣物、文件袋都清理了出來。
衣物拿水泡著,文件袋把文件掏出來,袋子丟掉。
清理期間,鄭玲子終於聽見洗完臉的雲阿四說:「阿玲,我去做羊。」
她期盼許久了,但為了不顯得自己饞嘴,刻意不動聲色的說:「嗯,多放點蔥。」
「好。」
雲阿四抱著羊,走到臥室門口,忽然回過頭問:「對了,玲子,和我結婚以來,你經常吃我帶回來的羊,對吧?」
「嗯。」
「吃多少只啦?」
「十二隻,怎麼了?」
「沒……沒什麼,蠻好,蠻好。」
雲阿四終於把羊抱到了廚房,他發現家裡醋用完了,便重新穿好大褂,去胡同對面的「李記雜貨鋪」打醋。
鄭玲子則對著穿衣鏡,可憐起自己的身條來。
「早知道阿四今天回來,昨天就不該約小姐妹吃紅燒獅子頭,腰又要粗了。」
……
雲阿四打完醋,回到家開始做羊。
他先將蒙在羊眼上的黑布解開。
羊的眼睛極有特點,是橫瞳,左右寬,上下扁,人與羊對視,容易產生眩暈噁心的不適感。
但此時砧板上的羊則不是。
若是鄭玲子在廚房,以她肉眼就能分辨自己漲了幾兩肉的感知力,一定能發現,這隻羊的眼睛很奇怪。
「眼睛倒是蠻好看的。」
雲阿四欣賞完後,拿筷子挑了羊眼珠子,用菜刀拍扁後,扔進了鍋里。
接著,他又將羊蹄上的虎頭鞋脫下。
將蹄子一一斬去後,雲阿四劃斷了縫羊嘴的線。
羊嘴是強行縫上的,內部原本就繃著勁,線一斷,「噗嗤」自己就張開了。
拔掉兩排牙齒後,雲阿四大刀闊斧的給羊改刀。
一時間,廚房裡剁得噼里啪啦響。
雲阿四經常處理羊,手腳很利索,大半個鐘頭後,一整隻羊,分成了一塊塊大小均勻的羊肉,整齊的碼進了砂鍋,開煮。
雲阿四拿醋、香油、麻醬等調了個蘸汁後,便坐到沙發上看報紙。
隨著羊肉的香味越發的濃烈,鄭玲子垂涎欲滴,雲阿四收了報紙,進了廚房,配了一碗草藥湯,然後端出了砂鍋。
羊肉是白水煮的,蘸點蘸汁,原汁原味。
草藥湯的湯色清亮,略帶橙色,像飯館裡賣的橙子汽水。
「羊經常吃,這湯,你還是第一次做。」
「喝吧,我在明江府出差的時候學的,清涼解暑。」
雲阿四笑著說。
鄭玲子將信將疑,先嘗了一小口,發現味道確實不錯,鮮中帶點甜,口感很細膩。
她便一邊吃羊一邊喝湯。
期間,她沒勸雲阿四吃羊,因為阿四不吃羊,說天生受不了羊膻味。
但她不知道,阿四很喜歡吃羊,
只是阿四不吃她吃的這種羊。
一整隻羊,吃了整整一個鍾,吃得鄭玲子打飽嗝。
她輕撫著微微隆起的肚皮,打趣說:「阿四,怪你呀,明天上工,同事肯定嘲笑我是不是懷孕啦。」
「呵呵。」
雲阿四瞧了一桌子的羊骨頭和空空如也的湯碗後,饒有興致的說:「阿玲,我在明江府出差,聽說了一些趣聞,想不想聽?」
「聽了些什麼名堂?講講看?」鄭玲子吃飽喝足,心情也很不錯。
雲阿四說:「咱們世道里,有一個江湖,江湖很大,咱們平水府在江湖裡,明江府也在江湖裡,甚至井國的每一個州府,都在江湖裡。
江湖上有很多堂口,每一個堂口裡的人,都有特殊的本事。
這些人的本事,有的說自己是跟神明學的,有的說自己是跟邪鬼學的。
跟神明學了本事的人,叫神人,跟邪鬼學了本事的人,叫陰人。
我要說的趣聞,就關於一個陰人。
那個陰人所在的堂口,叫——戲子!」
鄭玲子平時就愛聽戲,雲阿四出差的時候,她經常約小姐妹去聽戲。
手頭不寬裕,聽的自然不是什麼大戲,無非是小茶社、小劇院裡的戲。
她愛聽戲,聽到「戲子」,便更有興趣了,問:「這戲子,可是唱戲的戲子?」
「比一般唱戲的要高明得多。」
雲阿四說道:「戲子勾魂,奪人心魄,從來不是謠言。
他們師從邪鬼道,勾魂的本領,在平水府所有堂口裡,數一數二高明。
所以他們殺人,往往簡單,只需通過演一摺子鬼戲,便能把魂從活人的身體裡勾出來,然後帶到沒有人的地方,用特殊的手段把魂殺掉。
人的魂死了,身體縱然完好,也不過空殼子一個,行屍走肉罷了。」
鄭玲子聽得渾身起雞皮疙瘩,說:「阿四,那我經常去聽戲,不會也被人把魂勾了吧?」
「你不與人結仇,又不在江湖上行走,誰會勾你?」
雲阿四頓了頓,又說:「不過,對戲子來說,勾魂容易殺魂卻不容易。
因為殺魂之術,容易露出馬腳,一旦被懂行的高人追查到,便能順藤摸瓜,將殺魂的戲子找出。
戲子想把殺魂做得不顯山不露水,唯一的辦法,就是『養羊』。」
羊?
聽到這個字眼,鄭玲子身體沒來由的哆嗦了一下。
她故作撒嬌,說:「哎喲,阿四,你是不是看我剛剛吃羊,想嚇唬我一下?」
雲阿四沒有理會,自顧自的說:「把要殺的魂,以引魂之術的手段,引到羊的體內,再將這隻羊養上七天,
這隻羊的身體,和人的魂就融在了一起。」
鄭玲子咂摸著阿四話中的羊,再和自己吃過的羊一對比,頓時……
「嘔!」
她衝進了廁所,想要狂吐,可什麼都吐不出來。
雲阿四像一道索命的亡魂,冰冷的聲音,如刀般刺進鄭玲子的耳朵。
「養好了的羊,殺掉,魂魄尚未離體!
自此,那魂便徹底死去,哪怕是道行通了天的高人,也再找不到這縷亡魂的下場。」
鄭玲子明白了,原來……原來……她根本不是雲阿四的太太,而是阿四殺人之後的清道夫。
「嘔,嘔!」
鄭玲子使勁的去摳嗓子眼,她想罵想逃,但最想做的,是先把自己剛剛吃進去的羊給吐出來。
可是她的手指,根本伸不到自己的嘴裡,低頭一看,發現不知什麼時候,自己的手指,竟然變成了蹄子!
「啊?」
鄭玲子連忙去看鏡子,發現自己的臉上,已經湧出了許多白毛,瞳孔也從圓形,變成了扁長,
她哭了,哭得很絕望:「雲阿……咩……你個……咩……生!」
她一旦說到複雜一點的字眼,舌頭就像打了結似的,氣息到了嘴邊,只頂出一聲羊叫。
她在變羊,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她喝了雲阿四做的那碗像橙子汽水的草藥湯。
這碗湯她今天第一次喝,也是最後一次喝。
「獸醫配藥做的湯,效果確實好。」
雲阿四抱住太太的頭,輕輕吻了上去,說:「玲子,我真的捨不得你死,
但是,這次我殺的人,叫周玄,周家班的少班主!
周家有神人,我很怕他找到我,為了確保萬無一失,只好委屈你了……」
……
夜已經很深了,雲阿四提著皮箱,走出了家門。
胡同里站牆的小姐,依然熱情的打招呼:「阿四,又出門啊!」
「嗯,公司事情多,還要出差。」
雲阿四禮貌的欠身,打完招呼後,在胡同口叫了一輛黃包車。
「去太平路。」雲阿四上了車。
到了太平路後,
雲阿四站在「嘉林西點鋪」的門口。
西點鋪裝了遮雨的門棚,一旦遇到雨天,搭電車的人,都在門棚下面等車。
雲阿四打開箱子,抱出一隻半米的羊,等到電車離自己只有十來米的時候,將羊扔到了軌道上。
呼嘯而過的電車,從羊身上重重的碾了過去,像一腳踩爛了一顆白桃,果肉糜爛,汁水噴得到處都是。
太平路的電車軌道穿過鬧市區,這裡電車撞死人都是常事,碾碎一隻羊,又會有誰關注?
……
雲阿四去了一趟旅店,出來的時候,箱子已經扔掉了,他換了嶄新的長袍,嶄新的帽子,以及一張——嶄新的臉。
戲子不但擅長勾魂,也擅長變臉,
最擅長的,
當然還是演戲,雲阿四在生活里除了是雲阿四以外,他還有另外一張臉皮,另外一個身份。
「黃包車。」
「先生,去哪兒?」
「去周家班。」雲阿四上了黃包車便睡,這次他真的睡得很香甜。
周玄的魂,已經處理得很乾淨了,甚至連吃魂的阿玲,也處理得很乾淨。
這樁大事,算徹底做成了,
暗地裡,堂口的賞賜是不會少的,而明面上,他依然還是周家班裡的師兄。
工錢夠高,也受人尊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