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大意遭偷家
老鴇這個職業,想必各位並不陌生,在無數的影視文學作品……尤其是武俠作品中,其登場的概率都是相當高的,可能僅次於店小二。
一般來說呢,大家都默認老鴇就是妓院的老闆娘。
這個認知……對,也不對。
在我們所熟知的歷史中,到了清末民初,確有一些「堂子」的大老闆就是老鴇本人了,但要往前搗,越是離現在久遠的年代,這種情況就越少,少到無限接近於零。
實際情況是,明以前,只要是有一定規模的青樓,其擁有者、或者說「大股東」幾乎都是男的,有時候還不止一個老闆,而是有好幾個股東合夥控制;至於教坊司那類的官窯,就更不用說了,屬於是朝廷的產業。
所以老鴇,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並不是什麼「老闆娘」,而是負責管理妓院的「總經理」,她們也是給股東們打工的而已。
眼下,丁不住口中所說的「王媽媽」,就是這星輝樓的老鴇之一。
既然用了「之一」,自然就說明這裡不止一個老鴇,當然這也是應該的——考慮到這星輝樓的檔次、規模、以及接客的高門檻,一個老鴇肯定忙不過來,備八個都不嫌多。
片刻後,差不多就在孫黃等人喝茶喝得稍微有點沒勁了的時候,得到丁不住指令的「王媽媽」便適時現身了。
這王鴇母,今年有四十好幾了,其模樣身段,都屬於是再年輕二十歲也不咋地的那種,但她直到五年前,都還是京城某個小娼館裡的頭牌,只因她有個很少見的才能——跟人自來熟。
這世上有一種人,他們的知識、見聞,都算不上多廣博,他們的談吐也並不風雅或幽默,甚至他們的長相也是普普通通,但你跟他們就是會一見如故,聊天也能聊得很開,甚至會打開話匣子說出一些平時一般不會說的事來。
這是一種沒什麼道理的天賦,一種與生俱來的親切感,但它確實是存在的。
這樣的人,您可能見得不多,或從未見到過,但我若是說另一種相反的例子,估計很多人都遇到過……
各位小時候多半都會有類似的記憶:在自己很小的時候,逢年過節會碰著某個遠房親戚,你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她只要在附近,哪怕就坐那兒嗑瓜子兒,也會讓你覺得可怕、厭惡、不願靠近。
而這,就是一種天生的「兇相」,可能這人本身性格也沒什麼,但小孩就是會察覺到、感受到這類難以名狀的東西,當然我們長大之後這個感知力也就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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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正傳……這「王媽媽」就是因為擁有這天賦的才能,才被丁不住高薪挖角過來的。
而她也是丁不住去試探一些「目標」的不二之選。
「唷!幾位爺,還跟這兒喝茶呢?咋不早叫我一聲兒呀?」這王媽媽一進屋,扯著嗓子就是這麼一句。
聞聲,孫亦諧轉頭一瞧,見來了個大媽,想她是老鴇吧,但這老鴇說話的畫風跟這裡的格調好像不太搭啊。
「您是?」無論如何,孫哥還是出言示意對方自報家門。
「這兒上下都叫我王媽媽,當然您幾位想叫別的也行。」王媽媽說話間,已走近了眾人桌邊。
孫亦諧、黃東來、法寧和胡聞知聽罷一琢磨,心說「別的」還能叫啥呀?我們叫伱王姐?王妹妹?王奶奶?更不合適了啊。
「那行。」孫亦諧撇了撇嘴,接道,「王媽媽這番來,是終於打算給我們引見幾位姑娘了嗎?」
「那可不~」王媽媽笑呵呵地站在旁邊,將臉湊上來幾分,衝著孫亦諧道,「這位公子,一看您就是常逛窯子的主啊,那咱也不跟您拐彎抹角了,您說,要幾個唄?」
孫亦諧一聽,臉上變顏變色,嘴裡還bia唧:「嘖……怎麼就常逛窯子的主了?你不要污人清白……」
「害!你小子來都來了還清白什麼呀~」王媽媽也是不客氣,抄起手指頭就往孫哥太陽穴那兒輕輕一頂,也不知這算打情罵俏還是動手動腳。
當時這桌的四個人就驚了啊,心想這老媽子還真不拿自己當外人吶,這星輝樓確實有點東西。
「媽個雞!」而孫亦諧被對方這麼一「調戲」,加上他反駁不了,就多少有點惱羞成怒,不過他也不知為何,對王媽媽發不起火來,故只能把嗓門兒升高,自暴自棄般吼道,「那不說了!先讓你們的頭牌過來給大爺跳支舞!」
按說呢,孫亦諧這兩句,在大朙朝的絕大多數高檔青樓里,都屬於說出來就丟人的外行話,因為那年頭,像這種級別的青樓花魁,是不可能被你一句話就叫來的;相反,得是你過去求見她,而且人家還不一定肯見你,人家得先在暗處觀察觀察你的相貌、文化、談吐、以及財力等等,綜合考量過後,才有可能跟你見面,然後再從琴棋書畫這些風雅的事物切入,要是你表現好,最後雙方才有可能轉入一些更加露骨的活動。
然,沒想到的是……
「誒~這就對了嘛。」此刻,那王媽媽卻是喜笑顏開地應道,「我就知道公子您是老手啊,連咱們錢姑娘最擅長的是跳舞都知道。」
「啊?」這下,黃東來也笑了起來,他立馬衝著孫哥揶揄道,「孫哥,你以前是不是用化名來過啊?」
「滾!老子沒來過!」孫亦諧否定的也是神速,畢竟他的確沒來過。
「其實無所謂的咯,大家都是男人,來過又有什麼的呢。」法寧這時則是打了個圓場,接道,「不過說實話啊,雖然我也沒來過,但是這星輝樓的頭牌,人稱『金華第一美人』的錢美美的大名,我還是有所耳聞的。」
「這位爺所言極是。」話音落時,那邊的王媽媽又接過話頭,「只是呢……」她忽然又面露難色,「今日確是不巧,錢姑娘剛好身體抱恙,無法見客……」
「得了得了,你這套路我懂。」孫亦諧還沒等對方說完,便打斷道,「先吊起我的胃口,然後又推三阻四,要等我自己說出『加錢』來,你再跟我討價還價一番,最後價格滿意了,你再去請人對不對?」
「呃……這位爺,您是真懂行。」王媽媽愣了一下,才道,「平日裡王媽媽我也確實整過您說的那套,但……今日,錢姑娘是真不舒服。」
「嘁嘁嘁……」孫亦諧不耐煩地擺手啐聲,「好了,可以了,別再演了,你就直說,多少錢吧。」
「這……真不是錢的事兒……」王媽媽回這句時,整個腦袋都歪著,並很用力地向下壓了幾分,以示誠懇之意。
「那是什麼事兒?」孫亦諧一臉不高興地追問道。
「是痔瘡的事兒。」王媽媽無奈之下,只能把話挑明了。
「嗯……」孫亦諧聽到這個答案,當時就悶了,半天都沒再憋出個屁來。
「那個……」此刻,在場相對來說最為正常,處事也最為穩妥的胡聞知開口了,「……那要不,換別的姑娘來唄?」
雖然他這話沒有完全緩解現場尷尬的氣氛,但姑且也算是個能下的台階。
「哎,這好說。」王媽媽道,「那敢問您幾位,各要幾名姑娘作陪啊?」
他這話剛出口,啪一下,房間的門突然就開了,接著就打外面進來一位,也是四十出頭,個兒還挺高,面相也挺隨和一男的。
這位大伙兒也認識,正是那於漸離。
於大爺這一進屋,張口就接上了王媽媽的上句話:「來倆,過十八的不要!」
列位,一聽就聽得出來啊,這才是常客,一進來就沒廢話,讓人給他上兩杯價值十八兩的高碎。
什麼?您問為什麼高碎這種東西也能賣到十八兩?
很簡單,因為這裡的茶葉全都貴得驚人,所以用那些貴得驚人的茶葉碎末湊出來的高碎,可不就是這個價兒嗎?
「誒?這不於大爺(注意王媽媽喊的是大爺,不是大爺,跟我說書人說這三個字時的發音和意思都不同)嗎?您怎麼……」王媽媽這時還不知眼前這四位就是在等於漸離,故也有些懵。
「沒事兒,這幾位都是我哥兒們。」於漸離也不客氣,大喇喇的就自己入座了。
他這人呢,咱前文說過,在道兒上屬於是「大朋友」,頗有那孟嘗之風,所以這番操作可說是輕車熟路,反正只要他最後把單買了,沒人會介意的。
再者,於漸離跟法寧認識時間很長了,與雙諧更是一起出生入死過的交情,的確是可以論哥兒們。
「諸位好久不見啊呵呵……嗝兒……」於大爺入座之際,幾人轉頭看他,便發現其臉上已是有幾分醉意了,看起來他今天遲到,八成是又在別的什麼地方跟人喝酒沒能及時抽身。
「誒,這位是?」不過於漸離的酒量也不是蓋的,微醺之下,他仍是很快確定這桌還有一位他不認識的。
「這位是胡聞知胡先生。」黃東來為他引見道。
「哦……幸會幸會,在下於漸離。」於漸離略微猶豫了一下,發現確實是沒聽過這名字,所以用了「幸會」而不是「久仰」。
「久仰久仰。」但胡聞知對於漸離,就可以用「久仰」了,因為剛才於大爺來之前,他已在另外三人口中聽聞了「嫖聖」的大名,並當場對這綽號肅然起敬。
「那……幾位爺。」王媽媽見他們自行「拼桌」了,也就不再囉嗦,而是順勢問道,「我這兒是先給於大爺請茶,還是……」
「還喝茶?」孫亦諧可沒聽懂於漸離剛才那句「來倆」的真正意思,所以這會兒他一聽王媽媽又提喝茶的事兒,當時都快跳起來咬人了,「你們這到底是青樓還是茶館兒啊?沒完沒了了是不是?人於先生剛剛不是說了嗎?他要倆!我們也要!」
「不不不……」誰知,此刻法寧又橫插一腳,「孫兄你暫且還是別『要』了,既然於先生來了,容我先跟他把事情談完吧。」他頓了頓,又補充道,「你若實在著急,就讓他們先把酒菜端上來,喝上幾口壓壓邪火。」
「媽個雞的!這話說的,怎麼搞得好像就我一個人特別猴急一樣?」孫亦諧越發惱火,他當時看向黃東來,「黃哥,你也說句話啊。」
下一秒,黃東來蹭一下子就站了起來。
眾人還以為他突然起身,必出高論,然,他卻是快步走到了王媽媽面前,小聲念叨出一句:「哎喲臥槽,忽然間肚子疼,請問茅廁在哪兒?」
…………
一炷香後,隔壁房間。
丁不住正通過藏在牆上字畫後方的窺孔,觀察著雙諧那屋的景象。
這是他的習慣——他習慣於在自己親自去跟別人見面前,先讓手下去跟對方接觸,而自己則在暗中觀察。
只有這樣做,他才能站在一個旁觀者、而非當事人的角度上,去對對方建立第一印象,並由此制定出一套跟對方打交道的策略。
只有做好了這些準備,他才會跟對方正式相見。
今日,也不例外。
但……此刻丁不住在暗處觀察了許久雙諧等人和王媽媽的對話,又偷聽了一會兒法寧和於漸離談的「正事」後,得出的結論卻是:這幾人不見也罷。
理由無他,只因丁不住並沒有看出這江湖上赫赫揚名的「東諧西毒」有何過人之處。
這些年來,丁不住見過不少盛名之下其實難副的所謂「江湖大俠」,事實上這種人可能比名副其實的大俠更多,所以久而久之,有些人他看上一看,也就不想去見了。
再者,今天他聽到雙諧的名字後立刻起興趣,其主要原因也不是因為他多想結識這倆小輩,而是因為在大約半個月前,他手下的情報機構從綠林道的同行「聽風樓」那裡截獲到一個情報,其內容是——傳說中已經消失了數十年的「尋蠶戒」曾於數月前再現江湖,而當時持有它的人,就是那孫亦諧。
於是,丁不住馬上又去查了查雙諧的行蹤,但得知兩人去了東瀛後,他也只能暫時把這茬兒放下了。
直到……今晚。
今晚,孫亦諧的手上可沒有戴著那個銀扳指,畢竟回到中原後,他已不再需要有個時刻帶在身上的東西來維持什麼翻譯法術了,而且他和黃東來也完全不知道這扳指背後所關聯的江湖傳說,所以這東西此刻就被他很隨意地放在了客棧的行李中。
丁不住躲在暗處看這倆小子,覺得他倆也沒什麼特別的,且在他們手上也沒發現那「尋蠶戒」,頓覺無趣。
接著,他又聽了聽法寧和於漸離要談的事情,結果那事兒其實就是……於漸離讓法寧幫忙修兵器,僅此而已。
原來,於漸離的那把「銀劍」當年就是在法寧這裡買的,去年秋天這把劍在京城損壞了,於漸離就去找到了法寧,讓其想辦法拿去修……這古時候的辦事效率大家都懂,你讓人去辦個自己都沒譜的事兒,給他預留幾個月都是應該的,加上那時候通訊和交通都不是很方便,趕巧這倆人又都居無定所,所以他們就用了經典的「相約幾個月後的初幾在哪裡見面」這種再會方式,這便有了今天這次碰頭。
丁不住一聽,原來他們的正事兒也就這啊?
「金刀銀劍」這兩把兵器,在江湖上名氣雖是不小,但你要說這倆兵刃多強,那也沒有。
銀劍確是把好劍,非凡鐵可比,且也算是奇門兵刃,但要說鋒利,能和它相提並論的劍就太多了,當年在悟劍山莊裡這種級別的寶劍可以按斤批發。
金刀呢,倒是有點兒意思……某種程度上銀劍的知名度就是因為和金刀並列才被拉上來的。
當然金刀有意思的地方也不是說它對使用者的戰力提升有達到寶兵刃的程度,只是因為它真的是把「金刀」——其刀柄刀格刀身刀鞘,全部摻了一定比例的真金,並用高超的工藝和其他金屬混合打造來增加強度,其最終呈現出的外表極為華麗,所以它除了是一把不錯的兵器外,更是一件價值很高的的珠寶。
當然了,這金刀就不在於漸離那裡了,甚至早已不在江湖之中,而是被一名富豪買走收藏了。
總之,這兩樣東西,就算都出現在這兒,也入不了他丁不住的法眼,所以法寧在他看來,也不是什麼值得關注或結交的人物。
而於漸離嘛……咱也說了,是這裡的常客,丁不住以前就跟他見過,但也只是點頭之交,沒什麼往來。
至於胡聞知,已經有二十年不在中原了,二十年前也沒多出名,丁不住都沒他的情報,那只能把他當無名小卒處理。
在心裡把帳算完,丁不住就想打退堂鼓,回房間接著喝酒小睡算了。
不過,他是個善於抓住機會的人,儘管他覺得得手的機率很小,但還是想到並下令實施一個可以姑且試試、且失敗了也不會有啥太大危險的點子——他派了幾個手下,趁此刻孫黃都在這星輝樓時,偷偷摸去了孫黃下榻的客店,要搜搜他們的行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