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宋江:溜骨髓,算不得好漢
梨花帶雨,我見猶憐!
曹傑的身影一出現,閻婆惜便立刻止住了哭聲,可那眼淚珠子就像斷了繩子的珍珠項鍊,一顆顆在臉頰上墜落。
如此無聲地哭泣,演技著實高超。
小金蓮本在旁勸著,見曹傑曹大官人回來,不由偷偷地狠狠瞪了他一眼。
然後邁著小碎步上前,握著曹傑的胳膊,夾在兩峰之間,夾著嗓子嬌滴滴道:
「郎君,這閻姐姐真可憐呢!老爹沒了,和老母流落異鄉,又身無分文,要是沒人幫她,可怎麼活喲!郎君,你菩薩心腸,高低要幫幫姐姐啊!」
感受著手臂間陣陣舒適的摩擦,曹傑微微一豎。
小金蓮的演技也是不俗,心中吃醋,就像掉進了醋罈子裡,但臉上卻不展露出一分一毫的醋意、嫉妒的表情,嘴裡更是為閻婆惜說著好話。
曹傑大馬金刀端坐在太師椅上,也不搭理小金蓮,朝著武大道:「大郎,我帶回了些糟醃,麻煩你再做些吃食,我吃了宴席,七哥還餓著呢!」
武大連拍了一下腦門,忙道:「剛剛和這女子掰扯去了,忘了這一遭。七哥,我這便去做飯,你用糟醃下酒先墊墊肚子。」
阮小七最見不得女人哭鬧,提著糟醃道:「二郎,我去前院喝酒,這女子若是送走,伱喚我一聲便是。」
「今晚便不麻煩了,你安心喝酒,明日我再來陪七哥。」
很快,正屋大堂內便只剩下曹傑、小金蓮、閻婆惜三人。
「請郎君收留,小女子真的活不下去了啊!願做牛做馬……」
閻婆惜用手袖抹了一把眼淚,雙膝跪在地上,兩瓣渾圓抬起,襯得她腰臀露出了完美的曲線。
不得不說,這女子不著粉黛,素顏朝天,有此容貌,真的比前世的明星都要亮眼。
只是終究還是差了點意思。
不是容貌不夠美,身材不夠好,才藝不夠亮,而是氣質真的不足。
風塵里的女子要有讓人自漸形穢的氣質,要有讓人無法靠近的氣質,那麼就能去爭花魁了。
大慫朝孕神的讀書人,日常娛樂最喜歡的便是上青樓社交。
只賣藝不賣身的花魁,便是搶手貨。
明朝的馮夢龍有一段論男人的話十分精彩,他說:「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著不如偷不著。」
這句話把男人的心理看得很透徹。
不過,曹傑還是喜歡偷得著的,永遠不做舔狗,哄抬逼價。
所以,他是個俗人!
老祖宗曹孟德就是俗人,好人妻。
他到宛城,問左右:「此城中有妓女否?」
操之兄子曹安民,知操意,乃密對曰:「昨晚小侄窺見館舍之側,有一婦人,生得十分美麗,問之,即繡叔張濟之妻也。」
操聞言,便令安民領五十甲兵往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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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一炮害三賢,名傳千古。
作為曹氏子孫,好人妻,做曹賊,這叫做類祖。
「咳咳……」
曹傑輕咳了兩聲,清了清喉嚨,目光幽深望著匍匐在地上的閻婆惜,問道:「可還是完璧之身?」
閻婆惜羞怯地低下腦袋,微微點頭,低聲道:「之前有爹爹護著,後來遇到了宋押司,幫我打發了許多潑皮的騷擾,不曾破身。」
「如此甚好!甚好!」
曹傑站起身,將跪在地上的美人攙扶了起來,拉著柔荑,說道:「但入了我門裡,就要守好三從四德。」
「妾必一心服侍老爺。」
「嗯!」
沒能力的男人才怕被戴綠帽子。
宋江不好女色,因此不常與閻婆惜同床,這才被張文遠綠了;盧俊義沉迷於武藝,賈氏才與管家李固私通;楊雄更可憐了,潘巧雲死前說「我跟了你三年,還不如和我師兄三天快活」……
你不透她,又要娶她幹什麼?
曹傑就從不擔心這種事,畢竟有【曹賊】的經驗日日要肝。
這是好色嗎?這是沉迷女色嗎?
這是修行!這是效仿黃帝,意圖白日飛升。
大道也!
見曹傑這副嘴臉,小金蓮站在一邊直撇嘴,悶悶道:「郎君這是嫌棄奴服侍得不好嗎?」
曹傑又將金蓮摟在懷裡,安慰道:「我怕你器大傷身啊!金蓮,我這也是為你好,找個姐妹分擔壓力。」
似乎想起了多次欲生欲死的記憶,小金蓮不由打了個寒戰,連忙施了個萬福:「郎君說的是,奴和閻姐姐必相親相愛……」
「該是我叫姐姐,金蓮姐姐!」閻婆惜起身,二女站在一起,好一對親親姐妹。
夜,迷離;月,皎潔;人,嫵媚。
後宅,花梨木架子床劇烈在搖晃,懸著的天青織帳上人影幢幢。
有詩云:落花人獨立,微雨燕雙飛。
正所謂:高聳入雲的山峰有它的刺激,平坦舒緩的山丘有它的愜意。林間小道可以探秘,廣袤草原可以馳騁……每一種風景都有獨特的魅力。
【完成一次高質量雙修】
【「曹賊」經驗值+22】
燭火映照在天青織帳上的光影再度發現變化,形成三行字體:
【命魂之相:曹賊(人妻蘿莉、欲女閨秀,甚好甚好)】
【經驗:LV2(12/400)】
【天賦:雙修LV2(黃帝御女三千,白日飛升)】
『老牛般開墾這麼多次,可算是升級了。』
『累斷了我的老腰!』
霎時間,好一番折騰疲憊的身體內,一股沁人心扉的暖流從雙腎部位湧起,順著奇經八脈散入全身。
那種舒適的感覺,就像是做了一次馬殺雞,骨子裡的舒服。
在熱流的澆灌下,全身每一個細胞,都在散發著熱。
「嘶!」
這種從未出現的奇異感覺,飄飄然好似升仙一般,讓人慾罷不能,沉迷其中,難以抑制的生硬。
【曹賊】升級結束,曹傑長舒一口氣,只覺得剛剛消耗的精氣再度飽滿起來,忍不住就要噴薄欲出一般。
整個人神采奕奕,雙眸炯炯有神,朗若星辰。
而在陽剛之氣下,呼吸都為之灼熱。
望著枕邊美人,曹傑沒有過度摧殘,等睡了兩個時辰,東方即將天亮之際,他便起身穿上短打衣服往前院而去。
「七哥,起來練武了。」
曹傑朝著左廂房高聲叫了一句,沒片刻,就見阮小七睡眼迷濛一臉不願地走了出來。
「二郎,咋這麼早?」
「一天之計在於晨,雞鳴三遍,正是大好男兒練武之時。七哥,不可懈怠啊!」
「……」阮小七揉了一把臉,露出一副苦笑,暗道:昨晚折騰半夜,現在就起床習武,精力還如此旺盛,你他娘的真是天賦異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練武的人,一輩子都要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女色那是萬萬不能近的。
破了身,抵擋不住誘惑,前半生的苦修一年半載便能化為烏有。
梁山那麼多的好漢,不近女色便是這個原因。
至於酒,酒是糧食精,煉髒小成統統都是營養。
前院特意收拾出的練武場上,曹傑和阮小七打得有聲有色。
劇烈交手三五個回合,二人一分,阮小七感慨道:「二郎,你這打法越來越精湛了,境界也穩定在了小成。但想要再進一步,煉精大成,卻是不易。
二郎,聽哥哥一句勸。那女人還是少碰為好,將精氣都用在修煉上,以你的天賦,追上咱也只是三五年的工夫……」
曹傑尷尬一笑:「七哥,我知道分寸,不會耽誤修煉的。」
…………
聽到曹傑將閻婆惜收了,宋江那顆心落下了肚子。
一個潘金蓮還不夠,再來一個閻婆惜,看你骨髓幾時枯。
穿好押司吏服,正好頭巾,在銅鏡上打量了一番黢黑卻精神飽滿的面容,宋公明心中暗笑道:
但凡好漢犯了「溜骨髓」三個字的,好生惹人恥笑……這曹二郎,也不過如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