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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一個孩子的出現

2024-11-20 15:13:30 作者: 駱伽
  宋瓊瑤的婚事進行的不是特別順利。

  褚家的家風不算溫和,對宋瓊瑤挑挑揀揀,嫌棄她半老徐娘還帶著個孩子。似乎這是一門虧本的買賣,他們總覺得宋瓊瑤還有讓步的空間。

  不能讓送瓊瑤變年輕,就只能讓她妥協放棄孩子。

  他們打電話來和瓊瑤商量:「孩子既然姓羅,就應該還給羅家去。況且,這孩子已經這樣大,已經養不親了。」

  瓊瑤的老式電話聲音偏大,羅初聽得清楚,裝作聽不到。

  他們又說:「你說你不肯領證,卻又要辦酒席。這樣我們未免犧牲的太多,或者你的娘家也可以分攤一點。」

  他們為難宋瓊瑤的方式比羅家要更有禮貌一些。但在羅初看來,二者的本質幾乎沒有區別——他們利用社會的某些特徵,壓迫一個命運多舛孤苦無依的婦女。

  也許褚豐年不是瓊瑤最適合的人,可也是瓊瑤當下最好的選擇。她也沒得選。

  李春仙也早通過各種親戚向宋瓊瑤表態:「他們不會攔著一個寡婦尋找前路。只是宋瓊瑤不能領結婚證,百年以後還是要和長樂躺在一起。」

  三年來,三豐兩口子事死如事生,依然在想方設法為長樂謀劃一個圓滿的結局。他們那封建陳舊的思想無疑和當前的社會觀背道而馳,但誰也勸不住,索性聽之任之。

  喪偶的一方有權利自行婚配。且就算沒有結婚證,事實婚姻也被認可。宋瓊瑤覺得三豐兩口子好像因為喪子而有些精神不正常,她把公婆的行為當做電視劇來看,有時候會在羅初耳邊笑出聲:「太搞笑了。你說,我死了,他們去搶屍體嗎?他們能活到我死那一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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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瓊瑤和羅初都沒有想到,李春仙不願意拿出戶口本的真正原因是什麼。他們都猜不到,老兩口做了多驚世駭俗的事情。

  這一切,其實早有跡象,只是大家都沒發覺。揭開這個真相的人,居然是長健。

  長健常常以羅初的第一監護人自居。有時候他居然命令式地要求嫂子宋瓊瑤向他匯報侄女兒羅初的情況。他認為嫂子只是個照看侄女的外人,而他四捨五入就是羅初的爹。

  長健半輩子待在農村,連侄女兒在哪裡讀書他都不曉得。但他總覺得羅初的優秀,有一半原因是繼承了他的血脈。

  過年時,大家不免齊聚在羅家大院。長健逮到了機會,故意地要明一明自己當家人的地位。教育羅初,當然是最合適不過的——她沒爹沒媽,理應接受當家人的教導。

  於是長健連個鋪墊都沒有,直言不諱地教育羅初:「聽說,你媽要再嫁。你是我們羅家的人,應該站在我們這邊才是。只要你腰杆子要挺起來,切實地說不同意,你媽就不敢再嫁。」

  三叔話里話外,好像姓羅是一件多了不起的事情。羅初搓一搓自己凍得發癢的手指,只覺得好笑:「我一個小孩子懂什麼。」

  長健不滿:「你聽不懂?我看你是裝的吧。你別讓我說出好聽的來——你媽敢那樣四處去招搖,你也有份幫忙。怎麼,想著去吃別人家鍋里的飯?我可告訴你,沒有誰家的飯是給外姓人吃的。你瞪我,瞪我幹什麼?白吃了我羅家這麼多的飯,吃成了白眼狼。」

  他句句都給羅初定性,說到後面,又激動又生氣,瞪著眼睛好像廟裡的降妖天王。

  羅初懶得和長健較真。

  長欣已經嫁出去,論理,她是初二才回娘家。只是娘家每次過年都不免鬧起來,她還得跑回來勸架。後來她乾脆陪著父母,父母在哪裡過,她就在哪裡過。

  聽長健說得過火,長欣打斷道:「三哥,大過年的,你非說這些幹什麼!」

  長健總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脾氣。但他認為自己失控,也是羅初用輕蔑的態度所激的,所以他只認三分錯:「我沒說錯,只是說得直白些。你們不愛聽,我不說就是。」

  氣氛僵著。

  很明顯的是,在瓊瑤再嫁的這個問題上,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替阿初說句話。羅家大院的所有人,似乎都默認羅初要為宋瓊瑤再嫁這個事情負責。

  長健見羅初不搭話,換了個話題問:「都說你成績好,可有把握考得上重點高中?」

  羅初淡淡道:「考上有什麼用呢?我媽沒錢,不知道哪個好人可以供我讀書。」

  長欣推了一下羅初,意思是不要將氣氛搞得更僵。

  長健知道羅初是在故意刺他,只是今天周圍親戚多,他不肯露出兇狠一面。於是長健便冷笑道:「只要你考上,我就供你。我是你老子,自然不能不管你。但只是一件:你要是考不上,就和你其他堂姐們一樣,趕緊出去打工去,別浪費了錢。」

  這話一出,長河的幾個姑娘們齊刷刷冷了臉。他們礙於長輩的面子不好發作,只好都藉故走了。連蹲在一旁靜默的長河,都沒忍住冷哼了一聲。

  春仙本來帶羅初回來,是要和家裡人拉進拉進關係,這下可好,說著說著,全家都給說散了。春仙一貫的策略是攪混水,於是她推著阿初道:「這孩子,三叔不也是關心你,他是不會話說,所以不好聽。你不能和你三叔有心結——他話也說得沒錯,他可是你老子。」

  羅初沒接話。

  長欣道:「大家都回去了,咱們也回吧。趁著天還亮好開車,不然再晚就不好走。」

  於是飯也沒見好好吃,話也沒見好好說。總之這一天過去,這年,也就算是過完了。

  侄女兒羅初的話總是冷淡,但長健倒是不以為然。他這個人最大的特點就是非常鈍感,他似乎感覺不到別人的情緒,故而也並不把別人的臉色放在心上。

  聽聞羅初擔心沒錢讀書,長健也在想著為羅初從別處謀劃一筆錢來。

  在去別家串門的時候,長健了解到,每個學校都會有特別的應急補助金,像羅初這樣失了父親的孩子,應該可以得到一大筆補助。這一下子就可以解決讀書怎麼來錢的問題。

  於是長健就拿出紙筆,用自己那布滿老繭的手,摸摸索索地要替羅初寫下一份「求助申請書」。

  「尊敬的領導。」長健寫到,「我是羅初。」

  想了想,羅長健還是停下了筆,他文辭有限,寫不上兩個令人動容的句子。於是他拿著紙筆匆匆來到大隊委,笑道:「書記,我來求你個事情哩!」

  大隊委沒有推脫,畢竟是為了孩子的事情。況且又不是大隊作決定,只是側面證明一下羅初的實際情況罷了。於是大隊長口述,羅長健執筆,用了一頁半的信紙描述羅初的慘況。

  大隊委戳了章子,羅長健心裡就踏實了。他穿上羊皮褂子,迎著風來到羅初的學校,要求要見羅初的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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