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分家7
2024-11-20 15:11:24
作者: 駱伽
宋瓊瑤根本沒想過做母親,也不知怎麼去做一個好母親。
此刻她的社會角色一再被迫退化,她只知道作為「人」,首先要保住自己的命。
去醫院諮詢人流手術的問題,可醫生告訴她:肚子裡是兩個孩子,她懷著雙生胎。
要死死一雙。
她的心就又搖擺了。
流掉一條命,只會心懷愧疚,可是流掉兩條命也就和殺人犯罪差不多了。有限的見識和不斷上漲的雌激素讓她莫名其妙產生這樣的想法。
宋瓊瑤悲慘的婚姻生活就又一次被孩子拴上了死結。此刻就算離了婚,她一個孕婦絕對無法照顧雙生的兩個孩子,她依然要依靠羅長樂和羅家。
所以長樂殷勤給了台階,她順坡勉強下了。
這一年,羅家又一次雙喜臨門——二兒媳宋瓊瑤和三兒媳秦明月同時有了身孕。不知道有什麼好高興的,無非就是從女人胯下又拉出幾條可憐的生命——按道理說李春仙已經見過了很多次了,早該脫敏。可這消息依然讓萎靡了一年多的李春仙又活了起來,甚至讓整個羅家都活了起來。
明明兩個孕婦的臉色都不好,可大家一見面,就把她倆的肚子當做什麼寶貝一樣,誰來都摸一摸碰一碰,說一句「好福氣」。
仿佛她倆只是個容器。
秦明月有時候來和宋瓊瑤坐一坐,還要吐槽幾句:「真是臉大。每天進來問一問情況,就好似做了多大功勞似的。好歹買袋豆奶,我都算他老兩口盡心了。」
宋瓊瑤癱在床上,神色萎靡:「明月,你別說了,聽著鬧心。現在就因為明面上分了家,連我多吃她園子裡一口菜,她都要給我劃在帳上呢。」
說來,分家這事兒,對長樂和長河來說並沒有什麼大的影響,只是各自起了一個鍋灶分開吃飯罷了。但對長健來說,一切都不同了。
長健有一身的好力氣,明月又是出了名的勤快能幹。自從分了地和房子,與秦明月更是夫妻同心,越加勤勉。兩夫妻起早貪黑,珍惜時間,逐漸積累起自己的家業來。
別的不說,秦明月孕期內,肉蛋奶就沒斷過。雞蛋的香味飄到唐彩霞的房間裡,只把幾個女兒饞得直咽口水。女兒們鬧著要吃雞蛋,鬧得眼淚汪汪,長河脾氣暴躁,拿起笤帚就打,打得整個院子為了個雞蛋鬼哭狼嚎。
宋瓊瑤更是和老兩口沒有好臉色,白天不見人影,晚上也不點燈,對面見了,連句話也懶得說。
羅家大院,真是雞飛狗跳,面子上都維持不下去了。
於是羅家進行了二次分家。
村里審批了一個宅基地,羅三豐叫過眾人來,詢問關於分給誰的問題。
秦明月和丈夫羅長健早就盤算過這件事情:「新房子從打地基開始,步步都要花錢。再加上粉飾裝修,怎麼也得花三萬元。二哥先不考慮,他還沒能獨立起來,一來沒有錢住出去,二來嫂子鬧得這樣凶,終究不會在這羅家大院過。主要是老大。現在要麼我們去蓋新房,花上這三萬元;要麼是老大出去,我們留在老宅子裡。」
羅長健思想了一陣,說道:「爹娘都在老宅子住著,和爹媽住一起,照顧孩子什麼的總歸是方便些。再來,老宅子地方寬敞,能值得上新房子的兩倍,後面二哥出去了,我們在老房子基礎上翻新,那時經濟上也寬裕些。」
於是秦明月與羅長健打定了主意,但卻沒有先開口。
羅三豐起了個頭:「一塊基地三個兄弟。料想你們也不想先開口,我少不得先說說我的意見。我的意思呢,你大哥年紀逐漸大了,大媳婦的身體也不好,以後我們百年了,他們就靠著老房子過,倒也省的再花一筆建房費用。就是長樂和長健,你們再商量商量。」
老兩口的意思,自然是把長樂先分出去。宋瓊瑤鬧得這麼厲害,現在撫平宋瓊瑤的情緒,讓她把孩子生下來,是最重要的。
羅長健沒聽出來老兩口話里的意思,直道:
「大哥家庭人口多,最好是大哥搬出去。他是老大,有了新房子不給大哥倒給弟弟,怕有人還說您二老偏心小的。有了新的門面,就有新的氣象。再有新的基地,我和二哥再出去,這也順理成章。更何況咱們人口多,不愁沒有新基地。」
長健這麼一說,於公於私都沒有反駁的理由。且長樂也同意,自然最後決定長河搬出去。
李春仙知道大兒子困難,做母親的不免又添上幾句:「你能這樣想,實在是最好不過。但我要說個公道話,你們聽了別惱。一來,你大哥搬出去,你們都要相應地給點支援,畢竟蓋房子是花錢的事情,互相要幫助。以後若你們有了要用錢的安排,他必定也記得你們的好處。二來,他雖然搬出去了,這老房子的屋子卻還是他的,不能動。你們若要用,在他那裡買或是借,只看你們。」
三兄弟感情不差,對這細枝末節沒有追究。長河的新院子,也就一天天蓋起來。
秦明月和宋瓊瑤的肚子都大得離譜。李春仙也沒再去求神拜佛,只在心裡暗暗祈禱,這兩胎中但凡有一胎是男娃,她都心滿意足。
羅三豐甚至暗暗給這個幻想中的男娃取好了名字,叫做「一」,寓意一舉得子,也為了說明這第一個男娃的身份貴重。
日子就這麼勉強過著。
臘月里,秦明月先生產,在醫院裡誕下了羅氏第一個男娃。
次年春二月,宋瓊瑤生下了龍鳳胎。女兒先出來,羅長樂給她取名「羅初」,寓意大地初春,萬象更新;兒子後出,他倒是沒想好叫什麼,就還只是喊著他的小名「小寶」。
一下子生了兩個男娃,可祖父羅三豐卻只準備了一個名字。
長健還沒來得及爭呢,羅三豐就對著長樂的兒子喊「維一」。長健心裡憤懣不平:明明自己的兒子才是家裡第一個到來的孩子,為什麼父親不把這個名字用在自己孩子身上?——他明面上不說,但為了反抗父親的偏心,他翻遍字典,給孩子取名為「元」,寓意是首位、第一個。
長樂倒沒有領父親的情,他堅決不願意將孩子的名字帶上族譜排字。他希望自己孩子能自由自在,不必背負家族命運。
兩廂爭執不下,孩子都一歲了,名字都還沒有上戶口。
兩個男孩子的到來給李春仙帶來了新的活力,她顯得很忙——今天忙著去大嫂子家取育兒經,明天忙著去三嬸子家交流經驗。忙了一陣,卻覺得更加空虛,她想為兩個孩子做些什麼。可想來想去,也倒沒什麼可做的。
到底,李春仙為這兩兄弟在後院栽種了兩棵梨花樹,她想:這是自來的規矩,我做祖母的,不能不遵循著這古法,給他們栽好這根基;未來他們成了事,也不能忘了他們的根在這裡。
老兩口的心思在兩個孫子身上多了,自然也就沒能注意到,在這雞零狗碎的生活中,羅長河那黑里俏的小女兒,因照顧不善,夭折在他新蓋的磚房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