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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有錢就要花出去

2024-11-19 08:24:58 作者: 鋒臨天下
  第43章 有錢就要花出去

  從拍賣行出來的時候,李樂感覺到整個人都輕飄飄的,當然,這是心理作用。

  在他從拍賣行出來之前,錢就已經到帳了,他現在也是億萬富翁了,不飄才怪。

  有錢了,本來想打車的,可是想到堵車那麼嚴重,還是騎共享單車吧!

  這有錢了,怎麼還是跟以前一樣啊!騎在共享單車上,李樂心裡想到。

  一樣是一樣,但也有不一樣的,比如之前他去什麼地方,不管路過哪裡,都是匆匆而過,連一眼都不會看。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不管路過什麼地方,都會左右看看,然後還慢慢悠悠。

  這主要是心裡沒有那種急切和迫切感了。

  「咦!這處商鋪是要拍賣嗎?以前怎麼沒發現?」李樂嘀咕一句。

  就在李樂經過一條比較繁華的街道的時候,看到一處商鋪上面掛著拍賣條幅。

  這屬於法院查封,最近要進行線上拍賣,這條幅上寫著商鋪的面積,還有就是總價值和起拍價。

  想到自己手裡有錢了,李樂連忙把共享單車停下,然後認真的看了起來。

  李樂現在手裡有幾個億,如果放在手裡的話,什麼用都沒有,至於說銀行利息,李樂一點都不感冒。

  就那點利息,還不夠貶值的呢!別忘了李樂大學是學什麼的,他可是金融系高材生啊!

  放投資公司里,這個李樂就更不會做了,別人不知道,難道他還不知道嗎!完全就是割韭菜。

  那樣的話,還不如他自己去操作呢!

  不能放銀行里,也不能去投資,那麼買房子是第一首選,而且如果買一處商鋪,能不能升值先不說,最起碼不會貶值。

  如果租出去的話,每年都有一大筆收入。

  把錢存到銀行里,十年以後,漲的利息估計都沒有貶值快,但買商鋪不一樣啊!

  哪怕貨幣貶值,房子不會貶值啊!甚至還能多多少少增值一點,就算是不能增值,最起碼本金可以保著。

  想到就做,李樂拿出手機就給程飛打了過去。

  「喂!樂子,打電話有什麼事?」

  「飛哥,你認識的有律師嗎?」

  李樂認識的人,也就程飛神通廣大了,而且認識的人也多,三教九流的都有。

  聽到李樂問律師,程飛連忙問道:「樂子,發生什麼事了?你找律師幹什麼?」

  雖然隔著屏幕,李樂也能感覺到程飛緊張的樣子,連忙說道:「沒有沒有,我就是諮詢一點事情。」

  

  「這樣啊!嚇我一跳。」程飛鬆了一口氣說道:「離咱們公司不遠有一個律所,裡面的律師業務水平都不錯,我把電話一會發給你,伱自己聯繫一下吧!」

  「嗯!」

  掛了電話還不到一分鐘,程飛就在微信上發給李樂一個號碼,李樂記住以後退出微信,撥出號碼打過去。

  「您好!這裡是輝煌律師事務所,請問您有什麼事?」

  「您好!我需要一個律師。」

  「您是什麼案子?經濟糾紛,離婚,還是刑事案件?」

  「呃!」李樂楞了一下,連忙說道:「都不是,是這樣的,我想拍一處法拍房,想找個律師調查一下房子有沒有問題。」

  法拍房可不是隨便就拍的,要看這房子有沒有糾紛,或者抵押等等一些問題。

  個人去調查的話,很難調查出來,但是律師會很容易調查出來。

  如果沒有問題,那麼這房子就可以參加競拍,如果有問題,那麼麻溜的跑遠一點。

  沒辦法,因為李樂見過這樣的事情,他上大學的時候,一個同學家里人想在帝都給這位同學買一套房子。

  可是沒有購買權,聽說法拍不限購,也沒有調查就拍了一套,後面發生的事情,真的讓人很無語。

  房子拍下來了,也沒有經濟糾紛,也沒有抵押,按說這房子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直接可以辦理房產證。

  確實沒問題,房產證也辦了下來,但原房主卻住在屋裡不搬走,因為這房子是原房主唯一的房子。

  原房主現在也沒錢,也沒房子,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那位同學的家人找到法院,可是法院也沒辦法。


  最後經過多次協調溝通,那位同學的家人,在遠郊區縣給原房主租了一套房子,而且還是長期。

  等於說多花了好幾十萬。

  這還算好的,沒有多重抵押或者債務糾紛,要不然你連房產證都辦不下來。

  而且法院也不會管,因為這是你自己沒有調查清楚,人家法院提前已經發過拍賣公告和拍賣須知的聲明。

  「就這事啊!」

  「是的!」

  「這樣吧!您來我們律所,簽個委託合同,我給您安排個律師去調查。」

  「好的,我這就過去,您給我發個詳細地址。」

  「可以。」

  掛了電話,幾分鐘後地址發過來了,李樂看了一眼,這個地方他知道,離公司很近。

  騎上共享單車就過去了。

  這是一處單獨的五層小樓,門頭就是輝煌律師事務所。

  李樂把共享單車停好就進去了。

  「您好!請問您是諮詢還是找人?」看到李樂進來,前台問。

  「我剛才打過電話,是來簽委託合同的。」

  「噢!您好!請問您跟哪位老師聯繫的?」

  「呃!」

  老師,很快李樂就明白了,這位前台說的老師,應該是律所的律師吧!

  可是李樂也不知道啊!因為不管是他還是他聯繫的那個人,誰也沒有說名字。

  沒辦法,李樂只能把手機拿出來,把他打的那個號碼讓前台看了一下說道:「這是我剛聯繫的律師。」

  前台看了一眼,對李樂說道:「您去二樓找吳律師,這個電話是吳律師的號碼。」

  「好的,謝謝!」

  「不客氣。」

  李樂來到二樓,找人問了一下,就找到了吳律師的辦公室。

  「您好吳律師,我剛才給您打過電話。」

  辦公室的門沒有關,而且辦公室里就一個人,自然就是吳律師了。

  「您好您好!請坐。」

  吳律師站起來跟李樂握了一下手,然後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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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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