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兩個小乞丐
李樂一邊洗漱,一邊想著。
算了,再有幾天就過年了,還是先去買點東西吧!順便看看有沒有什麼可以帶到現實的買一些。
吃了點東西,李樂就出門了,大雪封門,也沒辦法騎三輪車,只能走路去。
李樂來到街上的商店裡,還別說,商店裡的東西挺全的,基本上是應有盡有。
「同志,來點什麼?」一名店員問。
「我買點年貨。」
之前李樂已經買過一次年貨,但是這麼長時間,吃的也差不多了,這不,他準備再補一些。
「好的,您看看都要什麼?我給您取。」店員微笑著說道。
「嗯!」李樂點了點頭,然後對店員說道:「先給我拿一些調料,每樣都要一些。」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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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店員把各種調料給李樂取過來以後,李樂接著說道:「還有糖果和點心都來一點。」
「好的!」
這次李樂出來也算是大採購了,不但如此把過年的東西給準備齊了,還買了不少的酒。
當然,這買的不是壇裝酒,全部都是瓶裝的,有二鍋頭,蓮花白,汾酒,董酒等等七八種。
不過每種要的都不多,這倒不是說商店的沒有了,也不是李樂沒錢了,而是不能在一個地方買太多。
提著,抱著,不管怎麼說,李樂總算是一次給拿完了,只不過剛出商店不大一會,這些東西就給收進空間了。
然後李樂又去了另外一個一家商店,又買了一些酒,這次還買到了七瓶賴茅。
能買到這七瓶賴茅,也是李樂的運氣,這酒是商店老闆以前進的貨,在那個兵荒馬亂的腦袋,今天開門明天關門的,老闆就給忘了。
前一段時間清理庫房,才發現這幾瓶酒,可是我們擺出來有一段時間了,一瓶也沒有賣出去。
其實很正常,第一是現在的酒都不貴,花同樣的價錢,人家只會選茅台而不是賴茅。
第二就是賴茅沒有什麼名氣,最起碼現在沒有名氣,跟茅台這種國酒根本沒辦法比。
說實話,李樂看到這酒的第一眼,心裡就特別的興奮,特別是看到上面蓋著一九四二年的章,李樂心裡那個激動啊!
要知道賴茅從一九四一年才開始改名生產,也就是說,一九四二年,是賴茅第一年對外銷售。
要知道這酒釀出來,並不是直接就裝瓶銷售的,而是要放一段時間,這個時間,最少半年,甚至一年。
而李樂買到的這七瓶賴茅,就算不是第一批,也差不了多少。
而且這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這是賴茅啊!一九四二年的賴茅,這是什麼概念?
這麼說吧!在現實世界裡,一瓶五十年代的茅台,哪怕是第一批酒,拍賣的價格也不過一兩百萬。
或許會高一點,但也高不了多少,三百來萬頂天了,可是賴茅不一樣啊!隨便一瓶,不管那一年的,隨隨便便就是幾百萬。
而一九四二年的更貴,因為這一年是賴茅第一年面世。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這一年全國糧食都短缺,也就上半年罐裝的上一年的酒液,下半年根本就沒有生產。
往家走的時候,雖然小風吹的颼颼的,刮在臉上跟刀子割的似的,但李樂心裡暖洋洋的。
不知道這算不算人逢喜事精神爽,反正李樂心裡是挺爽的。
當然,李樂並不是因為這酒值多少錢才這樣,作為一個愛酒之人來說,他是不會去賣這些酒的。
到家的時候,李樂發現環衛工正在他大門口掃雪,早上雪就停了,環衛工就在掃雪,估計這是剛好掃到他家門口。
畢竟他家大門口不是小胡同,而是大馬路,如果是小胡同的話,基本上都是各掃門前雪。
李樂連忙把大門打開,進去拿了一把鐵杴出來,幫著這些環衛工一起弄。
等把這一段路打掃乾淨的時候,也到了中午,李樂拿著鐵杴就進去了。
三天轉眼而過,這天一大早,李樂還躺在被窩睡覺,就被鞭炮聲給吵醒了。
是的,今天是二月十六號,也是農曆的除夕,估計是小孩子在外面放鞭炮。
李樂揉了揉臉,就從被窩裡出來了,把衣服穿上,大門口去廚房那邊洗漱一番。
今天可是除夕啊!這可不能對付著吃,所以洗漱完以後,李樂來到廚房。
炒了個雞蛋,然後涼拌蘿蔔絲,小米粥,另外還有一個小雞燉蘑菇。
早上吃這些,已經是挺好的伙食了,整個帝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估計都吃不上這些。
吃完早飯以後,李樂可是剁餡包餃子,這是準備晚上和明天早上吃,在北方,過年是絕對離不開餃子的。
餡是豬肉大蔥的,李樂雖然不喜歡吃油比較大的肉,但包餃子還是要用豬肉,要不然不香。
等把餃子包好,李樂看了一眼天上的太陽,是的,今天是個大晴天,可以說是萬里無雲。
時間還早,李樂就準備出去溜達溜達,因為下雪,李樂已經在家裡待了幾天了,實在是悶壞了。
「把東西拿出來,要不然打死你們。」
就在李樂經過一個胡同口的時候,從裡面傳出這麼一句。
李樂皺了皺眉頭,光天化日之下,還有人敢攔路搶劫。
李樂也算是藝高人膽大,直接轉身進了胡同里。
進去以後李樂發現,五六個乞丐,圍著兩個小乞丐,而兩個小乞丐,緊緊的抱著懷裡的東西。
李樂之所以認為他們是乞丐,那是因為他們的穿著,一個個穿的破破爛爛。
這個年代,大部分人穿的都很破,甚至說補丁落補丁,但這都正常。
不正常的是,穿的破破爛爛,但是身上卻沒有補丁,這樣的人,基本上就是乞丐。
兩個小乞丐臉上黑乎乎的,根本看不清長什麼樣,之所以說他們是小乞丐,是因為兩個人看上去個頭很高,有一米七左右,但特別的纖瘦。
本來在人數上就不占優勢,又那麼弱不禁風,當然不是另外幾個乞丐的對手。
還好沒有打起來,要不然不被人打死就怪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