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軍案件的上訴,蒙城中院很快就受理完成,並且將這個案子相關的開庭時間,告知給了各方。
酒店內。
林琳把蒙城中院下發的文件遞給了江如風:「江律師..這個案子蒙城中院已經受理了。"
「可是...""
「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那邊,也就是萬成那裡,沒有任何的消息,貌似是死咬著,不願意承認512案件是他做的。」
「不願意?」
「距離法院開庭還有一段時間,再等等吧。」
江如風不認為在這個案件中萬成會不承認自己的罪行,因為不管這個案子承不承認,對於他的結果都是相同的,死刑。
而且...
更重要的是,承認了自己曾經犯的罪,還能在檢驗證據報告期間,延長判死刑的時間。
臨近開庭時間。
江如風正在耐心的等待萬成給出回應,沒過多久,按照江如風的預估,萬成將自己的選擇,告知給了看守人員。
姜維在得知了萬成願意出庭承認自己的罪行以後,當即將這件事情告訴給了江如風。
「如風...目前萬成已經鬆口了!』
「他願意承認自己的罪行了!」
江如風一聽這話,微微鬆了口氣笑道:「承認了就好,只要他承認了,那麼在這個案子當中,就輕鬆多了!」
「等到胡小軍這個案子上訴的時候,也就有了更加確鑿的證據!」
姜維重重點了點頭:「嗯!」
「不過...這個案子也完全可以等到萬成交代完自己的罪行,並且我們這邊收集完證據鏈,起訴萬成,收集完證據鏈,再確定胡小軍的冤案啊。」
「可是這樣一來時間拉的太長了,這個案子是十二年前的案子了,有些證據的收集可能至少需要一年的時間,再加上起訴,申訴,胡小軍這個案子想要改判可能要兩三年的時間。
「再者,現在撤訴,對胡小軍這個案子也會有一定的影響,不如直接上訴。「
「換句話說,即使是這一次,這個案子解決不了,那麼也等到萬成那邊的證據鏈完整以後,也可以再次嘗試。」
「總之,我覺得,現在起訴沒有什麼問題。」
聽到江如風的話,姜維點了點頭:「好,那就按照你說的辦吧。"
起訴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
不久。
到了開庭的日期。
這一次的開庭沒有進行公開庭審,法院給出來的原因是案件涉及到的影響力較大,不宜公開。
對此,江如風沒有在這方面做太多的反駁。
庭審場上,本次庭審由蒙城第二刑事庭庭長進行審理,開庭以後,古浩目光掃視了一眼庭審現場。
「本次庭審由原告上訴,認為十二年前胡小軍案件的判決有一定的疑問,提出上訴。"
「本次庭審由胡偉作為胡小軍的親屬,擔任當事人,公訴方為蒙城中級檢察院成員張海濤。」
「庭審開庭。"
「請問原告方對於這個案子有什麼訴求?」
古浩看向江如風,他在這個案子裡面,和當事人,和當初這個案子的成員沒有任何的關係。
由於江如風提前申請了迴避的原因,實際上,在這個案子當中,公訴人也和這個案子的牽扯不大。
可是...
上面給了暗示,這個案子他能能不判勝訴就不判勝訴,不能判,也需要儘量的拖下去。
理清利害關係。
古浩看向江如風的目光中參雜了一絲的不耐煩,江如風在接手這個案子前後,肯定也都知道了這個案子當中有什麼情況。
可是..
他依舊選擇上訴,這不是妥妥的給自己找麻煩嘛。
江如風沒有理會審判場上瀰漫著一股莫名的氣氛,而是自顧自的開口道:「審判長,關於這個案子,我方的訴求如下。"
「第一,我方認為,在胡小軍的案件判決當中,存在著諸多的疑點,並且沒有完整的證據鏈能夠證明胡小軍強暴殺害他人。」
「所以,我方認為案件的一審不應該成立,應該改判胡小軍無罪。"
「第二:我方認為在胡小軍無罪的情況下,一審判決胡小軍死刑,這意味著這個案件完全屬於是一件冤假錯案。」
「基於國家賠償法,我方要求對胡小軍的家屬進行賠償。」
「第三:該案件,當初在全國範圍內,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響,給胡小軍造成了巨大的負面形象,給胡小軍的家庭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影響。
我方要求,對於造成的惡劣負面影響,當初的法院工作人員應當給予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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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方的訴求。」
嘶....
要求胡小軍無罪這個訴訟暫時不說,因為這場官司就是要求進行改判。
改判以後的國家賠償也很正常,可是你要求法院,對胡小軍造成了巨大負面影響和給胡小軍家庭帶來的負面影響進行公開道歉。
這合理嗎?
完全不合理!
古浩在聽到江如風提出來的訴訟請求時眉頭緊皺。
這種訴求也敢提出來?
不過訴求是訴求,判決是判決,他還想要聽聽江如風對這個案子有著什麼樣具體的看法。
「關於原告方的委託訴求合議庭以前了解,你方提交的相關證據合議庭已經知曉。
不過合議庭對於你方提交的證據有幾點疑問,還請當事人委託律師進行回答。」
「好的,請審判長詢問。」江如風抬頭看向審判長。
古浩繼續開口:「原告方認為在這個案件當中,胡小軍是被冤枉的,是因為在卷宗中認為胡小軍的判決證據鏈不足。」
「可是在當初胡小軍已經認罪認罰了,你怎麼判定他是被冤枉的?」
「難道他當初提供的口供是假的?但是原告方委託律師能不能夠提供出來他當時口供是假的這一方面的證據。」
當初胡小軍是被迫認罪認罰,口供自然是假的。
但是.
如何拿出證據來證明胡小軍當初是被迫的,或者說如何拿出證據證明當初的口供是假的。
這一點非常難證明。
因為時間已經過去那麼久了,根本沒有實際性的證據能夠證明,胡小軍當時是被迫承認口供的。
換句話說,就算是現在有人證,有口供,但是你人證的口供也是需要審判長去採納的。
審判長如果不採納.·-那麼還是不可以證實當時胡小軍是被迫進行口供的。
所以面對這個問題,江如風根本回答不了,但是他可以用另外的方式來回應這個問題。
「審判長,我方是以在這個案子中的其他客觀事實,認為胡小軍當時被迫承認口供是有著一定的問題的。」
聽到江如風的話,古浩開口:「我看過你方提交的證據,你方認為這個案子胡小軍這個案子有問題。」
「是因為在這個案件當中有了新的證據,指向了其他人是犯罪嫌疑人。」
「其中這個新的證據,包括當年在受害人體內遺留的DNA與現在的犯罪人員相吻合,同時...現有的這個犯罪人員所犯的案件與當初512案件,作案手法類似。」
「這是你方懷疑胡小軍這個案子是個冤假錯案的原因是不是?」
「對的,審判長。」江如風第二點頭認可了,古浩的說法。
可是緊接著古浩又繼續開口:「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講。」
「原告方委託律師是不是忽略了案件中的一個很重要的細節和法律上的規定。」
「現在你方是不是沒有證據來推翻胡小軍當初的口供有問題?」
江如風:「是的。」
古浩:「那你們怎麼來證明當初的那個DNA,被遺留在了受害者身上,是與現在的疑似犯罪嫌疑人有關聯的。」
「換句話說....」
「你怎麼認定現在你所認為的這個犯罪嫌疑人確實是當初真正的犯罪人員?
「時間已經過去了十幾年之久,當初這個DNA只是執法部門懷疑是犯罪人員所留,可是後面確認了胡小軍是殺人兇手,執法方排除的這個DNA是犯罪人員所留下來的。」
「你怎麼認為這個DNA,就是犯罪人員的呢?」
「有沒有什麼客觀性的證據來證實你所陳述的內容?」
「這個DNA存在著非犯罪人員遺留下的可能性,所以...合議庭並不認可你現在所說的這個理由以及提供的所謂的相關的客觀證據。」
從以上來說,審判長認定的沒有任何問題,
因為法律程序和法律規定就是如此。
不過.
江如風再次提出了一個觀點:「審判長,萬成目前已經承認了是當初512案件的殺人真兇,我方請求其出庭。」
「同意。」
對於這一個請求,古浩明白這個請求是在法律的認可當中,所以沒有任何拒絕,直接就同意了。
緊接著,萬成走入庭審現場,開口道:「我是512案件的真正兇手。」"
「胡小軍這個案子是冤假錯案,我能夠證實,。
古浩:「那你陳述一下你那證實的情況吧。」
古浩清楚萬成才是真正的兇手,但是...這個案子你說你是兇手不可以,你必須要有證明,來證實你確實是兇手。
要不然...我不認可,你有什麼辦法?
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這完全是可行的。
「嗯!」
萬成木吶的點了點頭:「當初我傷害第一個受害者的時候,我只是尾隨她,
因為她當時穿的衣服很靚麗,我有想要侵犯她的想法。」
「後來我就在一個狹小的胡同里,把她侵犯了。」
「但是在事後,她說要報警,當時我就慌了,沒忍住把她殺害了。」
「當時在殺人的第一時間,我跑了,結果過了好長一段時間也沒有見執法人員上門找我,當時我的膽子逐漸的變大了,然後就殘害了第二個,第三個受害人「直到胡小軍被抓,在這裡我才知道有人替我頂了罪。」
「然後...我的膽子就更大了,當時在隔壁市還犯案了一次。」
「這一次同樣沒有人找到我...
萬成一點一點的講述著關於這個案子的具體情況,並且將當時的犯罪場景,
犯罪內容都描述的很清楚。
只是審判台席位上的古浩,對於萬成的陳述不以為然。
等到萬成開口講述完畢以後,古浩又繼續道:
「剛才證人對於這個案件陳述的非常清楚,將事實經過也陳述的非常清楚。」
「但是在這裡面有一個問題...按照目前的情況來講,證人怎麼提供客觀的事實證明來證明是你製造了多起殺人案件,而不是胡小軍製造的。」
「並且...."
「還有更關鍵的一點是-
—
「剛才證人的陳述完全是在攬自己的罪責,並沒有客觀性的證據。』
「從一審的案件卷宗上來看,證人剛才的陳述和當時胡小軍的口供描述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
「我有理由懷疑,證人所陳述的內容是通過卷宗中的內容進行了傳達,來刻意的頂罪。」
「所以對於證人的證言證詞,不予錄用,請證人安靜的坐在證人席位上吧。
「等等。」江如風攔住了古浩:「審判長,關於這個案子我方還有一些需要詢問證人的問題。」
「還請審判長能夠讓我方進行相關的詢問。
古浩:「進行相關的詢問?可是剛才證人已經在庭審上將自己的一些情況完全的表述出來了。」"
「目前沒有看到任何能夠推翻胡小軍一審判決的有利情況。」
「原告方委託律師,關於你提出來的一些建議和問題,合議庭都已經採納了,但是現在目前依舊沒有任何一條有利的客觀事實能夠證明你的訴訟請求。」
「而且證人的身份不明,也並沒有和這個案件有其他相關聯的事實。合議庭不能夠確認證人所講的事情是否真實。」
「所以...」
「基於以上,如果原告方委託律師拿不出足夠的證據,那這場庭審要麼目前暫時進行休庭,要麼直接駁回你方的訴訟請求。」
「我想問一下原告方委託律師,你方現在能不能夠拿出客觀性的事實證據,
或者說你方現在能不能夠有足夠的證據來證實證人所陳述的內容是否是真的。」
古浩直接拿出相關的法律條例和有關的事實證據來將江如風了回去。
江如風聽到這一連串的詢問,眉頭緊皺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審判長是想要直接的駁回這個案件的訴訟申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