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看見過幾回?什麼時間,地點,詳細說一說。」程惠道。
朱秋芳張嘴就來:「第一回就是你和高遠結婚前一天晚上,你們在知青點後面的小樹林裡,我去拾柴火,看見的!
「第二回就是高遠走後第二天,傍晚,在村頭的磨坊里!
「第三回就是...村里分糧食那一天,我讓你去拿糧食,結果你半天不回來,我找過去,發現你們兩個在村頭的小學裡鬼混!」
......
「第八回就是今天傍晚,我去屋後拿柴火,撞見你和張癩子從裡面出來!
「沒想到你看事情暴露了,立刻就把屎盆子扣我頭上,你好厲害啊!」
朱秋芳一口氣說了八次,越說越順,連細節都有,時間地點選的也合適,都是適合偷人的地方。
程惠其實非常佩服她的應變能力和瞎編能力,不去寫小說可惜了。
現在,眾人都信了!
目光炯炯地盯著她。
人群里幾個男人的眼神更肆無忌憚。
程惠開口了:「現在,我們來說說第一回。
「我和高遠結婚的前一天,我在知青點哭了一天一宿,一步房門沒出,直到第二天早上高遠來接我過門,所有女知青都能作證,對嗎?」
人群里也有來看熱鬧的女知青。
聽到她的話立刻點頭,這件事她們印象很深。
程惠是京城來的,據說父親還是個當官的,結果被迫嫁給一個農村兵,她們都非常同情,勸了她一宿。
程惠繼續道:「而且你什麼時候撿過柴火?家裡的柴火都是幾個小孩子在撿。」
眾人頓時嗡嗡,是這樣的,他們家的柴火也是小孩子撿,大人哪有時間?
而且誰半夜撿柴火?能看見個鬼!
「再說第二回,高遠走後第二天,那就是4月15日,星期六,那天...小隊長說農忙要開始了,大家集體吃飯,隊裡出糧食,磨坊從早上一直忙到後半夜都有人。
「那天你中午回的娘家,第二天早上才回來。你後半夜又去磨坊了?看到張癩子了?跟他一起去的嗎?
「可惜你去了我沒去,那天我和小姑子因為睡覺搶被子,後半夜還打了一架。」
人群一靜,然後鬨笑。
先不說這事真的假的,他們哪裡記得去年4月份的事情?現在都是73年1月了!
但是程惠說話挺有意思的,朱秋芳和張癩子....
朱秋芳的臉皮都青了:「不可能!你都是瞎編的!你怎麼可能記得這麼清楚?連星期幾都記得!」
「你可以記得清楚,我為什麼就不能記清楚?至於時間,星期幾,拿出日曆看一看就知道了。」程惠道。
立刻有好事的人跑回家拿萬年曆。
已經不是揭不開鍋的時候了,這玩意一般人家都有一本。
去年的也捨不得扔,留著給孩子當演草紙呢。
結果找出來一看,4.15日還真是星期六!
程惠已經繼續道:「第三次,村里分糧食的那天,是10月18日,小學那天正好放假,沒人,地點倒是挺合適。」
朱秋芳立刻抓住小辮子一樣叫囂道:「你看!你承認了吧?你都承認了!」
「可是那天你第一個領到了糧食,然後馬不停蹄地就背了50斤回娘家,晚上天黑了才回來,因為這個公公跟你打到半夜,你是什麼時候讓我又去領糧食的?什麼時候找我找到小學校的?」
「哇!!!」
人群簡直尖叫起來。
這個事很多人都知道!
因為年年都是高老三家第一個領糧食!她也年年第一時間往娘家送,年年要挨打!
高老三沉著臉看著朱秋芳。
程惠繼續:「第四回,11月3日,星期日...」
她上輩子就有個好記性,雖然不是過目不忘,但是也差不多了。
現在重生了,她發現只要她想,她就可以回憶起來上輩子發生過的任何細節!
包括幾月幾日星期幾,看過的報紙上的內容.....
她一條條的駁斥了。
眾人鬧哄哄地證明她說得事情都對得上。
反過來,朱秋芳剛剛的指控都是撒謊!
眾人議論紛紛,指指點點,朱秋芳都顧不上了,她使勁兒瞪著張癩子。
張癩子一直陰惻惻地盯著程惠,突然露出個詭笑,就要開口。
程惠眼角的餘光也一直在他身上,見此情景,猛地上前。
手裡提前準備好的石頭狠狠砸下去!
上輩子這個癟犢子被抓到之後就四處嚷嚷是她叫他過來的,他們早就好上了!
當時她就想撕爛他的嘴!
現在終於實現了!
石頭尖銳,幾下就把張癩子的嘴唇砸得稀爛,牙都噴出來幾顆!
用力太猛,肚子有點疼.....
程惠扔了石頭,回頭哽咽地問道高啟山:「隊長大叔,他們兩個要害我的命,應該受到什麼處罰?」
現在生產隊的大隊長、小隊長權利非常大。
生產隊裡發生的只要不是殺人、放火、投毒致人死亡這種大案,小打小鬧偷雞摸狗的事,官方根本不管!
全由各生產隊自己決定怎麼處罰。
高啟山叫過兩個民兵道:「一人打他們五十個大嘴巴子。」
朱秋芳被人拉著,頓時躲到高老三身後:「我沒有撒謊!我是記錯了日子!但是我真的看見了!都是她嘴硬不承認!
「當家的,你救我!我被打了你臉上也沒光啊!」
高老三這個人最要面子,頓時皺眉對程惠道:「都是一家人,她還是你婆婆,幹什麼要打要殺的?哪有你這樣當兒媳婦的?」
程惠冷笑一聲:「我要是你,現在就該好好想想,她為什麼能指使得動張癩子做這種掉腦袋的事情!他們到底是有多麼深的關係?她隔三差五回娘家,真的只是回娘家嗎?」
張癩子和朱秋芳娘家是一個村的。
高老三的眼睛已經瞪圓了,不用民兵動手,自己舉起大巴掌就把朱秋芳一頓扇!
「說!你們到底什麼關係?!」
程惠也對五十巴掌,一點都不滿意!
她對高啟山:「我豁出去名聲不要了,也要去縣裡告張癩子強姦!朱寡婦和他同罪!」
民不舉官不究,但是她如果真去告,上面也管。
到時候傳出去,外人再提起高家屯生產隊,張嘴就會是:「是不是婆婆給兒媳婦找野漢子那個生產隊?嘎嘎嘎!」
全生產隊都跟著丟人!
最丟人的就是他這個小隊長。
高啟山立刻對民兵道:「打斷張癩子一條腿!」
但是到朱秋芳這,他卻有些為難。
他小聲對程惠道:「打斷她的手腳不合適,手腳斷了,不能幹活掙工分,受損的還是你們自己家。
「還得讓人伺候她吃喝拉撒,全家人都會對你有意見。
「得饒人處且饒人,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你還要在高家生活,現在把朱秋芳得罪死了,到時候她三個孩子打你怎麼辦?」
朱秋芳今年三十出頭,帶來的大兒子已經十四歲,壯的像頭小牛犢。
程惠突然捂著嘴哽咽道:「道理我都懂,但是她都找人要我和孩子的命了!我卻輕饒了她?
「到時候,今天眼睜睜看著的人,都會覺得我好欺負!誰都想來爬我的床!反正大不了挨五十個嘴巴子唄!」
高啟山後背一僵,突然大步走過去,親自把朱秋芳從民兵手裡拽出來按在地上。
一腳踩斷了她的左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