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不要犯錯

2024-11-18 03:18:05 作者: 乙木丙火
  去年,大概是八月份。

  另一個公司里,一個年齡和麥克斯差不多的小員工,也是要跳槽,被老闆發現後狠狠收拾了一頓。

  慘烈程度肯定沒法和麥克斯相比,但也不輕,被打得下體都被切除,腰子破裂。

  由於拿不出錢來補費用,家裡人也不管,老闆又不太想弄死他,就讓他繼續在公司上班,供他吃住,但一分工資沒有,成了公司最純粹的賺錢機器。

  為防止對方摸魚,還特地對他卡了業績指標。

  每個月業績只要不達標,等待他的就會是暴打或者是水牢,再或者關小黑屋不給吃喝。

  這邊的集團,基本到年底就會解散,員工和老闆都回家過年,那員工自然也就沒人再管。

  但之後過了還沒半個月,整個公司當初上班的所有人,都在國內被抓了。

  源頭,自然就是那被欺負了好幾個月的員工。

  挨了打的他早已懷恨在心,工作期間趁其餘人不注意時要麼拍照,要麼錄視頻,偷偷將所有事情都記錄下來並上傳到網盤內藏著。

  回國後,他直接去公安局自首,並將藏匿的證據拿了出來。

  用自損一千,殺敵八百的手段,報復曾經欺壓過他的人。

  

  灰產在緬北這邊雖受政府支持,看上去合法。

  但不同國家的法律規定不同,國內的法律有規定,只要是國內認定的犯罪行為,不論發生地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只要人回到國內且有證據的情況下,都會進行法律制裁,並非像有些人說的跑到國外犯罪,國內根本就管不著。

  這件事的發生,給在這邊干灰產的老闆都敲響了警鐘,讓他們認識到,只要是得罪了的人,堅決不能放過,否則就會因為這一疏忽而葬送了自己的前途。

  阿龍說,麥克斯被打得那麼慘,內心可能會不記恨嗎?會不想著報復嗎?

  像我說的將他留下來繼續上班還債,但誰敢將他留下來,讓他繼續工作賺錢?

  至於讓家人打錢過來補費用,也是一樣的道理。

  出來賺錢,就是為了給親人過上好日子,這錢沒賺到反而還將家裡積蓄掏空甚至促使家人背上債務,相信不論換成誰都難以將這口氣給咽下去。

  這口氣咽不下去,那就會想方設法的進行報復。

  即便被趕出公司,但也可以藏在外面進行拍照,將公司所有人都給拍下來,然後回國舉報。

  雖說沒有實質性的犯罪證據,但不是每個人面對審問都扛得住。

  人越多,越容易出問題。

  只要有一個人扛不住鬆了口,其餘人就全都要被抖出來。

  錢這東西,有命賺還要有命花才算是錢,出了事就會變成紙。

  上頭老闆為了自身安全,為了能回去花賺到的錢,根本就不知道仁慈是什麼東西。

  他們只知道想要不出事,就必須狠。

  站在敵對面的人,活著永遠是威脅,唯有死了自身才會安全。

  所以到現在,只要是犯了錯被懲治的員工,根本就不可能活著回去。

  「東子,你以為我真就那麼殘忍嗎?因為這麼一點事就要將他搞死,你錯了!」

  「麥克斯在我這邊做得一直都不錯,我對他印象一直都挺好,只是他錯就錯在選擇了錯誤的方式解決問題。」

  「他已經來了四個月,不想補費用走人,那就在堅持兩個月不就好了嗎,到時要走誰也不會阻攔。」

  「選了錯誤的路,那就要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

  「我當前儘管沒賺到多少錢,但我也不想回國被按頭。」

  「其次,我只是一個盤主,上頭還有老闆,老闆發話讓這樣做,我即便不想也不得不去做。」

  阿龍的語氣內,帶著無奈。

  我沉默了,不知該如何回應。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仔細想了想,假若換成是我坐到上頭老闆的位置,資產上億,心恐怕也會變得極為狠辣。

  別人不死,死的很有可能就是自己。

  唯有別人死了,自己才能繼續享受逍遙快活的好日子。


  站的位置不同,想法和選擇也就不同。

  了解到這些之前並不了解的情況,我一時間也不知道該怪誰了。

  事已至此,唯一可惜的就是麥克斯好端端一個人,因為選擇錯誤,也可以說是因為過於隨意泄露了要跑路的事,直接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這也給我敲響了警鐘,不要什麼事都覺得無所謂,隨意告知外人。

  阿龍起身來到我旁邊,一隻手按在我肩頭上,使勁的捏了捏後交代道:「東子,我們是永遠的兄弟,你對這邊的很多規則都不了解,我希望你今後做什麼事時能和我通一聲氣,然後我會告訴你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

  「緬北這邊,看似很鬆散,實則忌諱很多知道不?」

  「且也正是因為鬆散,導致人命在這邊根本不值錢,只要觸犯到一些有權勢之人的忌諱,就會遭受難以想像的報復。」

  「輕點的花幾十萬上百萬還能完整回去,否則就是斷手斷腳,或者是被拉到山上去埋了。」

  「接下來就好好賺錢,不要犯錯,差不多就離開這片是非之地。」

  我知道,阿龍說的都是事實,畢竟當前已經親眼見過這邊的兇險,就點了點頭。

  至於一直牽掛的麥克斯,由於他人已經死亡,且我對集團高層做法的疑惑也得到解釋,也就沒再去想太多。

  回到外面,看著正忙活得不少人,想到阿龍先前提到有些員工可能會拍照,我就問他:「阿龍,今後上班要不要弄個口罩來帶著,這樣就能防止別人拍照。」

  「不用!」

  阿龍搖了搖頭,解釋道:「防得了一時,防不了一世,人家真要有心搞你,你根本就發現不了。」

  「其次,大家都是過來賺錢的,除非是被收拾太慘,否則不太會這樣做。」

  「這也是我要求你當上主管後,要隨時去查看他們手機的原因,如果發現有人拍了公司現場照片發出去,那就要立馬匯報給我。」

  或許是為了寬慰我,阿龍還說:「這問題其實是我和高層該擔憂的,你只是一個中低層員工,沒人會閒到搞你,因為這樣搞的只會有兩個目的,一個是報復,另外一個是要錢。」

  聽到這解釋,我明白確實是多想了。

  只要我不得罪人,人家也就不會偷拍我的照片。

  至於要錢,我像是有錢的人嗎?

  我這種小垃圾,根本不值得人家冒險。

  正聊著呢,天神組的主管就來到旁側,用命令的口氣朝我說:「阿東,走過去給我們看看電腦。」

  媽的,真當我是阿三?

  一瞬間,我氣就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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