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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重男輕女男的女兒奴系統18

2024-11-16 11:53:27 作者: 蕭半雪
  【叮——宿主成功將三位女兒養育成才, 一輩子都在為女兒們保駕護航,終於使她們擁有了屬於自己的燦爛人生。達成成就:骨灰級女兒奴。系統改造任務圓滿成功。】

  【女兒奴系統正在解綁中——】

  【解綁成功】

  【宿主楊定】

  【很高興認識你,再見。】

  彌留之際, 楊定聽到腦海中的聲音說,他微微一笑,在心裡回應道:「再見,還有,謝謝你。」

  ——

  【滴——女兒奴系統圓滿完成任務, 已回歸!】

  小星星喝著虛擬果汁,面無表情地點了點頭,伴生系統小月亮只好出來打工, 負責接下來的程序閉環。

  【記憶碎片已保存, 系統成功改造重男輕女的宿主一枚,救下無名配角張琴,及楊家三位女配:女配楊秀華,自強不息,用文字傳播正確三觀, 引導無數年輕人回歸正途;女配楊慧華,妙手仁心,救助無數兒童;女配楊安華, 正義凜然, 堅強果敢, 敢為弱者發聲,總共逆轉冤案九件,成就大功德。共得仁善度:53479】

  【系統能量耗盡, 自我銷毀中——】

  女兒奴系統消失。

  喝完了果汁, 小星星終於騰出雙手, 開始在虛空鍵盤上操作。

  她調出記憶碎片,卻跳過楊定被改造時的畫面,而是直接來到他的小女兒楊安華在法庭上不畏強權,自信又勇敢地贏下訴訟的畫面。

  咔嚓——

  截屏——

  生成圖片——

  她將這張照片移到記憶牆上,嘴角露出滿意的笑容。

  【小星星,為什麼你不留著楊定的呀,難道受改造的人不是他嗎?】小月亮奇怪地問。

  「受改造的是他,但我要幫助的,本來就是這個楊安華。」

  小月亮沒懂。

  於是下一秒,小星星直接調出一頁文字。「這就是女配楊安華本來的人生軌跡。」

  小月亮好奇地開始讀取。

  楊安華,一本男主年代文里的可憐配角。

  出生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中,排行第三,上頭有兩個姐姐。父親楊定,雖然老實肯干,但也懦弱,毫無主見,被強悍又不講理的老娘李翠花拿捏得死死的,跟頭老黃牛一樣,在地里一年忙活到頭,最終所得還被老娘搶去貼補城裡的弟弟一家。

  他娘說,這是因為他沒有兒子,所以要扒著弟弟,等以後弟弟生了兒子,可以給他養老。

  楊定就信了,視家中三個女兒如災星降世,認定女兒就是晦氣的來源。

  父親靠不住,幸好還有母親,將她們三姐妹當成命根子一樣愛護。可在她三歲大時,奶奶又搶走了她們家大部分的口糧,只留下她爹一個人的份量。那個自私又懦弱的父親,竟然就真的狠得下心,只顧著自己吃飽,完全無視妻女四個飢腸轆轆。

  

  為了讓她們三姐妹有口吃的,母親只能冒險上山找食物,卻遇到了野豬,倉皇逃竄下,跌入山溝,失血而死。

  三姐妹徹底失了依靠。

  沒有了母親的精心照料,本就體弱多病的二姐楊慧華很快就因為一場來勢洶洶的感冒,病得起不來身,最終,永遠地留在了六歲那年。

  她們那透明人一樣的父親,似乎終於看到了她們的存在,也終於感受到了良心的譴責。

  他痛苦地在亡妻亡女墳前大哭一場,並從此開始酗酒。

  工也不去上了,家裡徹底斷了收入,更斷了糧。

  她們那個偏心眼的奶奶,更瞧不上她們家了,乾脆搬到城裡去和二叔家住。

  可是二叔家媳婦現實得很,見不能再從大伯家得好處,那留婆婆在家有什麼用?不到一個月就把人趕回了鄉下。

  楊老太灰溜溜地回來了,卻有一肚子氣要發泄。

  兩姐妹就是最好的對象。

  她們不但沒飯吃,還要做苦活,不管做得好不好,三天兩頭總逃不掉一頓打。

  就在小小的楊安華覺得,她可能也要去見媽媽和二姐的時候,是大姐楊秀華,抱著年僅四歲,餓得只剩一口氣的她,逃到大隊長楊大石家,哭著求楊大石收留她們姐妹倆,仗義又正直的楊大石於是帶著族裡的幾位叔伯,將楊定和李翠花當眾狠狠地責罵了一通,並帶走了兩姐妹,接到家裡撫養,她們才沒被搓磨死。


  大姐為了她心安理得地吃大隊長家的飯,每天天不亮就起來替他們家挑水燒飯,年僅九歲,就學著做農活,儘可能地掙工分,含辛茹苦地將她帶大。

  這樣好不容易,她才長到了十歲,大姐楊秀華也有十五了。誰知這時候,壞了良心的李翠花,她們的親奶奶,卻帶著一戶人家上了門,說是要替大姐相看親事。

  那來提親的人,都三十五了,前頭的老婆,就是被他親手打死的!

  楊大石當場就把李翠花罵了個狗血淋頭!

  這賊婆娘,分明是看大孫女出落得亭亭玉立,可以賣個好價錢了,才動了歪心思!

  不料李翠花卻說:「孫女是我的孫女,她的親事我說了算!大隊長,你該不會是人老心不老,看我孫女長得好看,自己看上了,想留下來,學以前老地主一樣,把她收做什麼貼身丫鬟吧!」

  這話著實說得污穢,把楊大石氣得老臉又紅又青,一旁的楊大娘,也就是楊大石媳婦氣得直接上手,跟李翠花大幹了一場。

  即使最終贏了,但那天李翠花的言論已經傳了出去,在乏味單調的鄉下,這等帶了顏色的笑話本就受歡迎,何況還有關大隊長,很快就人盡皆知。

  楊大石老臉掛不住,兩姐妹也不好再住下去了。

  不過就在這時候,比楊秀華大一歲的同村少年,鄭守,卻尋了媒人來提親。

  他長得端正高大,是村里優秀的後生之一。楊大石非常滿意,問了楊秀華,後者表示,只要鄭守能幫她將小妹帶大,她就願意跟鄭守回家,一分彩禮都不要。

  鄭守和他家的人一口就答應了下來,不就是個小丫頭片子嗎,一頓能吃多少?

  「我要送小妹上學!」楊秀華卻提出這樣的要求。「不用你們送,我自己也能掙工分,她的學費我自己能掙,只要你們能答應。」

  鄭家人有些猶豫,鄭守卻毫不猶豫地說:「好!」

  於是她大姐就正式嫁給了鄭守,在十五歲的年紀。

  楊安華也終於在十歲的時候,首次進入教室,與一群比她小兩歲多的孩子,從頭學起。

  但是很快,她就展現了無與倫比的天賦。

  僅僅兩年,就從小學一年級,跳到了五年級,甚至成功畢業。

  隨後,又用了一年半的時間,讀完初中。

  十六歲這年,她正式考上首都大學。

  這一天,只比她大五歲,看上去卻像三十出頭的婦女一樣蒼老的大姐楊秀華,抱著她,哭得不能自已。

  這些年為了讓她讀書,大姐根本不把自己當人看,白天下地,到家了還要伺候鄭家一家老小,就算懷了孕也不能休息。

  這也是她拼了命讀書跳級的原因。

  「姐,跟他離婚吧。」她輕聲說。「我知道你們沒領證,我去上大學的那天,你跟我一起走。我們永遠離開這裡,以後,我會照顧你的。」

  楊秀華很心動,卻搖了搖頭。「我走了,小石頭怎麼辦。」

  「他是鄭家的金孫,是他們的命根子,他們不會虧待他。姐,跟我走吧,我們去過好日子。」楊安華激動地握著她大姐的手說。

  楊秀華擦掉眼淚。「我不走了,我不能跟那個男人一樣,對自己的骨肉不聞不問。你還記得媽媽嗎,如果當年,她也因為日子過不下去,把我們幾個都丟了,自己跑掉的話,還會有我們今天嗎?」

  不論她怎麼勸,心地善良的大姐都過不去自己那關,她也沒有辦法,只能暗自發誓,要出人頭地,要有大出息,回來做她大姐的靠山,讓那群人,再也不敢欺負大姐。

  她前往首都大學,報名了法學院。

  如果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能成為她手中最有力之武器,讓她對抗一切不公,一切惡意的話,那就只有法律了吧!

  憑藉心中那一口氣,和本身的絕頂天賦,她很快就在校園內部舉辦的辯論賽上嶄露頭角。

  外表美艷、氣質清冷,平時寡言少語,可到了辯論賽或模擬法庭上,她又伶牙俐齒、霸氣凜然。這等反差,讓她迅速成為校園中的風雲人物。

  也很自然地入了男主的眼。

  這本書中沒有重生人士,男主卻依舊是氣運之子:他出身紅色家庭,背景雄厚,本人生得俊美,生性桀驁不馴,心思卻縝密,於商道上天賦卓絕。

  他和楊安華不期而遇,被後者的美貌和冷傲深深吸引,發誓要摘下這朵高嶺之花。


  他砸下重金,誠聘她做自己剛剛起航的集團法律顧問。

  正缺錢買房,好接大姐來首都住的楊安華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她再如何冷漠,還是年僅十八的小女生。最終仍是沒有扛住男人的鮮花轟炸,答應和他處對象。

  鄉下的大姐又被喝醉酒的姐夫家暴,她忍無可忍地沖回老家,領著姐姐回到首都。

  本以為生活應該從此變好。

  畢竟大姐脫離了泥沼,她也找到了要與之共度一生的男人。

  學業完成在即,已經有著名的事務所向她發出邀請。

  但是男人變心了。

  他覺得這朵高嶺之花名不副實。

  原來在冷傲的表面下,她也不過是個小女生,喜歡搞怪,喜歡說笑,偏偏還很彆扭,每次被人戳破心思,就迅速翻臉不認人。

  久而久之,他覺得這人虛偽又淺薄,對著久了,很倒胃口。

  正好這時候,一道真正的陽光出現了。

  那個女孩活潑可愛,有話直說,相處起來輕鬆愉快。

  反正他們只是處對象,又沒結婚,男人很快就與她提出了分手。

  屋漏偏逢連夜雨,她甚至來不及為這段幾乎付出一切卻突然破裂的感情哭泣一晚,就發現大姐失蹤了。

  她瘋了一樣求助公安,到處找人。

  三天後,警方在郊外找到了大姐的屍首。

  五官被刀砍得血肉模糊,渾身烏青,明顯生前遭逢過非人的對待。

  楊安華痛苦不堪,哭著求警方幫忙找到兇手。

  甚至為此去求男主。

  正好撞破男主與新歡甜蜜蜜的場面。

  她的心在滴血,卻連一句詰問都不敢,只是卑微地,跪倒地上,嗑著頭,求他動用手下的關係,為姐姐找出兇手。

  男人蹙著眉頭答應了。

  這是原文裡,為了體現他有情有義的橋段。

  以他的通天手段,很快就查出,兇手正是半月前來到首都,尾隨她們兩姐妹多日的鄭守。

  也就是她的前姐夫。

  他本是來首都挽回大姐的,哪知卻撞破一個男人,對她大姐大獻殷勤的場景。

  自覺被戴了綠帽的鄭守怒氣沖衝去找楊秀華理論,二人交談破裂後,楊秀華就被男人拖到荒郊,虐殺致死。

  楊安華呆呆地坐在地上。

  那個對她大姐獻殷勤的男人,她認識。是她大學的一位教授,長得或許一般,說話卻風趣幽默,如清風朗月,叫人打從心裡感到舒服自在。她覺得很適合大姐,正巧大姐在首都呆了快一年,舒適的日子,讓她的容貌回來幾分,加上賢妻良母的性子,也讓教授很心動。

  是她默許兩人走近的。

  所以,是她害死了大姐?

  楊安華絕望地大笑著,癲狂離去,從此消失在男主面前。

  文中最後提起她的結局,是一則報導:

  景田縣楊家村兩戶人家,被一女子半夜破門,以酷烈手段屠殺滿門。

  據悉,其中一家,還是女子的奶奶和父親。

  由於情節過於惡劣重大,該女子已被判死刑。

  ……

  曾立志以法律為武器對抗不公不平和暴力的人,卻還是拿起了現實的武器為自己泄恨。

  並最終,為法律所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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