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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大章)請建匈奴公司!

2024-11-15 23:08:49 作者: 長夜天高
  第155章 (大章)請建匈奴公司!

  虎死雄風在。

  一頭死老虎面前,駿馬揚蹄。

  這一幕對這個時代來說,都是一種巨大的震撼,這件事情從頭到尾對這個時代來說都是改變認知的一幕!

  別的先不說,先說裝逼的事情。

  別的人,就算是楚霸王再世,遇到馬揚起前蹄,他也得尷尬的摟著馬脖子,死死夾住馬腹。

  就算要瀟灑一些,也最多順勢滑落在地上。

  哪有人能單手抓著韁繩,直接在馬兒揚蹄的時候站起來,站在馬上?

  站成一個Y字型。

  這是何等的裝逼!

  再說那老虎。

  從頭到尾,霍海都沒把老虎當過事兒,抬手隨意一下,沒什麼大動作,就是一聲雷鳴般的巨響,然後老虎就死了?

  就算是最厲害的獵戶,不怕老虎,以逮老虎為生,也要時刻小心陰溝裡翻船吧?

  對於普通人來說,圍殺獵殺老虎不是問題,有弓箭和標槍在,肯定能成。

  但問題是,這麼輕鬆把老虎給殺了,還根本沒太上心,這還是人類嗎?

  空中硝煙瀰漫。

  很多人看到那團雲霧,有些恍惚。

  這就是西遊記中說的神仙術嗎?

  此時劉徹鬆了一口氣。

  他聽探子說起過槍械的威力,也聽葛楠報告過。

  但是他怎麼也想不到,槍械居然兇猛成這樣。

  現在看老虎躺了,劉徹才放心了下來。

  馬兒落地的,打著響鼻,霍海把槍彈開,把多餘那一發子彈退了出來,然後才掛回了馬上。

  騰出手摟著衛長公主,右手拉動馬韁繩:「走了。」

  

  馬兒這才離開了小山丘,轉過身來,霍海才看到有那麼多人在現場圍觀這一幕。

  霍海湊攏衛長公主耳朵旁小聲:「這些傢伙可真會礙事兒啊。」

  說著鬆開右手,把酒葫蘆抬了起來,喝了一口青稞酒。

  然後手一抖,把葫蘆蓋子抖上來,遞到了衛長公主面前。

  衛長公主接過酒葫蘆,把蓋子蓋上,然後把葫蘆抱在懷裡。

  這時候大家才發現,原來霍海右手抓著馬韁繩的同時,還抓著一個不小的酒葫蘆。

  好傢夥,談笑風生,泡妞喝酒之間,給老虎秒了。

  霍海經過人群才發現劉徹也在:「陛下,你們這是來……」

  說到這兒霍海就明白了,感情這老虎是劉徹放來的啊。

  不過這老虎不眼熟,在虎園沒看見過,難道是路博德剛進獻的?

  路博德的信使來長安,怎麼會空手來,帶來了右北平的特產也很好說。右北平的東北面,就已經是東北範圍內呢,剛剛打死那頭,恐怕是送過來的東北虎吧!

  想到這裡霍海笑著:「陛下,你們來熟悉獵場的?好雞賊,我還以為只有我提前來看看呢。」

  「哈哈,都來看了那我可走了。」

  說著霍海的馬慢慢的走了。

  看著霍海的背影,看著馬上衛長公主衣裙和霍海衣裙的下擺,竟然沒有一絲鮮血,才恍然回過神來。

  劉徹笑了。

  本來把這些人叫來,就是來看霍海的火槍的。

  現在人都齊了,逼也裝了,這秋狩還沒開始,但卻已經結束了。

  此時所有人都還沉浸在剛剛那一幕之中。

  巨大的聲響後,迎來了漫長的無聲,這讓剛剛的槍聲越發的震耳欲聾越發的記憶深刻了。

  衛青回憶著剛剛的一幕幕,反應了過來。

  看來,霍海馬上掛著的四把槍,每一把都不弱於剛剛這一槍。

  而且每一把槍不只是長得不一樣,他們的用途差距應該非常巨大。

  因為被老虎伏擊這麼危機的時刻,他親眼看到霍海的手先摸到了別的槍,但卻沒有抽出來,而是又換成了剛剛那把,然後才做了什麼填充的動作,然後才開槍的。


  那四把武器肯定都作用巨大但效果不同。

  衛青回憶起了剛剛的煙霧。

  別人看不清,但衛青視力極好,他看得清,那老虎一落地,身上就有不少地方開始淌血,但是馬上又止住了。

  應該是周身都被擊穿了。

  而霍海完成準備後沒有直接開槍,而是等老虎撲了幾步才開的槍。

  所以,剛剛那一槍,是在差不多二十米範圍內能殺死老虎,並且覆蓋區域大於老虎本身。

  也就是說不用瞄準,不可能打不中。

  那其他幾把呢?有的杆子長,有的杆子短,還有一個有個異常大的圓坨坨,是否跟秦弩、連弩、手弩的區別一樣,分別是八百步超長射程,連續發箭,方便快捷三種特徵一一對應?

  衛青仔細的回憶著霍海開槍前的準備工作,愕然發現,這動作,小孩都能做。

  和弓箭那種必須超級猛男才能拉開完全不同。

  和弓弩那種用腳蹬著上弦的大準備動作也完全不同。

  「他打完一槍,落下了一個什麼殼子,然後又退出來一枚完整的,恐怕那就是這些天他們都在討論的火藥做的彈丸。」

  衛青急忙上前:「陛下,彈丸殘留要帶走,還有老虎不能給他們看,要送走!」

  劉徹擺頭:「讓他們看吧,他們仿製不出來的。」

  張立葛楠跟著霍海的圖紙搞研究的時候,也分難易的。

  第一個月就把容易做的老式燧發槍做出來了,跟劉徹報告時說的是,很容易模仿。

  之後的後裝填燧發槍,評價就是很難模仿生產了。

  到了左輪這幾種槍,他們直接跟劉徹報告的是,除非挖成熟工匠,否則做不了。

  光讓他們看個彈殼殘留,就想仿製?哪有那麼簡單。

  衛青向來謹慎:「陛下若是要震懾這些人,還是讓他們遠觀就行。」

  劉徹覺得有道理。

  衛青揮手:「來人,把老虎抬走,這是霍大人進獻給陛下的獵物,抬回去好好收存起來!」

  一群被鎮住的各地貴族青年,還沒來得及上去看,就看到老虎被抬走了。

  八個人去抬,愣是沒抬穩,然後又加了四個人進去,十二個人才把老虎給架起來抬走。

  真是個大傢伙。

  這些人這才回過神來。

  時代變了啊!

  不少準備追求衛長公主的人,此時艱難的吞咽著口水。

  他們已經想像出自己真的去追的話的後果了。

  自己去挑釁,霍海直接端著槍:「來單挑啊!」,然後一槍出來,自己全家都被嘣死了。

  這特麼!

  本來以為是個廢物,誰知道他這麼猛啊?!

  果然盛名之下無虛士啊,一切假象都是騙人的!

  人群中,董偃沉默不語。

  他一直知道霍海在研究新式武器。

  他還以為新式武器是從青銅劍到環首刀一樣的進步,是從環首刀到新刀這樣的進步。

  哪知道,這根本不是一回事兒!

  董偃此時腦子裡只有一個想法。

  他匈奴人再猛,能比老虎還猛?

  那還不是一下一個?

  這樣的話霍海要立功封侯豈不是跟玩兒一樣?

  董偃還記得,當初霍海說過,他要是封侯,立刻就潑出去了,以侯爵抵罪,一定要殺自己。

  董偃和那些跟他一起玩兒的貴族酒囊飯袋不同,董偃很聰明。

  有些貴族跟他說不要怕霍海的威脅,他這種威脅就和當初的竇嬰與田蚡有什麼區別。

  但是董偃很清楚裡面的區別。

  竇嬰和田蚡,是為了爭奪權利,是為了爭奪利益,他們的爭鬥不只是他們之間的爭鬥,更是不把年輕氣盛的陛下放在眼裡。

  所以陛下把他們打包送走了。

  但這不代表陛下會把霍海送走。

  因為霍海之所以搞自己,是因為兒女情長,是爭風月之事。


  這是無關政治的。

  這甚至都跟民間的好勇鬥狠不同,因為現在朝廷大力提倡道德,意味著霍海實際上是順著朝廷方針在行動,只是更激進而已。

  從這個角度看,霍海是在給道德加碼。

  說白了,女性貴族不願意被規則給架起來,但劉徹又要推行道德,兩者本來就是衝突的。

  劉徹在裡面能做到兩不管都不幫,就已經不錯了。

  從三月份立下賭約開始,董偃就致力於提高自己首飾店的銷量,把董氏做成了連鎖店,甚至員工只要有提高銷量和利潤率的方法,直接升職加薪給股份。

  因為這些舉措,還真讓他手底下的店試驗出不少方案可行。

  比如買首飾就能抽獎的活動,可能抽出大獎。

  比如提高標價,然後貼牌子宣稱打折。

  比如招聘女導購,死命誇獎首飾好,誇獎買首飾的大哥愛家顧家愛老婆又闊氣夸買首飾的女人漂亮好看氣質無敵。

  鼓勵進店的人買不買都可以試著戴等方法。

  有這些方法在,還真讓他的首飾銷量大漲。

  但是在霍氏珠寶的,『女人出嫁只有一次,戴鳳冠霞帔也只有一次』『對自己好一點』『白金首飾,非皇族金飾』這些概念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董偃知道,自己比銷量輸定了。

  這都還沒算霍氏的鏡子銷量的事兒。

  就這自己已經都輸麻了。

  董偃本來準備這次狩獵當面認個輸,然後就搬去咸陽住的。

  反正貴族們都要搬去新城,而越往西越富貴,而實際上咸陽就是新城西部的更西面。

  搬去那兒住沒什麼不好的。

  但是現在,董偃改主意了。

  董偃直接調轉馬頭,朝著竇太主府上狂奔。

  現在董偃只有一個想法,立刻去有戰爭的地方,不立功絕不回來。

  但是他想要封侯,起碼要有個校尉級別的官職才行,還得求竇太主去找劉徹求情。

  ……

  霍海和衛長公主避開了人群,來到了一處小河邊。

  衛長公主這才好奇詢問:「那老虎是怎麼死的?」

  霍海:「被你的龍氣震死的。」

  衛長公主戳了戳霍海:「你當我傻呀!」

  霍海:「哈哈,是槍打死的。」

  衛長公主:「我就說我聽到了嘭的一聲,好響!」

  「這麼輕鬆就殺死了一頭老虎?單手?」

  霍海:「你還說呢,其實這些槍後坐力都挺大的,我還是左手持槍,我現在胳膊都有點酸疼。就是為了不讓槍桿反彈回來砸著你。」

  衛長公主撩起了霍海的左手衣袖:「這兒嗎?」

  詢問著就捏了起來。

  其實還好,霍海最近這段時間一直在試槍。

  因為煉鋼廠那邊一直在實驗各種修鐵軌要用的工具的材料,所以製造了幾種不同強度的鋼,強度都比普通鋼強,所以就算炸膛,它都不會把槍炸出問題,最多是有火光冒出來。

  大部分時候是有煙無火,炸膛就是有點火藥外溢,容易燒著,沒有爆炸威力。

  所以霍海最近幾個月一直在試槍。

  槍法這種東西,就是子彈餵出來的,沒什麼天賦的人,都能餵的百發百中,只是打的精準不到點位上。

  而槍感還有對槍械的熟悉度,也是一回事。

  這幾個月高強度試槍後,霍海的槍法怎麼也是佼佼者,比剛練了一個月的羽林衛要強得多。

  關鍵是槍本來就重,這幾個月玩兒槍,手臂力氣都大了好幾倍。

  加之過去一年霍海一直在跟司馬相如練槍,本來抖大槍就要靠力氣,所以力氣打熬的很不錯。

  這種興趣愛好練出來的身體,比專門去鍛鍊效果好得多。

  這幾個月霍海把上輩子對槍械的愛好,全給滿足了,同時身體力量又練得超過別人很多。

  要不是這樣的話,哪有那麼輕鬆風輕雲淡單手持獵槍擊發???

  要知道滑膛槍從宋朝製造出來,一直到二十一世紀各種改版,那都是雙手持槍的。

  雖然也有單手持槍或者單手持槍扛肩頭等經典影視劇畫面。

  但那是裝逼。

  霍海的風輕雲淡雖然不是為了在衛長公主面前裝逼,但也是害怕嚇到衛長公主所以才選了單手擊發。

  聽霍海這麼說,衛長公主:「這麼說的話實際上槍也不是那麼簡單的?普通人並不是那麼容易學會?」

  霍海擺頭:「正常的話,一百個人裡面,最多選出一個弓兵出來。」

  說白了就是在一百個人裡面,選出那個天生力氣大塊兒大或者練力量成長快三者其一的天賦型選手。

  然後培養成弓兵。

  「但是槍,只要不是特別不適合,絕大部分人練個一周,基本就初步具有戰鬥力了。」

  「所以以後軍隊要訓練的主要項目反而不是殺人了,而是如何讓自己適應更多的地形情況下的作戰,還有學習作戰需要用到的知識,以及訓練體能。」

  衛長公主腦子裡對戰爭的改變並不是很清晰,只知道情況變了。

  如果槍械殺老虎都真簡單,那殺人呢?

  「明年打匈奴,你要去嗎?」

  霍海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

  在大漢混,有機會不混個軍功,還等什麼?

  但霍海又不想一直征戰。

  關鍵是,霍海沒有軍功封侯之前,搞再多東西,劉徹都沒法給封賞。

  如果霍海封侯,以後再有諸如槍械一類對戰爭有巨大作用的東西,就可以加封食邑戶數。

  這軍功,就像是銀行卡餘額前面那個一,而發明就像是後面那一串零。

  衛長公主想了一下,有大哥在,又有槍械,那危險性小很多。

  捏了一會兒,衛長公主手都酸了,捏的力度也小多了。

  霍海揉了揉衛長公主的手:「休息會兒吧。」

  「對了,你那邊有沒有擅長養狗的僕人?」

  衛長公主疑惑:「當然有啊。」

  長安城哪個貴族家裡沒有專門養獵犬的?

  霍海是今天看到路博德書信上的內容,才想起培育工作犬。

  工作犬當然是從軍犬開始培育。

  「借來用用,搞個狗場,研究下狗。」

  衛長公主無語:「狗也要研究嗎?這個時代終於顛了什麼都要研究了。」

  轉頭看著小河:「那魚也要研究嗎?」

  霍海哈哈大笑:「魚早就研究了,下一期科學報,會公布桑基魚塘的方法,記得看。」

  ……

  這一夜,整個營地都很安靜。

  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思考。

  其中,只有衛青徹夜難眠。

  衛青意識到,一次性解決老對手的時機,到了。

  早上,不少人睡醒後,都對昨天看到的東西產生了懷疑。

  自己是否是做了一個很真實的夢?

  不,仔細的一想,這個夢一點都不真實,霍海怎麼可能那麼帥,不可能。

  而那些沒有產生懷疑的人才知道,被霍海裝到了。

  昨天老虎送回劉徹的營地後,文武百官中的高官都去看了那頭老虎的遺骸。

  只能說嘆為觀止。

  這是老虎,都被打成蜂窩煤了。

  這要是人,不被打成蜂巢啊?

  甚至,諸王之中,不少之前想過圖謀不軌的人,現在直接什麼都不敢想了。

  有些宗室,一輩子沒見過戰爭,總覺得自己封國的兵也是兵朝廷的兵也是兵自己怎麼就不能打一打。

  自己人不夠多,多拉幾個宗室,並不就夠了?

  雖然這都是他們的錯覺,但這種認知就是造成王朝內耗的關鍵。

  現在,看了老虎的死相之後,再也沒人敢想這個了。

  最關鍵的是劉徹很隨便的把這個給大家看,直說槍的技術對懂技術的人來說不難,對不懂的人來說怎麼想都想不到。但槍的材料製造就難了,普通鋼鐵做槍只會把自己炸死。


  如果說歸說做歸做,大家不會害怕。

  問題是劉徹敢把屍首給大家看,槍也看得見。

  東西都擺在這兒,要說這技術吧,真有心想要搞到手,其實不算特別難。

  但真的有人敢去搞嗎?

  這其實就是劉徹在敲打所有人『這技術簡單,但材料難搞,你們可以去試試搞這個技術。』這翻譯翻譯就是在說『都去搞吧,朕一直在找機會整你們一直沒機會,快去搞火器去吧!』

  電信詐騙是吧?!

  我踏馬才不上當呢!

  早上,整個秋狩營地,和以往完全不同。

  大家現在都很清楚了,自己就是被挑選過來看戲的,人家霍海帶的羽林衛才是主角兒。

  或者說羽林衛才是演員,人家霍海才是主角。

  大家都很清楚的認知得到『人家秋雅結婚你擱這兒又唱又跳』是一種小丑行為。

  所以,今天的秋狩現場安靜了不少。

  沒有了往年參與者們的意氣風發。

  但是,不少聰明的年輕人能感受到,雖然秋狩營地似乎還少了青春氣息,少了一些朝氣英氣。

  但卻暗流涌動。

  似乎很多老狐狸,都在互相對什麼信號。

  這種信號,似乎年輕人們都沒太對接上,但是他們互相之間,似乎交流的很順暢。

  有人跟擦拭長槍的霍去病詢問:「驃騎將軍,您覺不覺得現在營地氣氛不太對勁?」

  霍去病瞥了他一眼:「有什麼不對勁?羽林衛的布哨我看了,比以往年長進多了。」

  那人:「不是這方面,而是說似乎朝中大臣還有貴族們似乎在籌劃什麼,這件事情好像沒有跟驃騎將軍您通氣啊。」

  霍去病嘴角上翹:「哦?這事兒我不會參與,至於你們的話,看命吧。」

  霍去病還不知道他們在幹什麼嗎?

  他們在等一個結果。

  等羽林衛真正的表演槍。

  要知道,早在不知道幾千年前,就已經有刀了,但是刀作為一種戰爭武器,進入行伍之間,卻是最近幾年的事情。

  一個人手握刀的時候有多厲害,人所皆知。

  一個拿刀的普通人手握刀,就算是劍術高手,也要掂量一下自己是不是真要上去打。

  因為劍捅人不如刀捅人死得快。

  但為什麼春秋戰國的戰爭,劍一直是兵器,而刀不是呢?

  因為刀在個人手裡雖然厲害,但是在戰場上就是一坨屎。

  一個長戈隊伍,對陣人數一樣都是百人的刀隊。

  刀隊都死光了的時候,搞不好長戈隊伍一個受傷的都不會有。

  戰爭,和單挑,完全是兩碼事。

  那為什麼劍常年都是戰爭武器呢。

  因為各個隊伍的大哥不可能天天舉著一把長槍長矛大戟走來走去。

  但有時候又避免不了翻臉,所以一把劍正合適。

  因為是應急使用的,所以劍雙面開刃,又適合捅刺,用處多樣,多功能。

  說白了,長戈就是火鍋,刀是小吃,劍是中餐。

  真要打仗打市場,老實點用長戈,用火鍋,大家都愛,不會虧本容易起家。

  刀是小吃,好吃,但是一個人自己吃好吃,一群人擺在桌上吃,又不適合又難看。

  而要在重要場合使用,那還得是劍,是中餐,又上檔次又有面子又不至於不好吃也不至於待人接物丟面子,多面手。

  那麼,新式火槍呢?

  萬一火槍就跟刀一樣,是一種小吃呢?

  單個人厲害,合來一起讓軍隊用,是一坨屎呢?

  當然了,隨著戰爭的發展,霍去病發展出突騎戰法後,刀的重要性飛速爬升,加上鋼材的出現,短兵器的堅韌程度逐漸開始左右戰爭走向。

  刀開始走上前台,有了和長兵器坐一桌的資格。

  也許火槍未來也有這一天,但不一定是今天。

  所以,所有人都在等。


  等一個表演結果。

  如果群戰,槍不行,那就當無事發生,槍就留給陛下養一支護衛隊算了。

  或者打獵時用一用也好。

  讓身份高貴的人隨身配置代替劍也好。

  但如果群戰,槍很行!

  那就變天了!

  天竺公司這才幾個月?

  最近成都每次傳回好消息,天竺公司的股票就要漲價一次。

  現在對比剛剛完成百分之三十二招股時,漲了一點五倍了!

  這天竺還比較遙遠。

  更近的利益呢?

  西域呢?匈奴呢?

  槍要是行,那匈奴公司或者西域公司就建立定了!

  這些老傢伙都在那兒對腦電波呢。

  但是這個事情霍去病不參加。

  因為天竺公司,霍海占股已經巨大了。

  霍海占股,就是霍家占股。

  現在西域公司出現,還霍海占股嗎?

  怎麼可能?真當百官和王公們傻?

  關鍵是天竺公司的模式擺在這兒,西域公司怎麼做,不需要霍海提點或者出主意,更不需要霍海出錢,就能建成,怎麼可能讓霍家出大頭?

  再說霍去病也不想參與。

  因為對比天竺公司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產生利益,匈奴公司或者西域公司不同。

  一旦打贏,短時間馬上就會有利益,長則一兩年,就算只是牛羊肉,羊毛,這些東西,也是巨大的產出。

  還有匈奴那麼多人口,那是開玩笑的嘛?

  這可是至少數倍甚至十倍於天竺公司的利益。

  而最關鍵的是,霍海明明能看到這一切,卻沒有主動引導,就說明霍海不想插一腳,那就說明這個大餅,就是他和陛下故意拋出來給百官吃下的。

  既然如此,霍去病幹嘛要去摻合這個事情?

  而此時,董偃已經坐上了北上的船,他錯過了加入匈奴公司封侯的契機。

  ……

  劉徹看了看天:「今年的秋狩,開始吧。」

  秋狩,允許所有將領參加,每個人可以攜帶一支隊伍。

  也允許貴族自己參加,每人可以組建一支小隊。

  如果是昨天,沒多少人會注意到羽林衛的隊伍。

  但是今天,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羽林衛這一支小隊身上。

  由皇甫華帶隊,整齊的列隊,別說是人,就算是馬也是站成一排,動作整齊劃一。

  一個貴族青年翻身上馬:「草!」

  周圍的人都看向了他。

  這貴族青年惡狠狠的:「誰說他們用什麼新式火槍我們就不能贏了?我的弓箭就是我的火槍!」

  「他火槍了不起了就是省點力氣嘛,有什麼厲害的?」

  「怕了他們不成?!輸贏得比過才知道!」

  其實,眾人中有很多人是不服氣的。

  畢竟都是年輕人,有衝勁很正常。

  雖然已經親眼見過火槍的厲害了,但還是應了那句『不見棺材不掉淚』,一群人也是互相打氣。

  「就是就是,還怕了他們不成?」

  「幹了,誰說一定會輸?!」

  「我承認火槍厲害,但不一定適合戰爭,咱們推進!」

  但可惜,這不是《我愛發明》節目,不會專門搞出個人工隊戰勝發明隊的劇情出來。

  皇甫華:「目標,上風坡,羊群!」

  「三段式!列隊!」

  其實,以目前羽林衛掌握的火力和裝填方式來說,三段式都沒什麼好處了。

  只是一開始使用第一版火槍時,就練了補兵隊列,反正也是表演,那就表演一下好了。

  「嘭!」

  全跪的第一排擊發,恐怖的煙霧飄灑出來。

  「嘭!」

  半跪的第二排擊發,硝煙瀰漫。


  「嘭!」

  站著的第三隊擊發,這一下的煙霧,直接把排成三排的人全部籠罩在了迷霧之中。

  現場很多人心裡都很慌。

  如果這個時候,煙霧中的那一隊人,把槍口調轉過來,對準了自己這邊呢?下一刻自己豈不是要死?

  有人此時已經看向了遠方的半山坡。

  一大群貴族青年縱馬跑向這邊。

  因為距離雖然不遠,但是因為是上坡,弓箭很難射上去,所以他們要突進距離。

  然而,此時,三聲『嘭』之後,又是三聲『嘭』。

  半山坡所有的羊都倒在了地上。

  甚至肉眼可見這一片區域,連羊身後的泥土都被子彈打的紛飛。

  觀戰的文武百官更恐懼了。

  如果此時,火槍隊調轉槍口對準自己這邊來一下,自己跟那群羊沒有任何分別。

  但恐懼之後,他們就興奮了。

  自己旁觀尚且恐懼,面對火槍隊的匈奴人呢?

  要知道戰爭打的就是士氣,一旦害怕,未戰,就已經輸了。

  面對火槍隊,匈奴人一丁點勝利的概率都沒有。

  如果再配合上一個風捲殘雲行動極快,調配軍隊速率最高,進攻最激進的將軍,那足夠掃平大漠不在話下!

  巧了嘛不是!

  從三皇五帝以來到現在,最符合這些條件的將軍,那不就是霍去病嗎?!

  匈奴人死定了!

  皇甫華:「上馬!」

  火槍隊收槍上馬。

  皇甫華帶著火槍隊衝鋒。

  皇甫華帶的羽林衛火槍隊,光論衝鋒,行動整齊劃一,似乎隊列還在霍去病之上!

  要知道去年秋獵衛青親口說過,論騎兵自己遠不如霍去病,霍去病的騎兵可以做到同進同退。

  自古以來除了楚霸王外,霍去病是第二個做到這一點的。

  就連白起王翦這些名將,都沒有過把騎兵指使如臂的操作。

  而現在呢?

  皇甫華帶著騎兵,不只是同進同退,甚至整齊劃一,連動作都是一樣的!

  這當然是因為馬鞍和雙腳蹬的加成。

  羽林衛的騎術本來只能打六十分,有了這兩個東西,幾乎所有羽林衛直接就成了人馬合一的騎士之神了。

  當然了,是相比於無戰馬三寶的時代而言。

  因為不用考慮如何坐穩和如何避免馬翻車,不用過多考慮調整騎乘的姿勢避免側滑,所以精神全部用在了控制馬的行為本身上。

  這樣一來,一整個騎兵隊伍表現出的戰鬥力,就強了不止一個級別。

  帶著眼鏡的劉徹遠眺,有點疑惑:「這皇甫華還有這樣的本事??!帥才啊!」

  誰都知道,練兵不等於帶兵。

  但能練兵,八成能帶兵。

  而練兵練得驚為天人,打起仗來,那是不費吹飛之力。

  漢軍之所以最近幾年打的匈奴雞飛狗跳,不就是靠的令行禁止四個字。

  皇甫華這支軍隊,就像沒有感情的殺戮機器,讓劉徹想起了當初看到造紙廠切割木頭的那台水車轉軸劈刀平台。

  霍海:「皇甫華水平還行,差不多能和大哥手底下一個尉官比作戰,和校官比治軍。」

  「帥才就謬讚了。他差得遠著呢。」

  「要不是周烈要護衛陛下,哪兒輪得到他去帶隊?」

  周烈急忙拱手:「霍大人過獎了!」

  劉徹若有所思:「所以,這支騎兵整齊劃一,是因為技術進步,而不是皇甫華治軍厲害?」

  這邊聊著,那邊不斷有人把火槍隊的獵物抬回來。

  其他人的獵物實在是太少了,記錄後就丟在了一堆,合起來都不如火槍隊三分之一多。

  幾人聊了一會兒,林中燃起了煙霧。

  眾人才回過神來,已經一上午過去了,看來進入林間的人都在做飯了。

  劉徹詢問:「哪邊煙霧下是火槍隊的人?怎麼沒看到特別集中的煙霧?他們分開走了?」

  霍海:「沒有煙霧是火槍隊的,臣在軍中推廣了無煙灶,這麼遠是看不到煙霧的。」

  衛青這個時候站了出來:「陛下,臣請求朝廷牽頭建立匈奴公司,建立西域公司!」

  衛青開口後,大量的官員也是站了出來:「臣也請!」

  「臣同意!」

  「臣也一樣!」

  「陛下,匈奴公司和西域公司賺大錢啊陛下,陛下這個牽頭必須您來啊,您占五成怎麼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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