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前記,『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時間:2003,八月一日,
天氣:陰
夏季
前記:【『地獄人間』】
這裡充斥著消毒水的氣味,所有人戴著口罩,穿著不知多少天沒洗過的衣裳,局促不安的站在走道中。
這裡沒有大聲喧譁,也沒大聲吵鬧。
樓道內雖然有幾十人,卻靜的出奇,只有腳步聲稍稍響起,能讓人稍稍驅散心中那抹刺骨的寒意。
是天堂,也是地獄。
我的名字叫宋思,我坐在醫院的公共椅子上。
身邊,是幾個局促不安的中年男人。
我知道,他們和我一樣。
哪裡一樣?
一樣等死。
我做過礦工,也做過電工,但不論我在哪,我都像一根草。
我像路邊的一棵草,沒人會管,沒人會顧,如果礙了眼,如果誤了莊稼的生長,那麼,我就會被剷平。
不過,我誤不了莊稼的生長。
因為草黃了,草葉枯黃。
如果早時間有人能注意到,稍微治療,我這株草大概能活,但現在不行了,病根極深,紮根在土中。
誰會在意路邊的一顆枯草?
農婦悉心照料的是能結出糧食,能帶給收穫的莊稼,而不是他們這些,結局是給土地充當肥料的草。
旁邊這些人也是草,和我一樣,枯黃的雜草。
「不應該啊,怎麼這麼快就沒錢了,早上才交過,怎麼這麼快.」
一個男人如此說道,他手握繳費通知,喃喃自語的說道。
他有病,白血病,不過他已經不治了,他知道自己最終結果是死,所以,選擇留錢,給女兒治病。
我認識他,他是互助會會長。
而互助會,就是一群病人互相幫助的地方。
但.
無非是聊以慰藉,給自己一個心理安慰罷了。
這種程度的病,這個世界沒人打包票能治得好。
即便有地方能治.
也不是一棵草能享受的。
唯有小麥,高粱,水稻才行。
我理解這個,但我不理解.為什麼應得的也不能得到?
「法院那邊怎麼說?」
一個病態的男人,對著另一個病態的男人開口。
「還沒開庭,開庭要等到兩個月後你呢?」
「我還在打官司,他們的律師很厲害,公益律師說沒辦法了」
另一個病態男人滿臉絕望的開口。
我知道,他叫孫萊,他沒別的想法,他和我一樣,和別人一樣,想拿回自己該拿的東西,比如一筆錢。
他是晚期肺癌,從中期拖成的晚期,期間一直再向工廠要錢,但卻遲遲得不到答覆。
他說,自己是因為工廠的有毒氣體才到達絕路,是工傷。
工廠說,這是他自己吸菸,自己的生活不良好導致的,工廠願意掏出人道主義援助。
五百塊錢的人道主義援助。
也就是那時候,我才知道,原來人道主義這麼廉價。
那邊還有一個白血病,那也是工廠員工,他說這是一次工廠氣體泄露導致的病症,申請工傷賠償.
他沒說結果。
但我知道,這世界就是這樣。
應得的得不到,不該得的總會降臨。
「為什麼?」
恍然間,有人發出三個字。
我四下看去,想知道是誰問的,卻沒找到人,這才意識到.
這是我問的。
沒有人回答。
我的思維很清晰,但我卻紅了眼,我覺得自己很理智,但我紅了眼,我覺得我史無前例的冷靜,但我卻感覺到,一股執念在心中萌芽。
我又問了一次。
「為什麼啊!?」
還是沒人回答,他們也紅了眼,不知道為什麼。
但這次,我有答案了。
抗議,正規渠道,卑躬屈膝,這些是給普通人的渠道。
我不是普通人。
普通人的路,一棵草怎麼走得通?
當然,束縛人的規矩,對草又有什麼限制?
所以.
我得換一條路。這裡是化工廠,一個很盈利,日賺千金的化工廠。
工人付出十倍的辛苦,工廠得到十倍的利潤,只需要分給他們不足一成便可。
這裡的老闆叫周大鵬。
「鵬哥,那些人怎麼辦?」
「什麼人?那幫病秧子?」
「對,按照規定,工廠應該提供幾十萬元的工傷費」
「幾十萬,他們就能治好了?」
周大鵬反問,臉上很是不滿。
身邊人一滯,稍微考慮,隨即搖頭。
「治不好。」
「這不得了嗎!?」
「治不好,還給錢做什麼?做慈善嗎?」
周大鵬臉上露出笑,眼中閃過一絲輕蔑。
「治不好那還給什麼錢?一幫草民而已,給一群死人幾十萬幾百萬打個水漂,這不是浪費嗎!?」
「咱們這是在給節省能源,給醫院騰點藥品,給社會做貢獻咧!」
「他們得謝謝咱!」
周大鵬如實說道,抿了一口茶水。
這是他認為的生財之道。
叫做節流開源,節省沒必要的花銷。
他覺得,幾十萬幾百萬給一群死人就是浪費,相反,自己拿去買料子能盈利更多。
這才是划算。
至於人命他們也算人?
「法院那邊怎麼辦?」
那人又遲疑的詢問。
「他們要是告咱們怎麼辦?」
「告?告唄。」
周大鵬滿臉不屑,「一幫該死的病秧子,連我養的狗活的都比他們吃的好,能翻得起什麼花樣?」
「打官司就打,等個兩個月,病的下不來床,誰在法院出庭?」
「拖個三五年,病死了,還有人告我嗎!?」
那人頓了頓,沒想到反駁的話。
好半晌,才道:
「排污怎麼辦,鵬哥你不怕法院判你?」
周大鵬毫不在意的擺擺手。
「罰款才幾個錢,兩萬?兩天就賺回來了!」
「伱啊,要知道.人命,不值錢!」
周大鵬如此說道。
一幫草芥般的人,還能翻起什麼波浪?
最多,自己也只是將錢還給他們而已,甚至他還能吃許多利息。
就這,拿到應有的,他們竟然還會開心,還會覺得自己贏了,殊不知這本就是應得的。
周大鵬洋洋得意的想著。
2003年,十月四日。
下午。
六個人闖入周大鵬家中,驚恐中周大鵬睜開眼,他看到了六個魔鬼。
魔鬼猙獰可怕,渾身不成人樣,仿佛一頭嗜血的野獸。
猩紅的眸子盯著他。
「我錯了,我錯了,別殺我,你要什麼我都給你,錢,我知道你們缺錢,我有錢,我給你錢」
「我不要錢了。「
六個魔鬼面目猙獰,高舉手中的屠刀。
「我要你命!!!「
(『地獄人間·案』)
(案結!)
(本章完)